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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 轉移 ) 在 此 因而 可 視為 " 生產 " 的 一 部分 。 __UNDEF__ 3 .
在 欠缺 自行 處分 效用 的 情況 下 , 經濟 行動 者 是否 因 法律 秩序 、 慣例 、 利害 狀態 或 有 意識 地 遵循 道德 觀念 等 因素 , 而 ( 典型地 ) 無法 對 他人 的 處分權 加以 暴力 侵害 , 原則 上 並 不 重要 。 __UNDEF__ .
籌措 競爭 可 在 極為 多樣 的 條件 下 產生 。 其中 特別 是 占有式 的 給養 , 例如 狩獵 、 漁撈 、 森林 採伐 、 畜牧 和 開墾 等 。 也 可能 發生 在 對 外 封閉 的 團體 內 。 抑止 此 種 競爭 的 方法 通常 是 : 對 籌措 加以 配額 限制 , 一般而言 與 下面 這 個 辦法 相 連繫 , 亦即 , 對 一定 數量 的 個人 或 家計 團體 ( 多半 是 後者 ) , 保證 其 所 能 占有 的 籌措 機會 。 所有 馬克 ( Mark ) 共同體 __UNDEF__ 和 漁業 共同體 裡 , 對 共有地 和 荒地 的 開墾 、 放牧 及 森林 採伐 等 權利 的 規制 , 以及 阿爾卑斯山 草原 地帶 的 " 撿肥權 " 等 , 都 具有 此 種 特色 。 各式各樣 對 有 利用 價值 的 土地 具備 世襲 " 所有權 " 的 說法 , 無不 藉 此 而 被 反覆 宣傳 。 __UNDEF__ .
凡是 處分權 由 某人 ( 不管 以 什麼 方式 ) 手 中 " 轉移 " 到 另 一 人 手 中 , 而 這 人 願意 給予 報償 的 情況 下 , 皆 可 成立 交換 關係 。 交換 因此 並 不 局限於 " 財貨 " 和 " 勞務 " , 而是 包括 任何 形式 的 經濟 機會 , 例如 純粹 基於 習俗 或 利害 關係 而 成為 處分 對象 、 除此之外 並 無 任何 保障 的 " 商譽 " 亦 屬 之 。 這 自然 也 可以 適用到 任何 一 種 可 由 某 種 秩序 保障 的 機會 上 。 因此 , 交換 對象 並 不只 限於 現實 可 見 的 效用 。 就 我們 目前 的 論述 目的 而言 , 可 將 交換 最 廣義 地 定義為 : 任何 一 種 以 形式 上 自願 的 協定 為 基礎 , 而 提供 任何 一 種 現實 的 、 持續 的 、 當前 的 或 未來 的 效用 , 以 換取 某 種 相對 報酬 的 行動 。 因此 , 諸如 : 將 財貨 或 金錢 的 效用 , 有償 地 交付 或 讓渡 , 以期 將來 收回 同樣 的 財貨 ; 或是 對 某物 的 " 利用 " 權利 收取 " 租金 " 或 " 佃租 " , 而 准許 或 聽任 他人 使用 ; 或是 以 工資 或 薪俸 雇用 任何 形式 的 勞務 。 從 社會學 的 觀點 看來 , 上述 最後 一 個 例子 牽涉到 ( 下面 第15 節 所 說 的 ) " 勞動 者 " 之 進入 某 個 支配 團體 , 在 此 我們 暫且 不予 考慮 , 一如 此 處 先 撇開 " 借貸 " 與 " 購買 " 的 區別 不 談 。 .
就 條件 而言 , 交換 可以 是 傳統 的 或 ( 於 傳統 有 據 之 ) 因襲 的 , 也 可以 是 理性 的 。 因襲式 的 交換 行為 諸如 朋友 、 英雄 、 首領 或 王侯 間 的 饋贈 交換 ( 例如 Diomedes 和 Glaukos 之 交換 武器 裝備 ) __UNDEF__ , 有 不少 時候 這 類 交換 已 是 高度 理性 取向 和 理性 控制 的 ( 特萊爾 ─ 阿瑪那 文書 即 其 一 例 ) __UNDEF__ 。 理性 的 交換 則 只有 在 下列 情況 下方 才 可能 : 要不是 雙方 都 希望 獲益 , 就 是 一 方 基於 本身 的 需求 或 另 一 方 的 經濟 勢力 而 處於 被 強制 的 情況 。 此 種 交換 可以 是 為了 現物 供給 的 目的 , 也 可以 是 為 了 營利 目的 ( 參見 第11 節 ) , 也就是說 : 目的 在於 提供 某 種 財貨 給 交換 當事者 個人 使用 , 或者 是 以 市場 利得 機會 為 取向 ( 同樣 參見 第11 節 ) 。 前者 在 交換 條件 上 大多 隨 個人 喜好 而 定 , 因此 在 這 層 意義 下 是 非理性 的 : 例如 家計 剩餘物 的 重要性 , 會 以 各 個 ( 家計 ) 經濟體 中 個別 的 邊際 效用 為 依據 來 加以 估算 , 因而 有時 便會 便宜 地 被 拿來 交換 他 物 , 而 某 一 時刻 下 偶然 的 慾望 常 相當 程度 地 決定 了 想要 交換 之 財貨 的 邊際 效用 , 於是 經由 邊際 效用 來 決定 的 交換 界限 終 將 十分 搖擺 不定 。 理性 的 交換 鬥爭 , 事實 上 僅 在 上市 的 財貨 那兒 得到 發展 ( 關於 此 一 概念 , 見 第8 節 ) , 極端 而言 , 只 發展 於 營利 經濟 中 可資 利用 或 交換 的 財貨 上 ( 概念 見 第11 節 ) 。 __UNDEF__ .
上述 a ) - 所 指稱 的 規制 團體 之 介入 , 並 非 唯一 可能 的 形式 , 只不過 因 其 乃 需求 滿足 受到 威脅 時 最 直接 的 反應 , 故而 特別 被 強調 。 關於 市場 銷售 的 規制 , 將 表述 於 後 __UNDEF__ 。 5 __UNDEF__ 經濟 團體 的 類型 __UNDEF__ 經濟 取向 的 團體 各 依 其 與 經濟 的 關係 , 可 分為 : ) 從事 經濟 行動 的 團體 ( wirtschaftender Verband ) : 當 團體 行動 在 其 組織 規章 上 主要 是 以 非 經濟 領域 為 取向 、 但 亦 包含 經濟 考慮 在 內 者 屬 之 ; ) 經濟 團體 ( Wirtschaftsverband ) : 當 組織 規章 所 規制 的 團體 行動 主要 是 一定 種類 的 自主性 經濟 行動 ; __UNDEF__ ) 經濟 規制 團體 ( wirtschaftsregulierender Verband ) : 當 團體 成員 的 自主性 經濟 行動 , 實質 上 是 他律性 地 以 團體 規章 為 取向 時 ; __UNDEF__ ) 秩序 團體 ( Ordnungsverband ) : 當 團體 的 規章 僅 在 形式 上 以 規則 來 規範 團體 成員 之 自主性 與 自律性 的 經濟 行為 , 並 保障 其 因此 而 獲得 的 機會 。 __UNDEF__ 實質 的 經濟 規制 有 其 現實 上 的 限制 , 亦即 當 某 一 特定 的 經濟 活動 之 持續 進行 , 和 受 規制 的 經濟 行動 之 維持 生存 的 給養 利害 , 仍然 相 一致 時 , 尚 能 實行 , 越 此 則 難以 實現 。 .
從事 經濟 行動 的 團體 是 指 ( 非 社會主義 或 共產主義 的 ) " 國家 " 和 本身 擁有 財政 經濟 的 所有 其他 團體 ( 如 教會 、 協會 等 ) , 但 也 包括 像 教育 機構 等 主要 並 不 是 經濟性 的 共同體 ( Genossen-schaften ) __UNDEF__ 。 .
經濟 團體 就 其 當前 的 字義 而言 自然 不只 包括 一般 泛指 的 營利 ( 股份 ) 公司 、 消費 協會 、 公社 ( Artjel ) __UNDEF__ 、 合作社 、 卡特爾 等 , 還 包括 由 若干 人 組成 經濟 " 經營體 " 的 所有 行動 在 內 , 其 範圍 可 從 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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