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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個 淚流滿面 的 科員 發脾氣 , 拍案 詈 曰 : 「 我 最 痛恨 你 這 種 自命不凡 的 人 , 明明 獐頭鼠目 , 卻 以為 一表 人才 , 我 這 小 廟 敬不了 你 這 大 神 , 今天 就 滾 。 」 事 後 向 他 探詢 , 他 曰 : 「 他 離開 這裡 , 就 餓死 他 , 他 以為 啥 啥局 可以 收 他 , 我 一 個 電話 , 那邊 連 報到 手續 都 不會 教 他 辦 。 」 當時 我 就 用 種種 言語 勸 之 , 蓋 開革 不 開革 是 一 回 事 , 何必 那麼 損 其 自尊 , 又 何必 那麼 展示 威風乎 ? 該 大官 縱聲 笑 曰 : 「 教 他 殺 我 好 啦 , 報 上 不 是 天天 殺人乎 ? 我 不 怕 , 他 敢 ? 哼 。 」 嗚呼 , 這 種 地頭蛇 嘴臉 , 便是 造成 慘劇 的 主要 動力 , 哪 一 個 挨刀 挨槍 挨 手榴彈 的 大人 先生 , 事 前 相信 他 會 慘叫 而 死 的 ? 都 是 懷 著 「 他 敢 , 哼 」 的 心理 , 結果 才 滿 身 鮮血 的 抬到 殯儀館 。 一 個 人 竟 憑 空有 這 種 「 必勝 信念 」 , 認為 絕對 可以 戰勝 那些 見 了 他 都 發抖 的 小人物 , 毫無 憐憫 同情 之 心 , 毫無 戒慎 恐懼 之 意 , 不 把 人 當 人 , 乃是 天奪其魄 。 從前 有 人 向 老僧 請益 曰 : 「 師傅 , 進一步 則 死 , 退 一 步 則 亡 , 我 應 如何 ? 」 老僧 答 曰 : 「 那麼 , 你 往 旁邊 讓 一 步 如何 ? 」 咦 , 君 尚 記得 台北 永和鎮 那 個 教習 殺 校長 的 凶案 乎 ? 我們 對 那 凶案 無 所 評論 , 對 被害人 和 凶手 的 人格 , 也 都 十分 崇敬 。 但 如果 研究 社會 問題 , 便 不得不 借 這 個 例子 。 那 位 校長 先生 , 真是 了不起 人物 , 他 曾 說 過 , 法院 有 朋友 , 警察局 有 朋友 , 報館 有 朋友 , 警備總部 也 有 朋友 , 反正 是 對方 所有 可以 伸冤 的 地方 , 他 統統 有 朋友 , 然後 拍胸 笑 曰 : 「 你 奈 我 何 ? 隨 你 的 便 ! 」 如果 你 閣下 不幸 也 弄到 這 種 悽慘 地步 , 你 像 豬 一樣 活下去 乎 ? 抑奮 博浪 之 一 椎 , 跟 他 拚命 乎 ? 地頭蛇 既 把 人 前 走 之 路 堵住 , 又 把 人 後退 之 路 堵住 , 最後 更 堵住 旁讓 之 路 , 便是 一 個 人人 得 而 誅 之 的 獨夫 矣 。 一 個 人 的 悲劇 , 與 人格 無關 , 有些 被 人像 剁爛 泥 一樣 的 剁死 , 其 人格 固 完整 也 。 但 一 個 人 的 悲劇 , 往往 與 性格 密不可分 , 無論 被害人 或 凶手 , 都 是 如此 。 張飛 先生 應該 是 一 個 典型 , 讀者 因 受 《 三國演義 》 的 影響 ( 小說 的 力量 大 矣哉 ) , 對 張飛 先生 頗 有 好感 , 不過 , 幸好 我們 沒有 和 他 同 生 在 一 個 時代 , 否則 恐怕 有罪 受 的 。 陳壽 先生 對 他 的 評語 為 「 暴 而無恩 」 , 一 個 人 「 暴 」 , 已 夠人髮指 , 再 對 人 無 恩 , 那 成 了 啥 東西 ? 豈不是 一 個 凶惡 愚昧 的 土匪頭 ? 其 最後 終於 被 刺 , 夠 人 警惕 。 所有 的 凶殺案 , 恐怕 都 跟 被害人 「 暴 而無恩 」 有關 , 尤其 主要 的 是 : 「 暴 」 尚 可諒 , 「 無 恩 」 則 不可 忍 。 范睢 先生 當 了 秦國 宰相 , 終於 饒 了 他 的 老 仇人 賈須 先生 不 死 , 乃 在 那 一 袍 之 贈耳 。 如果 賈須 先生 在 長安市 上 看見 范睢 先生 衣不蔽體 , 自覺 偉大 起來 , 訓上 幾 句 , 或 索性 鼻 中 嗤 之 , 揚長而去 , 或 到處 說 范睢 先生 思想 品格 有 問題 , 決不 可用 , 恐怕 他 的 老命 早 完 了 蛋 。 分析 的 結果 , 似乎 逃不出 下列 範圍 : 部下 殺 長官 ( 或 老 長官 ) , 僕人 殺 主人 , 地位 低 的 殺 地位 高 的 , 沒 錢 的 殺 有錢 的 , 沒辦法 的 殺 有 辦法 的 , 一言以蔽之 曰 : 「 光腳 的 殺 有 鞋 穿 的 。 」 有 鞋 穿 並 不 就 是 罪惡 , 但 有 鞋 穿 的 人 如果 去 故意 猛 踩 那些 光腳 的 朋友 , 僅 在 道德 上 講 , 做人 便 不 夠 厚道 。 報紙 上 一 遇到 某人 被 殺 , 千篇一律 的 都 說 他 很 好 ── 他 生前 這 也 好 焉 , 那 也 好 焉 , 好 的 程度 , 連 孔丘 先生 在 文廟 裡 都 坐不住 。 實際 上 果 如此乎 ? 我們 的 社會 風氣 是 只 論 市場 價格 , 而 不論 是非 的 , 一 個 人 出 了 紕漏 , 同樣 千篇一律 的 說 他 王八蛋 。 前年 某 站 的 副站長 誘姦 了 一 個 村女 , 鐵路局 某 官 崽 立刻 說 他 有 神經病 ── 這 一 類 的 事 多 矣 , 只 可 自娛 , 不足 服人 也 。 問題 是 , 被害人 卻 往往 罪惡 滔天 , 記者 先生 們 去 現場 採訪 時 , 聽到 的 並 不 是 嘆惜 之 詞 , 甚至 鄰居 親友 們 還 有些 人 在 那裡 「 大快人心 」 哩 , 把 記者 老爺 窘 得 無法 下筆 。 他 總 不能 據實 的 把 被害人 說 得 一錢不值 , 那 豈不是 鼓勵 動刀 動槍 動手榴彈 乎 ? 有 學問 的 人 總是 責備 光腳 的 人 為 啥 不 法律 解決 ? 柏楊 先生 也 是 主張 法律 解決 的 。 可是 , 我們 的 法律 能 替 光腳 的 伸冤 乎 ? 有 鞋 穿 的 人 一 鞋 遮天 , 到處 都 有 「 朋友 」 , 把 窮苦 之 人 逼 得 只有 同 上 西 天 的 一 條 路 可 走 , 被害人 和 整 個 社會 , 恐怕 都 不能 辭 其 責 。 官性 興旺 很多 凶殺案 , 往往 有 其 「 不可 忍 」 , 和 連 旁 讓 一 步 都 被 堵住 的 隱情 。 不過 凶殺案 發生 之後 , 凶手 或 就 逮 , 或 自殺 , 輿論 一致 指摘 , 就 把 被害人 說 得 可 進 聖人廟 吃 冷 豬肉 , 把 凶手 說 得 天生 壞胚 。 一 個 非常 嚴重 的 社會 問題 , 遂 被 表面 上 的 泛道德 觀念 所 埋葬 。 真相 既 不能 明 , 徒 勃然大怒 曰 : 「 此 風 不可 長 。 」 徒 對 凶手 百般 唾罵 , 判 以 嚴刑 。 那 能 止住 「 再 來 一 個 」 乎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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