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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 圖騰 信仰 ( Totemismus ) 並 不 一致 。 這 提示 我們 , 男子 集會所 ── 最 古老 的 組織 形式 ── 有 可能 是 從 君侯 及 其 扈從 的 扈從制 性格 ( Gefolgschaftscharakter ) 、 以及 由 此 而 發展出來 的 世襲性 卡理斯瑪 ( Erbcharisma ) 所 演化出來 的 __UNDEF__ 。 不過 , 不管 怎樣 , 在 歷史 時期 裡 , 中國 人民 最 根本 的 信仰 是 對於 祖先 ── 雖然 並 不止於 自己 的 祖先 , 但 特別 是 對 自己 的 祖先 ── 的 神靈 力量 的 信仰 __UNDEF__ 。 儀式 與 文獻 證實 了 對於 祖先 神靈 的 信仰 , 以及 他們 作為 將 子孫 的 願望 呈現 在 天靈 或 天帝 面前 的 中介 角色 __UNDEF__ 。 進而 , 更 相信 以 犧牲 來 滿足 鬼神 與 贏得 他們 的 好感 , 乃是 絕對 必要 的 。 皇帝 的 祖靈 幾乎 是 與 上天 之 靈 的 伴從 者 同 列 的 __UNDEF__ 。 一 個 中國人 若 沒有 男性 子嗣 , 他 就 確實 必須 採取 收養 的 方式 , 如果 這 點 也 沒 做到 , 那麼 他 的 族人 就 會 為 他 在 死 後 立 一 個 虛擬 的 養子 __UNDEF__ 。 這麼 做 並 不 是 為了 他 本身 著想 , 而是 為了 他們 可以 因此 而 與 他 的 鬼魂 相安無事 。 這些 支配性 的 觀念 所 產生 的 社會 功效 是 很 明顯 的 :1 .
 
家 父長 權力 獲得 大力 的 支持 ;2 .
 
加強 了 氏族 的 團結 。 在 埃及 , 是 死者 崇拜 而 不 是 祖先 崇拜 , 支配 了 一切 , 氏族 的 團結 在 官僚 體制 與 國庫 政策 的 影響 下 被 打破 , 與 後來 美索不達米亞 所 發生 的 情形 一樣 。 在 中國 , 氏族 的 影響力 持續 增長 , 直 可 與 支配 者 權力 ( Herrengewalt ) 相匹敵 。 2 .
 
氏族 組織 __UNDEF__ 原則 上 , 一直 到 現在 為止 , 每 一 個 氏族 在 村落 裡 都 有 其 祖宗 的 祠堂 __UNDEF__ 。 除了 祭祀 的 設備 外 , 通常 還 有 一 塊 書寫 著 氏族 所 公認 的 " 道德 規條 " ( 按 : 家法 、 家規 、 家憲 之類 ) 的 木板 , 因為 氏族 有 其 無可置疑 的 權力 為 其 成員 立法 ── 此 一 權力 不止 具有 超越 法律 ( praeter legem ) 的 效力 , 並且 在 某 種 情況 下 , 甚至 是 在 宗教 慣習 的 問題 上 , 還 具有 抗拒 法律 ( contra legem ) 的 效力 __UNDEF__ 。 氏族 在 面對 外界 時 , 是 團結一致 的 。 雖然 除了 刑法 外 並 沒有 連帶 責任 , 但是 , 只要 有 可能 , 氏族 總會 為 其 成員 解決 債務 。 由 長老 所 主持 的 會議 中 , 氏族 不止 可 施行 鞭打 或者 除名 ( 褫奪公權 的 意思 ) , 而且 像 俄羅斯 的 共產 村落 ( mir ) 那樣 , 還可以 宣布 懲罰性 的 放逐 。 時而 發生 的 消費 貸款 的 緊急 需求 , 基本 上 也 由 氏族 內部 來 解決 ; 氏族 中 有 產 的 成員 在 道義 上 應 伸出 援手 。 當然 , 在 無數 的 叩頭 之下 , 族 外 的 人 也 可以 得到 貸款 , 因為 沒 人 敢 招惹 鬼魂 的 報復 ── 萬一 這 個 走投無路 的 人 自殺 了 的 話 __UNDEF__ 。 似乎 沒有 人 是 自願 償還 債務 的 , 尤其 是 當 債務人 知道 他 的 背後 有 個 強大 的 氏族 支持 著 。 然而 , 依 例 只有 氏族 有 明白 的 義務 要 救助 急難 和 施予 借貸 的 援手 。 如果 有 必要 , 氏族 會 領導 族人 與 外界 械鬥 __UNDEF__ 。 此時 , 個人 的 利害 與 私人 的 關係 受到 危害 之 際 , 族人 義無反顧 的 勇猛 恰 與 政府軍 ── 由 強 募來 的 新兵 或 傭兵 組成 ── 的 " 怯懦 " ( 相當 被 誇大 ) 形成 最 強烈 的 對比 。 同樣 的 , 必要 的話 , 氏族 會 提供 藥物 、 醫師 與 喪葬 的 料理 , 撫恤 老人 與 寡婦 , 並且 特別 是 設立 義塾 。 __UNDEF__ 氏族 擁有 財產 , 尤其 是 地產 ( 祖產 , 氏田 ) __UNDEF__ , 富裕 的 氏族 往往 擁有 廣大 的 慈善 用地 ( 按 : 義田 、 義莊 ) 。 氏族 以 放租 的 方式 ( 通常 三 年 開投 一 次 ) 來 利用 這些 族產 , 但 讓渡 只有 在 四分之三 的 族人 同意 下 才 得 實行 。 利益 所得 則 分配給 各 家 之 長 。 典型 的 分配 方式 是 : 所有 的 男子 與 寡婦 各 得 一 份 ; 五十九 歲 以上 者 二 份 ; 六十九 歲 以上 者 三 份 。 通行 於 氏族 裡 的 , 是 世襲性 卡理斯瑪 原則 與 民主 原則 這 二 者 的 結合 。 所有 已婚 男子 都 有 平等 的 投票權 ; 未婚 男子 則 只 能 列席 ; 女人 完全 被 排除 於 氏族 會議 與 繼承權 之外 ( 只 享有 獲得 嫁奩 的 權利 ) 。 執行 委員會 是 由 長老 所 組成 , 每 人 代表 氏族 裡 的 各 支房 。 不過 , 長老是 由 全體 族人 每 年 選舉 一 次 。 長老 的 功能 是 收取 年金 ( 佃租 、 貸款 等 ) 、 活用 族產 、 分配 收益 , 最 重要 的 是 照管 祖先 的 供奉 、 祖宗 祠堂 、 與 義塾 。 退休 的 長老 依據 年齒 長幼 提名 後繼 人選 ; 如果 當選人 拒絕 , 則 推舉 次 一 順位 者 。 迄 今 , 經由 買賣 或 租佃 共同 取得 土地 , 再 將 之 分配給 各 家長 的 情形 是 很 普遍 的 。 官紳 、 商賈 , 或 其他 ( 氏族 內 ) 得 離開 鄉土 移居 他處 的 人 , 除了 收到 份地 的 償金 之外 , 還 會 收到 一 份 家族 登錄簿 ( 祖譜 ) 的 抄本 作為 身分 證明 。 他們 仍然 是 在 氏族 的 裁判權 管轄 下 , 並且 也 能 買回 他們 的 持份權 ( Anteilsrecht ) 。 凡是 舊有 的 狀況 仍 保持 優勢 之 處 , 世襲 的 土地 很少 會 落入 外人 的 手 裡 。 由於 婦女 的 家 內 紡紗業 、 織布業 與 裁縫業 , 特別 是 婦女 也 販賣 她們 的 成品 __UNDEF__ , 使得 獨立 的 紡織 工業 只 能 維持 在 一 個 有限 的 規模 。 頭巾 、 鞋襪 也 都 是 自家 所 製 。 氏族 團體 強力 地 支持 家計 的 自給自足 , 因此 限制 了 市場 的 發展 。 就 社會 而言 , 氏族 是 其 成員 ── 離家 討生活 的 人 , 特別 是 住在 城市 裡 的 成員 ── 的 一切 仰望 所在 __UNDEF__ 。 之所以 如此 , 顯然 , 而且 很 重要 的 , 是 基於 以下 的 因素 : __UNDEF__ .
 
對 個人 而言 最為 重要 的 祭典 ( 特別 是 一 年 兩 度 的 祖先 祭典 ) , 是 以 氏族 為 單位 來 進行 。 家長 必須 記錄 的 家族史 , 也 是 以 氏族 為 總目。 .
 
迄 今 , 低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