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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 甲長 " 或 "甲頭 " , 而 非 " 保甲 " 。 ── 譯註 __UNDEF__ 關於 這 點 , 參見 A. H. Smith , Village Life in China ( Edinburgh , 1899 ) 。 __UNDEF__ 光棍 通常 是 受 過 體力 技能 訓練 的 。 就 像 Camorrist ( 按 : 意大利 的 拿波里 之 秘密 組織 Camorra 的 成員 ) 與 Mafiusu ( 按 : 西西里 的 秘密 組織 Maffia 的 成員 ) 一樣 , 他 會 尋求 與 對 他 無可奈何 的 縣官 衙門 之間 的 非 官方 關係 。 受雇 於 村落 者 、 兼任 村長 的 調停人 , 或者 反之 , 乞丐 , 都 可以 是 個 光棍 。 如果 他 有點 學識 , 或者 還 與 知縣 有點 親戚 關係 , 那麼 在 此 情況 下 , 其他 的 村民 可就 沒 什麼 指望 了 。 __UNDEF__ 《 京報 》 的 訓令 裡 , 稱 他們 為 " 鄉紳 與 名士 " , 徵詢 他們 的 建言 是 必要 的 。 1895年 4月 14日 《 京報 》 的 報導 : 有 兩 個 氏族 團體 放走 了 一 名 被 收稅 者 逮捕 的 人 。 __UNDEF__ Ergasterion , 其中 世紀 名稱 為 Fabrica , 此 詞 多義 , 可以 釋為 一 群 工人 所 租用 來 作為 勞動 場所 的 窖室 , 也 可以 釋為 強迫 工人 使用 的 莊園 工資 工場 制度 。 詳見 鄭太朴 譯 , 《 社會 經濟史 》 , p .
188 。 ── 譯註 __UNDEF__ , "Melanges sur l'administration , " Varietes Sinologiques , 21 __UNDEF__ ( Shanghai , 1902 ) , p .
__UNDEF__ 120 f .
。 部曲 與 土地 勞動 者 ── 以前 是 貴族 階層 的 奴隸 ( Helot ) ── 並 不 包括 在 這 個 範疇 內 。 __UNDEF__ 關於 這 類 社團 , 最近 的 一些 好 的 博士 論文 我 並 未 取得 。 此 種 社團 的 形式 可 被 視為 一 種 會社 。 一 信用 組合 ( 社 ) 可 積聚 一 筆 貨幣 基金 , 再 將 之 投資 於 市場 或 以 標會 的 方式 加以 利用 ( Smith , Village Life in China ) 。 資金 可能 是 向 朋友 籌措 的 , 借貸 者 成為 會首 , 借 著 會 的 名義 , 會 首將 貸款 分期付給 會員 ( 債權人 ) 。 Doolittle 舉 了 些 這 類 會社 的 實例 ( Social Life of the Chinese , p .
__UNDEF__ 147 ) 。 領回 貸款 者 ( 的 順序 ) , 通常 以 抽籤 的 方式 來 決定 。 這 種 人為 擬設 的 辦法 , 是 用以 取代 古老 鄰里 信用 與 破產 管理 者 的 替代品 。 __UNDEF__ 或 以 同樣 性質 的 一 種 口號 : " 不二價 " 、 " 真正 不二價 " , 來 標示 其 定價 的 交易 原則 ( 依據 Doolittle , Social Life of the Chinese ) ── 不過 , 與 清教徒 相反 的 是 , 是否 緊釘住 原則 , 就 沒 人 敢 保證 了 。 國家 對於 此 一 問題 的 關心點 在於 科舉 的 申請 報名 , 因為 每 一 州省 都 分配 有 固定 的 俸祿 數額 。 即使 在 漢代 , 官方 名簿 上 所 登記 的 候選 者 姓名 之前 , 都 加上 其 所屬 聚落 或 地區 的 名稱 , 和 軍隊 名簿 一樣 。 當時 , 所謂 地區 , 無疑 就 是 氏族 所在地 ( 按 : 例如 " 琅邪 王氏 " , 琅邪 為 王氏 一 族 所在 的 本籍 ) 。 __UNDEF__ 所謂 " 法 發現 " , 又 稱 " 律例 的 發現 " , 在 傳統型 的 支配 裡 , 儘管 是 新創 的 法規 典制 , 只有 在 宣稱為 " 古 已 有 之 " ( 如今 只不過 是 經由 睿智 再度 發現 ) 的 情況 下 , 才 能 取得 正當性 ; 法規 只 能 求諸 傳統 文獻 。 詳見 《 支配 的 類型 》 , p. 31── 譯註 __UNDEF__ ( bricht 的 原型 ) 原 為 打破 之 意 , 此 處 指 " 使 無效 " 或 " 優先 於 " 的 意思 。 西方 中世紀 盛期 , 以 傳統 為 依據 的 規則 , 以及 非 官方 的 自治 ( 根據 身分 團體 或 利益 社團 的 自由結社 所 訂立 的 法規 而 衍生出來 的 秩序 ) , 被 承認為 法源 , 而 此 種 小 地域 的 法源 優先 於 大 地域 的 法源 。 關於 種種 法源 的 衝突 , 參見 Max Weber , Economy and Society , pp. 753 -4 。 ── 譯註 __UNDEF__ 所謂 " 自由權 " 是 指 : 為 法律 所 認可 而 得以 不 受 來自 第三者 妨害 的 活動 權力 , 例如 : 自由 遷徙權 、 良心 的 自由 、 私有 財產 的 自由 處分權 等 。 ── 譯註 __UNDEF__ 這 點 參見 E . H. Parker , Ancient China Simplified ( London , __UNDEF__ 1908 ) , p .
__UNDEF__ 112 f .
。 事見 《 左傳 ‧ 昭公 六 年 》 。 鄭子 產鑄 刑書 公布 於 國中 , 這 是 成文 法典 的 初次 公布 。 晉 大 夫叔 向 致書 責讓 , 而 有 此 語 。 ── 譯註 __UNDEF__ 甚至 在 最近 數十 年 , 皇帝 在 敕令 中 都 還 根據 有力 人士 所 寫給 他 的 書信 來 干涉 司法 判決 ( 《 京報 》 , 1894年 3月 10日 ) 。 皇帝 的 敕令 中將 訴訟 的 無法 定案 歸 之 於 惡劣 的 天候 ( 久 旱 不 雨 ) 或 祝禱 的 無效 ( 《 京報 》 , 1899年 3月 9日 ) 。 確實 的 法律 保障 是 完全 沒有 的 。 在 敕令 的 字裡行間 , 可以 發現 官吏 因為 設立 工廠 之 事 所 引起 的 敵對 及 黨派 陰謀 ( 《 京報 》 , 1895年 3月 4日 ) 。 __UNDEF__ 所謂 " 卡地 裁判 ": 卡地 是 回教 國家 的 法官 , 特別 負責 有關 宗教 事務 的 裁決 。 以 卡地 裁判 為 代表 的 審判 , 基本 上 重視 實質 公道 、 平等 或 某些 實際 的 目標 , 而 漠視 法律 或 行政 在 形式 上 的 合理 審判 。 集權 君主 的 " 王室 裁判 " 、 神權 政治 或 家產制 君主 的 審判 , 都 具有 此 種 性格 : 司法 判決 並非 來自 一般 律法 之 適用 於 某 一 事實 本身 , 而是 取決 於 法官 「 在 一 個別 案例 中 的 公正感 」 。 在 韋伯 看來 , 這 種 缺乏 " 遊戲 規則 " ( rules of the game ) 的 司法 環境 下 , 個人 便 喪失 預測 其 行動 之 法律 結果 的 可能性 。 參見 Economy and Society , p . 811 。 ── 譯註 __UNDEF__ 同時 , 就 我 所 知 , 只有 J .
__UNDEF__ Plenge 曾 在 其 獨立 的 思考 下 , 就 此 一 脈絡 來 論述 , 顯然 他 是 十足 認清 了 以 政治 為 取向 的 資本主義 之所以 崩潰 的 重要 因素 。 可惜 我 現在 無法 指出 其 論述 刊於 何處 。 __UNDEF__ 按 : 韋伯 認為 列強 的 競爭 ── 特別 是 歐洲 近代 ── 為 近代 資本主義 主要 動力 之 一 。 「 無論如何 , 從 那時 起 , 歐洲 龐大 的 、 大致 相等 的 純 政治性 的 結構 之間 的 競爭性 鬥爭 , 有 其 全球性 的 影響 。 眾所週知 , 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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