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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設 完成 、 經濟 起飛 , 黨 公營 報紙 或 報導 、 或 建言 、 或 呼籲 ; 對 士氣 民心 與 國家 進步 , 均 有 一定 程度 的 作用 , 其 貢獻 不容 抹煞 。 此外 , 黨 公營 報紙 對於 維護 新聞 倫理 與 專業 道德 , 也 產生 極 大 的 示範 作用 。 黨 公營 報紙 秉持黨 的 歷任 領袖 傳播 思想 與 訓示 , 有所為 有所 不 為 , 確實 做到 了 不 渲染 不 誇張 的 乾淨 新聞 版面 。 例如 五十年代 極為 轟動 的 塯 公圳 分屍案 , 黨 公營 報紙 較 能 秉持 客觀 公正 的 態度 處理 , 在 民營 報紙 極盡 渲染 之 能事 時 , 仍 能 保持 其 一 股 清流 , 獲得 新聞 學者 好評 與 稱許 。 回顧 近 百 年 來 的 中國 歷史 , 黨 公營 報紙 的 發展 與 中華民國 建國 、 成長 緊緊 結合 在一起 , 這 是 歷史 的 事實 。 國父 曾 說 : 「 沒有 黨報 國民黨 就 不會 成功 。 」 回顧 中華民國 的 創建 過程 , 黨報 啟迪 人心 , 開發 民智 的 宣傳 功能 , 具有 莫大 作用 , 這 是 任 誰 也 不能 否定 的 事實 。 伍 、 報業 的 責任 與 黨 公營 報業 的 困境 美國 第三 任 總統 傑弗遜 ( Thomas Jefferson ) 強調 : 大眾 傳播 事業 之所以 必須 享有 新聞 自由 , 主要 是 建立 在 媒體 的 社會 責任 。 而 社會 責任 之 具體 作為 應 為 : 一 , 提高 人民 文化 水準 ; 二 , 服務 民主 政治 ; 三, 保障 人民 之 自由 權利 。 就 實踐 社會 責任 之 目標 而 言 , 黨 公營報 過去 一向 較 能 體現 其 理想 。 蓋 黨 公營報 負責人 與 從業員 多 接受 正統 新聞 教育 , 有 其 理念 , 亦 有 其 道德 堅持 。 王洪鈞 教授 說 : 新一代 新聞 記者 承續 了 我國 數千 年 來 知識分子 以 天下 興亡 為 己任 的 政治 角色 。 其 言 其行 關係 國運 之 體咎 , 至 深 且 鉅 。 蓋 中國 歷史 興替 之 主流 仍 為 知識分子 , 而 現代 最 具 影響 之 知識分子 自 非 新聞 記者 莫 屬 。 誠然 , 我國 報業 儘管 在 技術 上 、 作風 上 受 西方 報業 感染 甚 深 , 但 作為 一 個 中國 的 新聞 記者 , 究竟 與 西方 記者 的 社會 角色 不 相等 。 因此 王 教授 強調 : 這 一 代 中國 新聞 記者 不但 揹負 著 歷史 上 知識分子 的 使命感 , 更 面對 著 拯救 國家 、 導引 社會 的 挑戰 , 猶 不能 僅 作為 一 個 報業 者 或 評論 者 為足 。 中國 新聞 學會 理事長 楚崧秋 曾 對 新聞界 應 對 國家 與 社會 所 負 的 責任 提出 三 點 最 低 要求 , 他 認為 : 一 , 滿足 知 的 權利 、 促進 團結 , 貫徹 國策 的 責任 。 在 現代 社會 的 國民 , 知 的 權利 已 是 一 種 基本 人權 。 在 社會 越 開放 , 資訊 越 充分 的 開放 社會 , 大眾 對於 知 的 要求 , 必然 較 往昔 更 求 迅速 與 確實 ; 但 在 量 之外 , 如何 更 求 質 的 精進 是 乃 一 大 挑戰 。 換言之 , 人民 所 需要 的 知 是 「 真知 」 , 是 正確 的 知 ( to know the right ) , 這 才 是 「 知 的 權利 」 ( the right to know ) 的 真諦 ; 否則 錯誤 的 , 泛濫 的 資訊 , 只有 對 社會 產生 偏差 的 , 誤導 的 結果 。 二 , 面對 強敵 , 揭穿 敵人 一切 真面目 的 責任 。 在 台灣 宣佈 解嚴 , 社會 愈益 開放 的 情況 下 , 如 對 國家 前途 與 敵我 態勢 不 關心 , 易 為 別有用心 者 所 利用 。 所以 新聞 記者 應 揭發 真相 , 加強 國家 安全 , 健全 民眾 心理 而 負起 責任 。 三 , 不 掩飾 、 不 誇張 , 維護 社會 安定 進步 的 責任 。 新聞界 對於 遂行 國策 , 促成 進步 方面 固然 義不容辭 , 但 對 事實 亦 不宜 有 渲染 、 對立 與 扭曲 是非 之 處 。 在 三民主義 的 原理 下 , 傳播 事業 的 本質 , 一定 是 教育 文化 的 社會 公益 事業 , 傳播 工具 決不 准許 為 商人 市儈 所 控制 , 才 能 造福 社會 人群 。 往昔 由於 自由 主義 傳播 理論 , 難免 產生 自由 與 責任 分離 的 現象 , 但 事實 上 由於 新聞 事業 逐漸 商業化 的 結果 , 新聞 傳播 媒介 也 淪為 資本家 的 工具 。 在 惡性 競爭 中 , 新聞 傳播 媒介 紛紛 以 激情 主義 手段 處理 新聞 ; 黃色 新聞 的 嚴重 泛濫 , 誇大 、 渲染 與 欺騙 妨害 了 社會 的 常態 發展 ; 而 競爭 的 結果 更 導致 新聞 傳播 媒介 的 兼併 與 壟斷 , 報團 因而 產生 , 使 辦報 成為 少數 人 的 特權 。 近 幾 年 來 學者 多 主張 社會 責任 觀點 , 但 其 所 強調 的 責任 與 極權 主義 傳播 理論 所 強調 的 責任 有 著 很 大 的 區別 。 蓋 極權 主義 的 傳播 理論 , 其 責任 是 由 外 而 來 , 即 基於 統治 階級 的 限制 ; 而 社會 責任 理論 之 責任 來自 媒介 自身 的 一 種 自我 約束 與 要求 。 換言之 , 社會 責任 理論 仍 以 自由 傳播 為 基本 精神 。 它 所 持 的 前提 是 : 「 自由 基於 限制 , 權利 來自 義務 」 。 也 正 因為 要 擁有 真正 的 新聞 自由 , 所以 媒介 必須 實施 新聞 自律 , 自我 限制 不當 的 自由 。 要求 自我 積極 地 發揮 應 盡 的 責任 與 義務 , 以免 重蹈 「 自由 主義 」 的 覆轍 , 避免 予 極權 主義 或 共產主義 以 可乘之機 , 終 致 自喪其德 。 以 此 論斷 , 政府 遷 台 後 , 台灣 報業 最 大 的 變化 就 是 由 地方 色彩 濃厚 的 報紙 , 一 躍 而 為 含括 中國 大陸 的 全國性 報紙 , 且 其 內容 品質 較 具 專業 水準 。 《 中央日報 》 對 此 固有 推動 之 功 , 具有 長久 歷史 與 穩固 基礎 的 《 台灣 新生報 》 , 亦 在 此時 由 地方報 崛起 而 成為 全國性 報紙 。 但 在 激烈 競爭聲 中 , 民營報 力求 創新 , 黨 公營報 則 漸 趨 保守 , 尤其 對於 若干 黨政 要人 的 言論 及 政府 的 公告 必須 全 文 刊載 , 既 造成 黨 公營報 從業人 莫大 的 壓力 , 復漸 為 讀者 所 不耐 。 言論 保守 , 新聞 落後 , 人事 制度 僵硬 , 缺乏 新陳代謝 與 競爭力 ; 這些 都 造成 黨 公營報 的 困境 。 同時 , 黨 公營報 雖 有 公家 之 名 , 卻 並 無 接近 有關 新聞 來源 的 特權 。 他們 比起 其他 民營 的 報紙 在 政策 政令 等 範圍 內 不僅 沒有 獲得 更多 權威 消息 的 特權 , 甚至 有時 獲有 獨家 新聞 而 不能 刊登 。 另一方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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