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「 寧可 不 破案 , 也 不准 刑求 。 」 二 曰 : 「 警察 唯 檢察官 之 命 是 聽 , 不得 喧賓奪主 , 擅自 行事 。 」 張國疆 先生 說 不准 刑求 , 並 不 是 說 從前 沒有 人 說 過 不准 刑求 , 從前 當然 有 人 說 過 , 而且 說 過 的 傢伙 多 啦 , 但 都 沒有 說到 癢處 。 記者 前去 訪問 時 , 該 傢伙 信口開河 , 油腔 滑調 , 連 他 自己 都 不 知道 說 的 是 啥 。 而 張國疆 先生 則 深入 而 中肯 , 報載 他 在 台灣 省議會 上 答覆 質詢 時 , 曾 曰 : 「 警察 寧破不了 案 , 也 不准 刑訊 。 」 這 是 上帝 特別 賦給 他 的 一 種 高貴 靈性 。 柏楊 先生 府上 曾 一連串 被 竊 被 盜 , 報到 台北市 第四 分局 , 他們 一 聽說 柏老 受 了 損失 , 真是 上天 有 眼 , 不禁 大喜 , 自然 捉不住 小偷 , 追 不 回 失物 , 我 自然 也 怨聲載道 。 但 我 寧可 永 不 破案 , 也 不 願 他們 隨便 抓 一 個 可疑 的 朋友 , 把 他 打 的 屎尿 滿 地 。 即令 把 我 丟 的 東西 全部 打出來 , 我 也 認為 那 比 不 破案 更為 可恥 。 古聖先賢 專門 喜歡 在 文字 上 用 工夫 , 發明 了 「 無枉無縱 」 四 個 大字 , 這 四 個 大字 說來 容易 , 做起來 恐怕 難上加難 , 反而 成為 暴戾 份子 的 藉口 , 而 把 「 無 縱 」 放到 第一 位 , 成 了 破案 第一 , 修理 至上 。 柏楊 先生 舉起 巨手 贊成 張國疆 先生 的 主張 。 嗚呼 , 寧可 錯殺 一百 , 不肯 錯放 一 人 , 是 狗彘 主義 的 幹法 , 凡是 人類 , 都 不 應 允許 自己 變成 狗彘 也 。 我們 希望 的 是 : 寧可 錯放 一百,萬 勿 錯殺 一 人 。 人民 垂淚 跪懇 的 願望 , 張國疆 先生 搶先 言 之 , 僅只 有 此 一 念 , 便 可 成佛 。 第二 件 事 做 的 更為 感人 , 蓋寧 可 不 破案 , 也 不准 修理 , 是 技術 上 的 痛切 改進 , 而 張國疆 先生 頃 又 正式 以 公文 規定 辦理 刑事 案件 時 , 要 受 檢察官 的 節制 , 則 是 觀念 上 和 本質 上 的 痛切 改進 。 該 項 公文 說 的 明白 : 警察 人員 雖然 兼有 司法 警察官 或 司法 警察 身份 , 自有 責任 協助 偵查 犯罪 , 但 無論如何 , 警察 機關 乃是 輔助 機關 。 按 道理說 偵查 犯罪 這 項 工作 , 應 由 檢察官 主持 才 好 。 可是 道理 是 一 回 事 , 實行 又 是 一 回 事 。 警察 機關 辦理 刑事 案件 , 往往 以 包飯 的 姿態 出現 , 大展 抱負 , 把 天下 當作 己任 , 從頭 包辦 到 尾 , 非 弄 個 水落石出 , 真相 大白 , 不肯 移送 法院 。 如果 不能 水落石出 , 真相 大白 , 便 使出 手段 , 灌涼水 , 上 老虎凳 , 拳打腳踢 , 疲勞轟炸 , 全部 修理學 出籠 。 蓋一 則 面子 有關 , 二 則 也 覺得 沒有 盡到 職責 。 而今 有 正式 命令 矯正 這 種 毛病 , 這 不僅 是 張國疆 先生 個人 的 貢獻 , 也 是 中國 警政史 上 最 具有 革新 意義 的 一 頁 。 蓋 到處 都 是 一朝權 在 手 , 便 把 令 來 行 的 朋友 ; 只 講 力量 , 不 講 是非 , 只有 傻瓜 才 把 已經 吞到 嘴 裡 的 巧克力糖 吐出來 。 若 換 了 柏楊 先生 當 警務處長 , 除非 太陽 從 西邊 出來 , 我 決不 會 把 包辦 伙食 的 差事 和平 出讓 。 張國疆 先生 能 在 這 一 點 上 有 此 嚴正 的 措施 , 有 此 恢宏 的 胸襟 , 看起來 不 是 每 一 個 官 都 教 人 失望 。 除了 上述 兩 件 大事 , 柏楊 先生 還 聽說 點 別的 。 新聞界 很 流傳 一 件 有關 張國疆 先生 大 魄力 的 消息 , 說 他 自 接任 處長 之後 , 便 聘請 律師 , 吩咐 他 的 部下 , 如果 有 新聞 記者 膽敢 亂發 消息 , 或 誹謗 , 或 誣陷 , 就 馬上 提出 控告 。 這 件 事 是 不 是 真 的 , 我們 不 知道 。 從前 曾經 有 過 警察 轟轟烈烈 告 記者 的 事 , 好像 是 真 的 , 可是 後來 每 件 案子 都 虎頭蛇尾 , 不了了之 , 又 好像 不 是 真 的 。 我 倒 十分 願意 這 件 事 是 真 的 , 蓋 警察 固 不能 隨便 整小 民 , 記者 也 不能 隨便 整 警察 。 目前 警察 受 了 委屈 , 似乎 只 有 兩 條 路 好 走 , 一 是 算 啦 算 啦 , 老子 忍下 你 的 鳥氣 , 只要 我 有的 官 做 , 受 點 氣 算屁 , 啥 攻擊 啥 指責 我 都 不 在乎 。 一 是 氣 的 暴跳如雷 , 七竅生煙 , 甚至 大 病 一 場 。 正派 的 心灰意懶 , 不 太 正派 的 則 和 小 流氓 接接頭 , 看看 能不能 揍 他 一 頓 , 或 捅 他 一 刀 。 反正 是 無論如何 , 警察 受 了 欺負 , 或 受 了 侮辱 , 而 不能 公平 光明 的 伸雪 , 是 國家 的 羞辱 , 也 是 社會 的 定時 炸彈 。 小民 們 對 警察 一向 一視同仁 , 偶爾 有 個 警察 告小民 , 真 能 把 人 的 牙 都 笑掉 , 遂 養成 雙方面 的 冷戰 和 仇視 。 柏楊 先生 誓死 擁護 請 律師 告狀 的 政策 , 過去 那些 政清 訟簡 的 時代 , 只 能 適合 農業 社會 , 工商業 社會 如果 再 用 那 種 腐敗 的 老 腦筋 去 讚揚 息訟 , 真是 殺 人 不 見 血 的 凶手 。 既有 爭執 , 就 需要 有 人 替 他 解決 ; 既有 糾紛 , 就 得 分辨 是非 。 一味 粉飾太平 , 是 作官 的 幹法 , 不 是 作事 的 幹法 , 讀者 先生 以為 如何 乎哉 ! 第六 世 到 了 十六世紀 明 王朝 中葉 , 洛陽 地方 有 一 個 秀才 韋懋 先生 , 夫人 陸氏 , 二 人 廣行 善事 , 直到 晚年 , 方 得 一 子 , 取名 韋燕春 , 小家庭 倒 也 過 的 其樂融融 , 想不到 韋 老頭 到 了 六十三 歲 那 年 , 害 了 一 場 最 時髦 的 砍殺 爾 , 躺床 不 起 。 自知 不久 人世 , 乃 把 陸氏 喚到 床 前 曰 : 「 太平莊 上 張秉德 , 是 我 知友 , 為 人 疏財仗義 , 日後 妳們 母子 , 萬一 度日 艱難 , 不妨 前去 請 他 周濟 。 」 言畢瞑目 。 自 韋秀才 死 後 , 生活 一 天 一 天 困難 , 有 一 天 , 陸 女士 想到 丈夫 臨終 遺言 , 便 帶 了 燕春 , 前往 太平莊 投奔 張秉德 先生 , 張 先生 一 看 陸氏 母子 一 身 孝服 , 大吃一驚 , 等到 說明 原委 , 不覺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