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爵位 " ( 並 據 此 而 有 俸祿 的 要求權 ) , 此 一 原則 與 羅馬 的 貴族 社會 及 俄羅斯 的 品位 秩序 ( mjestnieshestvo ) 所 持 的 一樣 __UNDEF__ 。 在 戰國 時代 , 同樣 的 , 最 高 的 官位 牢牢 地 掌握在 特定 的 ( 高等 的 世襲性 卡理斯瑪 之 等級 的 ) 氏族 手 中 __UNDEF__ 。 真正 的 " 宮廷 貴族 " 之 興起 , 是 在 始 皇帝 的 時代 ( 始於 221 B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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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 , 與 封建 制度 的 崩潰 同時 。 在 當時 , 爵位 的 授予 首次 在 史書 中 被 提及 __UNDEF__ 。 同時 , 為了 因應 財政 上 的 需求 , 首次 出現 官職 買賣 的 情形 , 並 依照 貨幣 資產 作為 官吏 選拔 的 標準 。 身分 等級 的 差別 , 雖然 原則上 是 維持 著 , 但 世襲性 卡理斯瑪 的 精神郤崩解 了 。 雖然 遲 至 1399年 , 還 出現 降等 為 庶民 階層 ( 民 ) 的 記載 __UNDEF__ , 但 此時 情況 已 大為 不同 , 而 其 意義 更 是 完全 相異 __UNDEF__ 。 在 封建 時期 裡 , 采邑 秩序 是 與 世襲性 卡理斯瑪 的 品級 相 對應 的 。 再 分封制 ( Subinfeudation ) 廢止 之後 , 俸祿 秩序 則 相 對應 於 取而代之 的 官僚 行政 。 在 秦朝 治下 , 俸祿 的 固定 等級 很 快 就 成立 了 , 漢朝 繼而 將 其 分成 授錢 或 授祿米 的 十六 個 等級 __UNDEF__ 。 這 意味 封建 制度 的 全面 廢除 。 ( 從 封建 制度 到 官僚制 的 ) 轉變 過程 , 可以 從 官職 被 劃分為 兩 個 不同 的 範疇 而 表現出來 : 亦即 關內侯 ( 土地 俸祿 ) 與 列侯 ( 依靠 某些 地區 之 租稅 的 租稅 俸祿 ) __UNDEF__ 。 古老 的 、 純粹 是 封建 的 采邑 , 轉為 土地 俸祿 。 實際 上 這 意味 著 對 農民 有 相當 支配 程度 的 領主權 。 它們 一直 存在 到 騎士 軍隊 被 ( 原先 是 ) 諸侯 的 ( 後來 是 ) 皇帝 的 、 自農民中 徵調 而 來 、 訓練有素 的 常備軍 所 取代 為止 。 因此 , 中國 古代 的 封建制 與 西方 的 封建制 , 雖然 在 內部 有所 不同 , 但 在 外表 上 郤 有 極 大 的 相似性 。 __UNDEF__ 在 中國 , 如同 其他 各 處 一樣 , 由於 經濟 或 不 適合 訓練 的 緣故 而 無法 擔負 兵役 的 人 , 也 沒有 政治 權利 。 這 在 前 封建 時期 就 是 如此 。 周代 的 諸侯 在 戰爭 之前 或 行 重大 刑罰 之 際 , 都 要 諮詢 於 " 國人 " , 亦即 武裝 的 氏族 , 這 和 普通 的 徵兵制 所 施行 的 情況 是 一致 的 。 有 個 假設 是 , 由於 戰車 的 出現 , 古代 的 軍隊 制度 因而 瓦解 , 到 這時 侯 , 世襲性 卡理斯瑪 的 " 封建 制度 " 才 得以 興起 , 並 伸展到 政治 的 官職 裡 。 __UNDEF__ 前面 所 提到 的 《 周禮 》 __UNDEF__ , 是 現存 有關 行政 組織 的 最 古老 記載 , 其中 描繪出 在 官吏 的 理性 的 領導 之下 , 一 幅 極 有 架構 的 國家 制度 的 景象 __UNDEF__ 。 其 基礎 是 由 一 官僚 體制 來 管制 灌溉 、 特殊 栽作 ( 絲 ) 、 徵兵 登錄 、 統計 、 倉儲 等 事宜 。 不過 , 其 實際 存在 與否 , 很 成 疑問 , 因為 據 史書 所 載 , 此 種 行政 上 的 理性化 , 只有 在 戰國 時期 封建 諸 國 相互 競爭 下 才 出現 __UNDEF__ 。 不過 , 在 封建 時代 之前 也 可能 還 有 一 個 家父長制 的 時期 ── 就 像 埃及 的 " 古 王國 時期 " 。 因為 無論 是 在 中國 還是 在 埃及 , 負責 治水 及 工程 的 官僚體 無疑 是 非常 古老 的 , 且 來自 皇家 的 賓客 階層 ( Klient ) __UNDEF__ 。 從 一 開始 , 此 一 古老 官僚體 的 存在 就 抑制 著 戰國 時期 的 封建 性格 , 並 不斷 地 激發 士人 階層 朝向 行政 技術 與 功利 主義 的 官僚制 的 軌道 去 思考 。 不過 , 政治 的 封建制 仍 維持 了 五百餘 年 之 久 。 __UNDEF__ 西元 前 九 到 三世紀 之間 , 實際 上 是 一 個 各 個 獨立 的 封建 王國 並存 的 時代 。 史書 對 這 個 封建 時代 的 情況 有 相當 清楚 的 記載 , 我們 上面 也 曾 略微 提及 __UNDEF__ 。王 是 最 高 的 宗主 , 在 他 之前 封臣 必須 下車 以 示 敬意 。 總之 , 層層 的 分封 最終 是 源於 擁有 " 合法 的 " 政治 財產 之 "原權 " ( Besitztitel ) 的 王,而 王 則 從 分封 的 諸侯 那兒 收受 贈禮 。 由於 此 種 贈與 並非 強制性 , 王權 乃 逐漸 被 削弱 , 並 陷於 一 種 艱苦 的 依附 關係 。 他 所 授予 的 品級 只 限於 諸侯 , 而 再 下面 的 封臣 就 與 他 沒有 直接 的 關係 __UNDEF__ 。 由於 防衛 上 的 需求 而 將 城邑 託管 , 這 是 某 類 采邑 的 由來 , 作為 封建 國家 的 秦國 就 常 有 這 類 事情 的 記載 。 理論 上 , 采邑 在 繼承 時 要 重新 呈請 ,王 則 有 權 自由 地 決定 繼承 人選 。 根據 史書 的 記載 , 如果 父親 所 指定 的 繼承人 與 王 所 指定 的 不同 時 ,王 要 讓步 。 騎士 的 采邑 , 大小 差別 甚 鉅 。 據 史書 上 的 一 條 註 __UNDEF__ , 每 一 個 采邑 可 包括 一萬 畝 到 五萬 畝 不等 ( 一 畝 等於 5.26 公畝 , 因此 這 是 從 526 公頃 到 2630 公頃 之間 ) , 附有 一百 到 五百 個 住民 。 另外 , 每 千 人 提供 一 輛 戰車 , 則 是 常規 __UNDEF__ 。 另 有 一 處 記載 ( 594 B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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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 , 四 個 聚落 ( 大小 無法 確定 ) 共計出 144 個 戰士 __UNDEF__ 。 後來 又 有 以 一定 的 聚落 單位 ( 後代 往往 是 相當 大 的 聚落 單位 ) 來 供應 定量 的 戰車 、 甲士 、 馬匹 、 糧食 ( 家畜 ) 等 __UNDEF__ 。 後世 的 租稅 、 徭役 、 徵兵 等 分配 , 明顯 的 是 繼承 此 種 封建 時代 的 慣例 而 來 。 較 早 的 時代 是 徵發 戰車 與 武士 , 後來 則 開始 為 軍隊 徵補 兵員 、 召集 徭役 勞動 者 、 賦 各 種 實物 租稅 , 最後 則 是 貨幣稅 , 我們 將 在 下面 提及 。 此外 , 還 有 在 長子 統率 之下 的 共同 采邑 , 亦即 共同 遺產 ( Ganerbschaften ) __UNDEF__ 。 至於 皇室 , 則 長子 繼承權 ( Primogenitur ) , 和 由 統治 者 或 最 高 的 官吏 在 諸子 及 血親 之中 指定 繼承 者 的 辦法 並存 。 有時 , 由於 捨 長子 與 嫡子 而 代 之 以 幼子 或 媵妾 所 生 的 庶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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