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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 簡單 的 形式 。 一方面 , 此 一 政策 將 祭祀 的 重典 交付給 國家 , 另一方面 , 它 又 容許 那些 承襲 自古 、 並且 是 個別 人民 所 不可或缺 的 私人 職業 巫師 階層 的 存在 。 國家 祭典 是 異常 嚴謹 素樸 的 ; 它 是 由 供獻 犧牲 、 儀式性 的 祝禱 、 音樂 、 律動 的 舞蹈 所 構成 。 很 顯然 的 , 所有 狂迷 的 成分 都 被 嚴格 而 有意 的 摒除 。 這 也 表現 在 官方 的 五 音元 的 音樂 中 。 在 官方 的 祭典 裡 , 幾乎 所有 的 忘我 、 禁慾 與 冥思 __UNDEF__ , 都 不 存在 , 這些 都 被 認為 是 擾亂 秩序 與 不 合理 興奮 的 成分 。 這 是 官僚 體制式 的 理性 主義 所 無法 容忍 的 , 就 像 羅馬 的 官僚 貴族 眼 裡 的 酒神 祭典 那樣 地 具有 危險性 。 當然 , 官方 儒教 並 沒有 西方 意味 的 那 種 個人 祝禱 , 所 知 唯有 禮儀 規範 。 傳聞 孔夫子 生病 時 , 拒絕 他人 為 其 祈福 祝禱 , 並且 據說 他 已 久 不 祈神 禱告 了 __UNDEF__ 。 反之 , 為了 祈求 政治 群體 的 福祉 而 由 君主 與 禮官 獻上 的 祈禱 , 從 古 到 今 一直 都 被 認為 是 具有 效力 、 而 為 人 所 珍視 。 __UNDEF__ 由於 這 種種 緣故 , 儒教 自然 缺乏 人類 之 ( 宗教 ) 秉賦 不 平等 的 想法 ( 也 可以 說 這 反正 無關緊要 ) , 也 沒有 任何 宗教性 " 恩寵 狀態 " 之 差異 的 觀念 : 此 種 概念 本身 一向 不 存在 於 儒教 。 __UNDEF__ 家產 官僚 體制 在 政治 上 是 與 封建 體制 及 任何 以 血緣 世襲 為 基礎 的 身分 結構 相 對立 的 。 此 種 對立 亦 呼應 於 古典 儒家 的 倫理 學說 : 肯定人 基本 上 的 平等 。 此 一 觀念 , 正 如 我們 所 說 過 的 , 並非 固有 的 。 封建 時期 基本 的 理念 是 " 貴胄 " 氏族 與 庶民 二 者 之間 有 著 卡理斯瑪 的 分別 。 士人 的 支配 則 在 受 教育 者 與 未 受 教育 者 ( 或 " 愚民 " ) ── 十四世紀 時 的 明朝 創立 者 這麼 稱呼 他們 ── 之間 劃下 深刻 的 鴻溝 。 不過 官方 理論 依然 主張 : 原則上 教育 ( 任何 人 都 可 接受 ) , 而 非 出身 , 才 是 具有 決定性 的 。 " 平等 " 當然 並 不 是 指 在 所有 自然 秉賦 上 的 無條件 平等 。 有 人 很 可以 因為 較 高 的 天賦 而 ( 輕易 ) 做到 他人 得盡 全力 才 能 做到 的 事 。 但是 每 個 人 至少 都 可以 做到 儒教 官僚 體制 下 的 國家 理由 與 社會 倫理 的 要求 ── 這 絕非 一 種 無法 企及 的 倫理 。 如果 國家 治理 的 情況 良好 , 那麼 , 每 個 人 就 必須 在 他 自己 身 上 尋找 ( 內在 或 外在 的 ) 成功 或 失敗 的 緣由 。 人性 本善 , 惡 乃是 透過 感官 侵入 內心 的 ; 資質 上 的 差異 是 指 個體 之 和諧 發展 上 的 差異 , 這 個 特殊 的 觀點 自然 是 由於 沒有 一 位 超現世 的 倫理 神 的 典型 結果 。 再者 , 這些 觀念 也 反映出家 產制 國家 裡 的 身分 狀況 。 有 文化 教養 的 人 , 自然 希望 能 留芳百 世 , 不過 , 只有 基於 他 個人 功業 的 因素 。 2 .
自然法 與 形式 的 法理 思想 之 闕如 原則 上 , 只有 生活 境遇上 的 差別 使 人 與 人 之間 有所 等差 。 相同 的 經濟 狀況 與 教育 造成 人 根本 上 相同 的 性格 。 如 前 文 所 述 , 我們 可以 想見 , ( 儒教 ) 與 所有 基督教派 公認 一致 的 看法 形成 尖銳 的 對比 : 物質 的 富裕 在 倫理 上 並 不 被 認為 是 一 個 首要 的 誘惑 之 源 ( 不過 當然 也 承認 有 種種 的 誘惑 ) 。 財富 實際 上 被 看作 是 足以 提昇 道德 的 最 重要 的 手段 。 下面 我們 會 瞭解到 這 其中 的 道理 。 另一方面 , 此 處 毫無 自然法 認定 ( naturre chtliche Sanktionierung ) 的 任何 一 種 個人 的 自由 領域 存在 。 在 ( 中國 的 ) 的 語文 裡 , 沒有 " 自由 " ( Freiheit ) 這 個 字眼 。 這 倒是 可以 從 家產制 的 國家 的 本質 與 歷史 的 軌跡 來 說明 。 __UNDEF__ 實際 上 , 私人 的 物質 財產 所有 , 一直 是 被 維護 得 很 好 的 一 個 制度 。 然而 此 一 制度 是 在 私人 領域 長期 受到 賦役 義務 之 否定 後 才 出現 的 , 並且 就 西方 的 觀點 而言 , 也 沒有 得到 保證 。 除 此 , 並 沒有 任何 受到 法理 保證 的 " 自由權 " 存在 。 " 私有 財產制 " ( Privateigentum ) 事實 上 只 有 相對性 的 保障 , 它 並 沒有 享受到 像 克倫威爾 ( Cromwell ) 對 平等論 者 ( the Levellers ) 所 發表 的 聲明 裡 、 那 種 具有 神聖性 的 光輪 __UNDEF__ 。 在 家產制 的 理論 裡 , 當然 , 皇帝 對於 任何 人 而言 都 不 是 客 , 而 上級 官吏 也 不 是 其 下屬 的 客 , 因為 屬下 的 全部 所有 , 都 正當 地 屬於 上司 。 不過 , 根本 上 , 這 只 具有 典制 上 的 意義 。 官方 多半 只 在 純粹 國家 財政 的 理由 下 , 偶然 強烈 地 干涉到 土地 的 耕作 與 分配 。 然而 , 數千 年 來 , 此 種 干涉 ( 除了 其他 影響 外 ) , 使得 半 傳說性 的 井田 制度 之 光環 及 其 家產制 規範 下 的 " 土地權 " , 散放出 光彩 來 。 在 此 種 ( 井田制 的 ) 理想 裡 , 並且 又 顯露出 一 種 傾向 , 亦即 : 為 了 維持 社會 的 穩定 , 而 在 糧食 政策 上 有 儘量 讓 財產 的 分配 平等化 的 傾向 ; 為 了 對抗 糧荒 時 的 物價 飛漲 , 此 種 傾向 又 與 埃及式 的 國家 倉儲 政策 ( Magazinpolitik ) 相 結合 。 在 這 個 領域 中 , 就 像 在 其他 的 領域 裡 一樣 , 家產制 的 理想 是 實質 的 公道 ( materiale Gerechtigkeit ) , 而 非 形式 的 法律 ( formales Recht ) 。 因此 , 財產 與 營利 ( Eigentum und Erwerb ) , 一方面 是 個 現實 權衡 的 問題 , 另一方面 郤 又 是 個 供養 群眾 的 社會 倫理 關懷 的 問題 , 而 不 是 個 自然法 意義 下 的 個人 主義 式 的 社會 倫理 的 問題 ── 這 類 問題 乃是 起源於 西方 近代 形式法 與 實質 公道 之間 的 緊張 關係 ( Spannung ) 。 因為 , 從 中國人 看來 ( 這 點 倒是 很 可 理解 ) , 受 過 教育 的 統治 階層 本來 就 應該 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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