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19,835 in text YL2016012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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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 看到 不 公平 的 事 不能 忍耐 , 就 像 吃飯 吃進 了 蒼蠅 , 非得 吐出來 不可 ( 見 《 曲洧舊聞 》 卷 五 ) 。 他 給 在 廬山 居住 侍奉 雙親 的 劉恕 寄去 的 和 詩 中 , 確 有 譏諷 新政 之 意 , 在 答 劉恕 的 書簡 裡 更 明確 地 說 王安石 的 新學 乃 穿鑿附會 。 他 在 給 范鎮 之 子 范百嘉 的 信 中 談到 鹽法 變更 , 認為 變 得 更加 累贅 。 有 一 位 字醇 之 的 朋友 ( 據 考證 , 可能 是 梁師孟 ) , 勸 蘇軾戒 言語 , 這 也 從 側面 反映 了 蘇軾 的 快口 直言 。 詩人 就 是 詩人 , 激動 起來 不顧 首尾 是 常 有 的 事 。 不 動 感情 , 出言 謹慎 , 不 是 詩人 的 氣質 , 更 不 符合 蘇軾 的 個性 。 說 實在 地 , 有 些 事情 蘇軾 也 辦 得 未必 妥當 。 例如 有 一 回 , 知府 陳襄 與 蘇軾 一起 到 淨慈寺 聽 幾 位 高僧 講經 。 由於 陳襄 與 蘇軾 對 經藏 佛禪 頗 有 研究 , 所以 馬上 發覺 這 幾 位 高僧 皆 是 濫竽充數 之 輩 , 於是 將 他們 「 解雇 」 , 另 請 高明 , 很 快 便 找來 禪宗 青原 下 十一 世 、 天衣 義懷 禪師 法 嗣宗本 長老 ( 又 稱 本 長老 、 圓照 禪師 ) 。 這 位 宗本 長老 著實 了得 , 在 杭州 主持 淨慈寺 後 , 被 神宗 皇帝 看中 , 奉詔 進京 住 大相國寺 慧林院 。 杭州 淨慈寺 這 次 驅逐 數 名 講僧 、 別 請 長老 的 事件 , 在 蘇軾 看來 , 本 是 一 件 小 事 , 無關 社稷 安危 , 但 上下 左右 的 「 有關 部門 」 行文 責問 , 竟 紛至沓來 。 其實 這 件 事 的 主要 責任 本 在 陳襄 , 但 因為 是 由 蘇軾 一手 操辦 的 , 而且 他 的 名氣 又 大 , 所謂 「 樹大招風 」 , 於是 輿論 譴責 都 落在 蘇軾 頭 上 , 認為 世俗 官員 , 何必 插手 方 外 之 事 ? ◎ 沈括 獻詩 俗話說 : 「 害 人 之 心 不可 有 , 防 人 之 心 不可 無 。 」 蘇軾 缺乏 防 人 之 心 , 這 在 爾虞我詐 、 勾心鬥角 的 官場 上 , 是 注定 要 吃 大 虧 的 。 比如 蘇軾 與 《 夢溪筆談 》 的 作者 沈括 , 早 在 熙寧 四年 ( 西元 一○七一年 ) 就 同 在 京師 館閣 任職 。 兩 年 後 , 蘇軾 任 杭州 通判 , 沈括 察訪 浙東 、 浙西 , 一方面 考察 兩 浙 農田 、 水利 、 差役 等 情況 , 另一方面 考察 兩 浙 官員 。 據 《 續資治通鑑長編 》 記載 , 沈括 離開 汴京 前 , 進宮 拜見 神宗 辭行 , 神宗 囑咐 說 : 「 蘇軾 在 杭州 任 通判 , 你 要 善待 他 。 」 熟人 異地 重逢 , 自然 有 說 不 完 的 話 。 沈括 到 了 杭州 與 蘇軾 熱情 敘舊 , 請 蘇軾 書寫 近日 新作 , 蘇軾 毫不 猶豫 地 揮 筆 題詩 。 孰料 人心叵測 , 沈括 回 朝 後 , 竟 將 蘇軾 的 題詩 裝 在 大 信封 裡 , 並 在 上面 黏 簽帖 上 報 , 說 蘇軾 新作 充滿 了 諷刺 和 怨怒 。 史家 認為 , 後來 李定 、 舒亶 製造 「 烏臺 詩案 」 , 將 蘇軾 逮捕 入獄 , 禍端 即 始於 沈括 。 波詭雲譎 的 官場 裡 , 只有 等級 , 沒有 真理 , 往往 官大 一級 壓死 人 。 熙寧 五 年 , 杭州 府衙 審理 了 這樣 一 個 案件 : 裴姓 人家 指控 家 裡 的 女傭 夏沈香 在 井 邊 洗衣服 , 致使 裴家 小孩子 落井而死 。 蘇軾 忖度 了 一下 , 覺得 這 是 過失 所致 , 並非 謀害 , 於是 就 將 這 個 案件 交給 輔官 杜子方 、 陳圭 、 戚秉道 等 裁定 。 杜子方 等 人 認真 覆核 後 , 判決 臀杖 二十 板 釋放 , 裴家人 也 沒有 提出 異議 。 不料 事 隔 一 年 , 杭州府 的 上級 行政 機構 ││ 兩浙路 的 提刑 ( 主管 司法 ) 陳睦 認為 判決 不當 , 差遣 秀州 佐官 張若濟 來 杭州 重審 此 案 , 重新 判處 夏沈香 死刑 , 並 追究 原判 官員 責任 , 將 杜子方 等 罷免 。 為人仗義 的 蘇軾 自然 為 下屬 鳴不平 , 認為 他們 是 無辜 的 。 所以 當 杜子方 等 人 還鄉 時 , 蘇軾 在 寫給 他們 的 送行詩 中 , 有 「 殺人 無驗 中 不 快 」 之 句 , 意指 陳睦 、 張若濟 不 達到 殺人 的 目的 便 心 中 不 快 , 有意 將 「 過失 傷害 」 曲解為 「 故意 謀殺 」 。 詩 中 又 說 「 君 今 憔悴 歸 無 食 」 , 對 因為 有司 賞罰 不明 、 濫用 權力 導致 無辜 罷免 的 下屬 官員 , 表達 了 深切 的 同情 。 蘇軾 未曾 料到 的 是 , 有司 打擊 他 的 下屬 官員 , 不過 是 陷害 他 的 一 個 步驟 。 後來 「 烏臺 詩案 」 發生 時 , 他 下獄 不 算 , 杜子方 等 人 再次 受到 牽連 ││ 他們 真是 交 了 華蓋運 , 怎麼 都 免不了 要 遭難 。 ◎ 分清 人間 是非 夏沈香案 是 偶發 事件 。 其實 蘇軾 在 通判 ( 州 首席 司法官 ) 任上 , 對 案件 與 法律 觀點 常 與 上司 有 重大 分歧 。 早 在 罷免 杜子方 等 人 官職 之前 的 除夕 , 他 在 官衙 大堂 值班 , 就 為 各 監獄 囚犯 皆滿 而 慨歎 。 他 表示 , 浙東 浙西 的 百姓 因 觸犯 鹽 專賣法 而 遭到 懲罰 的 , 每 年 高達 一萬七千 人 之多 , 但 還 不能 遏止 。 又 說 , 他 每 次 執筆 判決 那些 製造 、 販賣 私鹽 的 罪犯 時 , 沒有 一 次 不 流下 淚 來 。 蘇軾 同情 那些 因 生計 無著 而 觸犯 刑法 的 百姓 , 他 提筆 在 值班 的 廳後 牆 上 題詩 抒情 。 他 始終 主張 力行 寬政 , 依據 是 孔子 「 仁政 」 思想 和 「 苛政 猛於 虎 」 的 論斷 。 然而 這些 都 將 與 陳睦 、 張若濟 等 主張 嚴刑 重典 的 官員 產生 衝突 。 歷代 朝廷 都 是 「 雜王 霸道 而 用 之 」 , 即 懷柔 寬大 與 威猛 嚴厲 相 結合 。 至於 哪 個 時期 側重 哪 個 方面 , 完全 依 情勢 而 定 。 王安石 當 政 變法 時 , 就 比較 側 重用 嚴刑 重典 來 推行 新法 。 在 這 種 情勢 下 , 反對 新法 、 詩 多 譏諷 且 影響力 又 大 的 蘇軾 , 無疑 成為 新黨 的 眼中釘 、 肉中刺 , 必 欲 除 之 而後 快 。 對 蘇軾 來 說 , 厄運 降臨 , 在劫 難逃 。 蘇軾 這時 也 常 讀 佛經 , 常 談 佛禪 , 但 讀經 談 禪 的 目的 不 是 「 因色 悟空 」 。 當 他 得知 蘇轍 在 讀 一 部 重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