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questionnaire ( 問卷 ) 進一步 閱讀 : Tajfel and Fraser (1978) ; Mc Croskey and Wheeless (1976) ; Eiser (1986 ) audience 閱聽人 ; 受眾 指 的 是 大眾 傳播 要 傳遞 信息 的 那些 不 認得 的 個人 和 團體 。 最 早 的 時候 , 這 個 術語 指 的 是 能 聽到 戲劇 表演 的 一 群 公開 但 相當 有限 的 聽眾 。 葛夫曼 ( E. Goffman 1974 ) 和 其他 研究 傳統 戲劇論 ( dramaturgy ) 的 人 , 用 這 個 術語 來 分析 日常 生活 中 的 互動 , 把 人們 在 會面 接觸 ( encounter ) 中 的 角色 分成 男 演員 、 女 演員 和 閱聽人 ( 觀眾 ) 。 後來 , 這 個 術語 引申 用來 形容 在 先進 工業 社會 中 的 所有人 , 這些 人 消費 ( consumption ) 媒體 的 產品 以及 和 媒體 產品 互動 , 構成 了 「 至少 是 現代 社會 成員 的 一 種 標記 ( mark ) , 甚至 可能 成為 現代 社會 成員 的 必要 條件 」 ( McQuail 1969 , p .
3 ) 。 閱聽人 很 自然 地 就 成 了 早期 大眾 傳播 ( mass communication ) 研究 的 主要 重點 , 但是 , 那 時候 大多數 的 研究 架構 , 都 還 只 局限 在 研究 媒體 的 直接 效果 ( effect ) 。 早期 所 研究出來 大眾 傳播 媒體 的 閱聽人 形象 , 都 是 孤立 、 消極 又 不 具 人格 的 , 也 因而 在 面對 強而有力 的 傳播 媒體 刺激 時 , 個人 是 脆弱 的 。 這 種 觀點 現在 被 許多 更 複雜 、 更 豐富 的 觀點 取代 , 認為 閱聽人 在 本質 上 是 由 社會 所 結構出來 的 , 其中 特別 強調 的 是 , 在 不同 團體 成員 和 大眾 傳播 媒體 的 文本 之間 , 所 建立出 的 各 種 詮釋 關係 的 社會 網絡 。 歐蘇利文 參考 : discourse ( 論述 ) 、 effects ( 效果 ) 、 meaning systems ( 意義 系統 ) 、 preferred reading ( 從優 解讀 ) 進一步 閱讀 :Ang (1991) ; Morley (1992) ; Seiter et al .
( eds ) ( 1989 ) ; Moores (1992) ; Fiske ( 1989 a , 1989 b ) author/ship 作家 / 出處 從 創作 和 個人 的 源頭 , 來 考量 其 意義 的 一 種 常識 ( common sense ) 概念 。 就 常識 上 來 說 , 作家 的 意圖 會 支配 了 我們 如何 閱讀 文本 的 方法 , 文本 的 意義 被 當成 是 作家 本人 特性 的 一 種 形式 ( 其實 , 以 一 本 書 的 形式 而 言 , 即使 是 文本 都 是 屬於 讀者 的 ) 。 我們 經常 會 將 意義 視為 是 經由 作家 個人 的 天分 或 經驗 創作出來 , 而後 以 線型 的 ( linear ) 方式 轉換 , 直接 進入 讀者 的 腦海 中 所 造成 的 。 閱讀 的 活動 被 化約 了 , 彷彿 讀者 是 個 接收器 , 只要 撥對 了 頻道 , 就 可以 選擇 到 作家 早 就 在 傳播 管道 ( channel ) 中 放好 的 意義 。 在 近來 的 文本 批判 中 , 經常 出現 這 類 研究 著作 來源 的 常識性 研究 爭論 ; 文本 批判 所 批評 的 是 : 這 類 的 論調 認為 , 文本 本來 就 是 由 個人 書寫出來 的 , 他們 用 這 個 事實 來 認定 意義 早 就 在 文本 中 呈現 了 , 而 文本 批判 則 認為 這 是 一 種 極其 意識 形態 的 理論 。 一 位 作家 , 並 不 是 「 一 位 會 寫作 的 人 」 。 因為 , 只有 某些 作家 和 作品 才 「 算得上 」 是 有 出處 的 。 例如 , 私人 的 、 朝生暮死 的 和 功能性 的 文字 , 通常 不會 被 看作 是 作家 的 作品 ; 而 信函 、 日記 、 購物單 、 學校 作業 、 眉批 、 電話 留言 , 甚至 大多數 人 實際 上 寫 的 「 創作性 的 作品 」 , 也 都 不 算是 作家 的 作品 。 即使 在 公 領域 中 也 一樣 , 像 標籤 、 廣告 、 新聞 、 海報 、 路標 和 店面 招牌 、 塗鴉 、 廣告 郵件 、 使用 指南 這 類 每 天 都 會 閱讀到 的 東西 , 我們 就 很 難 找到 究竟 它們 的 作家 是 誰 ? 甚至 我們 會 遇到 許多 現成 的 具有 創作性 以及 小說 的 作品 , 我們 也 找 不 到 作家 的 名字 。 由於 現代 大多數 的 小說 , 都 以 電視 和 電影 的 形式 出現 , 在 生產 過程 中 有 那麼多 人 牽涉 其中 , 因此 , 很 難 在 這 種 型態 中 找到 究竟 誰 才 是 創作 者 。 其他 還 有 許多 創作 的 作品 , 是 以 口口 相傳 的 模式 傳遞下來 的 , 像 故事 、 笑話 和 歌曲 , 它們 的 情況 也 是 一樣 。 在 上述 這些 例子 中 , 即使 我們 找出 個別 的 創作 者 , 他們 也 不 在 傳統 定義 的 作家 行列 之內 。 作品 的 出處 是 文藝 的 文化 和 市場 所 創造出來 的 。 它 是 藝評家 ( 和 市場 經理 ) 用以 評量 相對於 「 流行 」 文化 ( "popular" culture ) 的 一 種 「 高級 」 文化 , 他們 不僅 用 意義 , 還 用 價值 ( 美學 的 、 道德 的 和 貨幣 的 價值 ) , 來 評量 什麼 才 是 「 重要 的 」 ( significant ) 作品 和 作家 。 一旦 作家 的 名氣 建立 起來 了 , 你 會 發現 只要 在 這 個 作家 名下 的 所有 東西 , 都 算得上 是 具有 出處 的 作品 , 例如 , 我們 撿到 了 一 張 購物單 , 忽然 發現 : 「 哇 ! 這 是 莎士比亞 ( William Shakespeare ) 寫 的 購物單 ! 」 這些 就 是 對 「 重要 」 ( significance ) 與否 的 諷刺 。 因此 , 出處 是 強加 在 寫作 領域 的 一 種 社會 制度 ; 它 根本 不 是 寫作 的 行為 或 寫作 行業 這 回 事 , 它 是 在 那 個 領域 中 產生 階層 的 一 種 制度 。 作家 是 社會 勞動 分工 下 的 一 個 產物 , 而 出處 更 成為 一 種 意識 形態 上 的 觀念 , 它 的 作用 不僅 使得 某 種 作品 或 作家 擁有 特權 , 更 重要 的 是 , 它 還 提供 了 一些 如何 思考 文本 意義 的 方法 。 出處 的 意識 形態 , 並 不 在於 作品 本身 的 文學 品質 上 ( 例如 像 我們 會 發現 這 個 作品 究竟 是 屬於 哪 種 類型 、 慣例 、 修辭 〔 rhetoric 〕 、 互為 文本 〔 intertextuality 〕 等 ) 的 問題 , 而是 在於 寫作 的 人 身 上 。 如果 我們 要 說 意義 的 來源 , 應該 是 創造力 、 靈感 、 經驗 、 「 表達 」 思想 的 能力 、 情感 和 真實 , 這些 從 個人 自由 流暢 的 意識 中 所 散發出來 的 特性 , 這些 才 是 意義 的 來源 , 而 寫作 只不過 是 和 同樣 自由 流暢 的 讀者 意識 交流 的 一 種 媒介 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