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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 , 任何 不利 於 皇帝 的 人 都 會 遭致 重大 的 ( 巫術性 的 ) 禍害 ( E. H. Parker , Ancient China Simplified , London , 1908 , p .
__UNDEF__ 308 ) 。 此 一 理論 , 就 像 皇帝 之 據有 主宰性 的 最 高 祭司 地位 的 整體 ( 理論 ) 一般 , 並 未 完全 確立 。 顯然 , 只 有 過 一 位 皇帝 是 由 軍隊 本身 聲稱 其 為 正當 而 擁立 的 。 不過 , 除了 指定 繼承 之外 , 原先 基於 " 百姓 " , 亦即 大 的 封建 藩臣 來 歡呼 推戴 , 無疑 是 王位 繼承 的 先決 條件 。 __UNDEF__ 舉凡 中國 文明 占 有 一席之地 的 所在 , 這 整 個 君王 卡理斯瑪 觀念 就 散播開來 。 南詔王 在 推翻 了 中國 ( 在 當地 ) 的 統治 之後 , 一 塊 碑銘 上 ( 由 Chavannes 發表 於 Journal Asiatique , 9th Serie , vol .
16 , __UNDEF__ 1900 , p .
__UNDEF__ 435 ) 記載 著 此 王 「 氣 受 中和 」 ( 借 自 《 中庸 》 ) , 他 有 能力 ( 像 天 一樣 地 ) 「 德含 覆育 」 。 " 事功 業績 " ( 與 西藏 吐蕃 聯盟 ) 是 其 美德 的 表徵 。 正 如 中國 的 模範 皇帝 一般 , 他 探尋 " 世家 舊貴 " 來 拱繞 於 他 ( p .
__UNDEF__ 443 ) 。 這 可 與 《 書經 》 所 載作 一 比較 。 此 一 碑文 當 指 〈 南詔德化碑 〉 , 立 於 西元 765年 左右 。 748年 , 南詔 獨立 , 西結 吐蕃 , 屢 敗 唐軍 , 據 有 今日 雲南 一帶 , 乃 立 碑 記功 。 碑文 詳見 向達 , 《 蠻書 校註 》 , 附錄 二, pp .
__UNDEF__ 315 - 330 。 ── 譯註 __UNDEF__ 參照 註 105 。 下面 我們 還 會 提到 官吏 被 認為 具有 巫術 力量 的 這 個 事實 。 __UNDEF__ 此 處 所 指 的 是 《 周禮 》 中 所 詳載 的 三百六十 個 官銜 的 官制 。 32 __UNDEF__ 中國 的 宗教 __UNDEF__ 城市 、 君侯 與 神祇 __UNDEF__ 3327 第2 章 社會學 的 基礎 之 二: 封建 國家 與 俸祿 國家 1 .
采邑制 的 世襲性 卡理斯瑪 性格 在 中國 , 就 我們 所 能 分辨 的 , 政治 的 采邑制 原先 並 不 是 與 ( 西方 意味 下 的 ) 莊園 領主制 相 結合 的 。 這 兩 者 , 和 在 印度 的 情形 一樣 , 都 是 在 部 族長 的 氏族 從 古代 男子 集會所 及 其 衍生物 的 束縛 中 解脫出來 後 的 " 氏族 國家 " ( Geschlechterstaat ) 裡 蘊生出來 的 。 根據 文獻 的 記載 , 原先 有 戰車 裝備 的 氏族 , 乃是 古代 身分制 結構 的 基礎 。 在 有 確切 的 歷史 記載 之初 , 實際 的 政治 制度 就 已 有 了 清楚 的 輪廓 。 它 是 直接 承繼 著 原初 的 行政 結構 而 來 , 後者 是 所有 的 征服 王國 , 甚至 像 十九世紀 時 的 黑人 王國 , 所 共有 的 。 ( 在 此 一 政治 結構 下 ) , 原先 朝貢 諸侯 所 統轄 的 "畿外 " 地區 逐漸 與 王城 周邊 的 "畿內 " 地區 , 亦即 在 支配性 權威 統轄 下 的 " 家門 勢力 " ( Hausmacht ) 領地 ──" 中央 王國 " , 混合 起來 。 此 一 家門 勢力 領地 由 戰勝 的 統治 者 及 其 官吏 、 家臣 及 低等 的 貴族 所 直接 治理 。 王畿 內 的 國王 只有 在 其 力 所 能 及 的 情況 下 , 為 了 維持 其 權力 , 以及 ( 與 此 相關 的 ) 賦役 利益 時 , 才 會 干涉 畿外 之 朝貢 諸侯國 的 行政 。 距離 京畿 愈 是 遙遠 的 朝貢 諸侯國 , 王權 所 能 干涉 的 , 當然 也 就 愈 少 愈 弱 __UNDEF__ 。 __UNDEF__ 某些 政治 上 的 問題 , 諸如 :1 .
畿外 地區 的 統治 者 實際 上 是 可以 任免 的 嗎 ? 或者 他們 是 世襲 的 ? 2 .
外藩 諸侯 的 臣民 , 是否 如 《 周禮 》 所 言 ( 理論 上 ) , 有 權 向 王 訴願 ? 如 有 , 那麼 實際 運用 的 程度 如何 ? 這樣 的 訴願 是否 會 引起 王權 對 諸侯 內政 的 干涉 ? 3 .
與 諸侯 同 列 、 或者 位於 諸侯 之下 的 官吏 , 是否 如 ( 《 周禮 》 的 ) 理論 所 主張 的 , 實際 上 是 聽命 於 王 的 官僚 且 由 他們 來 任免 ?4. 準 此 , 三 大 三 小 顧問官 ( 三 公 、 三 孤 ) ( 按 : 即 太師 、 太傅 、 太保 ; 少師 、 少傅 、 少保 ) 的 中央 政權 實際 上 是否 能 擴張到 家 內 支配 地區 以外 ? 5 .
藩國 的 武裝 力量 實際 上 是否 能 任由 最 高 宗主 調度 ? 這些 問題 往往 以 不 甚 固定 的 規定 來 解決 , 而 造成 政治 之 封建化 的 結果 。 就此 而言 , 中國 的 發展 過程 是 與 印度 ── 發展 最 澈底 的 地區 ── 一樣 的 : 只有 擁有 政治 支配 權力 的 氏族 及 其 附庸 , 才能 要求 及 被 考慮 列入 ( 王 的 ) 屬臣 ── 上 自 朝貢 諸侯 , 下 至 宮廷 官吏 或 地方 官吏 。 於 此 ,王 的 氏族 是 最為 優先 的 , 而 及時 歸順 的 諸侯 之 氏族 也 獲得 優先 , 他們 可以 保有 全部 或 部分 的 支配權 __UNDEF__ 。 最後 , 還 有 些 氏族 是 以 產生 英雄 或 重臣 而 顯赫 的 。 無論如何 , 長久以來 , 卡理斯瑪 已 不再 是 附著 於 個人 身 上 , 而是 附著 於 氏族 , 這 種 典型 的 現象 , 在 我們 討論 印度 的 篇章 裡 會 再 見到 。 身分 並非 來自 封建 采邑 , 也 不 是 由於 透過 自動 投靠 或 授命為 封臣 、 獲得 采邑 而 擁有 的 。 至少 在 原則 上 , 情形 恰好 相反 。 在 貴族 家庭 裡 擁有 其 承襲 而 來 之 地位 的 成員 , 才 有 資格 獲得 一定 等級 的 封建 官職 采邑 。 __UNDEF__ 在 中國 封建 的 中世紀 時代 裡 , 我們 發現 大臣 的 職位 , 甚至 某些 使節 的 職位 , 牢牢 地 掌握在 某些 家族 的 手 裡 。 孔子 也 是 個 貴人 , 因為 他 出身 於 一 個 統治 階級 的 家族 。 這些 出現 在 後代 碑銘裡 的 " 強宗 大族 " , 都 是 卡理斯瑪 性格 的 氏族 , 其 地位 的 經濟 支柱 , 大抵 是 來自於 政治 上 的 收入 及 世襲 的 土地 資產 。 當然 , 這 種 與 西方 恰恰 相反 的 情形 ( 雖然 在 某些 方面 只 是 相對 而 言 ) , 意義 不 可謂 不 深遠 。 在 西方 , 采邑 的 世襲 性格 , 只不過 是 一 種 歷史 發展 下 的 結果 。 采邑 所有 者 是 依照 是否 擁有 司法 裁判權 的 身分 來 區分 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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