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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 的確 與 家計 經濟 的 取向 較為 貼近 。 .
 
在 a ) 的 ii- ( II ) 的 情況 下 , 屬於 類型 ii-2 者 , 除了 已 提及 的 家 內 工業 的 純粹 類型 外 , 特別 是 我們 ( 德國 ) 東部 的 領主制 農場 ( Gutswirtschaft ) 中 一切 以 秩序 為 取向 的 隸農 經濟 ( Instmanns-Wirtschft ) __UNDEF__ , 以及 西北部 領主制 農場 中 的 雇農 經濟 ( Heuerlings-Wirtschaft ) 。 領主制 農場 和 代工制 經濟 ( Verlagswirtschaft ) 分別 是 物財 領主 與 批發商 的 營利 經營 ; 隸農 與 家 內 工業 勞動 者 的 經濟 經營 , 無論 在 強制性 的 勞務 分配 與 勞務 結合 的 形態 上 , 或是 在 其 一般 的 營利 活動 的 形態 上 , 主要 都 是 以 物財 團體 的 勞動 秩序 及 家 內 工業 的 隸屬性 所 強加 在 他們 身 上 的 勞務 義務 為 取向 。 除此之外 , 他們 的 經濟 活動 即為 家計 。 其 營利性 的 勞務 並非 自律 的 , 而是 為 物財 領主 與 批發商 的 營利 經營 服務 的 他律性 勞務 。 此 種 取向 在 實質 上 的 規格化 程度 越 高 , 就 越 接近 單一 經營 的 內部 裡 ── 如 " 工廠 " 裡 所 見 的 ── 純粹 技術性 的 勞務 分配 形態 。 19 __UNDEF__ 勞務 利用 的 占有 __UNDEF__ ( II .
 
的 延續 , 參照 第18 節 ) 勞務 分配 的 形態 從 社會 的 觀點 看來 , 還可以 作 如下 的 分類 。 __UNDEF__ .
 
依據 被 視為 特定 勞務 之 報酬 的 經濟 機會 被 占有 的 方式 來 分類 。 占有 的 對象 可以 是 : .
 
勞務 利用 的 機會 , .
 
物質性 的 生產 手段 , __UNDEF__ .
 
透過 管理 勞務 而 獲得 利潤 的 機會 。 __UNDEF__ 關於 " 占 有 " 的 社會學 概念 , 參見 上述 第一 章 第10 節 __UNDEF__ 。 關於 勞動 利用 機會 的 占有 , 包括 下面 兩 種 可能 的 情形 : __UNDEF__ .
 
勞務 提供給 個別 的 受領 者 ( 領主 ) 或 團體 , .
 
勞務 被 出售到 市場 上 。 __UNDEF__ 無論 哪 一 種 ( I .
 
或 II .
 
) 情形 下 , 都 存在 著 以下 四 種 彼此 極端 對立 的 可能性 : __UNDEF__ 第一 種 可能性 ── ) 個別 勞動 者 對 勞務 利用 機會 的 獨占性 占 有 ( " 行會式 的 自由 勞動 " ) , 又 可 分為 __UNDEF__ .
 
世襲 且 可 讓渡 的 , 或 __UNDEF__ .
 
個人 所有 且 不可 讓渡 的 , 或 __UNDEF__ .
 
世襲 但 不可 讓渡 的 。 所有 這些 情形 下 的 占有 , 要不是 無條件 的 , 就 是 帶有 物質性 條件 的 。 .
 
的 情形 下 , 就 ( I ) 而 言 可 舉 印度 的 村落 手工 業者 為 例 ,就 ( II ) 而 言 可 舉 中世紀 的 " 不動產 " 的 工業權 為 例 。 ii- ( I ) 的 例子 為 所有 的 " 任官權 " , iii- ( I ) 及 ( II ) 的 例子 為 某些 中世紀 的 、 但 特別 是 印度 的 工業權 , 以及 中世紀 種種 極盡 不同 的 " 官職 " 。 第二 種 可能性 ── ) 勞動 者 的 擁有人 對 勞動力 利用 的 占有 ( " 不 自由 勞動 " ) , __UNDEF__ .
 
自由 占有 , 換言之 , 世襲 且 可 讓 渡 的 ( 完全 奴隸 ) , 或 __UNDEF__ .
 
世襲 的 , 但 不可能 或 無法 自由 讓渡 , 而 只有 在 附有 物質性 勞動 手段 ( 特別 是 土地 ) 的 條件 下 才 能 讓渡 ( 農奴 、 世襲 的 子民 ) 。 __UNDEF__ 領主 對 勞動 利用 的 占有 也 可能 受到 實質 上 的 限制 ( 例如 ii .
 
的 農奴 ) 。 勞動 者 固然 無法 單方面 拋開 自己 的 地位 , 但 其 地位 亦 不可能 被 ( 領主 ) 擅自 剝奪 。 擁有人 對 此 種 勞動 利用 的 占有權 , 可以 如下 方式 來 利用 : __UNDEF__ ) 家計式 的 利用 : __UNDEF__ .
 
作為 實物 年金 或 貨幣 年金 的 來源 , 或 __UNDEF__ .
 
作為 家計 中 的 勞動力 ( 家奴 或 農奴 ) ; __UNDEF__ ) 營利式 的 利用 : __UNDEF__ .
 
作為 商品 的 供應 者 , 或 將 ( 提供給 他們 的 ) 原料 加工 以便 銷售 的 加工 業者 ( 不 自由 的 家 內 工業 ) , 或 __UNDEF__ .
 
作為 經營 裡 的 勞動力 ( 奴隸 營業 或 農奴 營業 ) 。 此 處 以及 下面 所 說 的 " 擁有人 " 本身 並 不 必然 是 勞動 過程 當中 的 參與 者 , 不管 是 作為 管理 者 或 勞動 者 。 作為 擁有人 , 他 可以 是 個 " 管理 者 " , 但 這 並非 必要 條件 , 而且 多半 不 是 如此 。 __UNDEF__ 奴隸 與 農奴 ( 任何 種類 的 隸屬民 ) 的 家計式 利用 : 並 不 是 作為 營利 經營 當中 的 勞動 者 , 而是 作為 年金 的 來源 , 典型 見於 古代 和 中古 早期 。 楔形 文書 中 可以 見到 關於 某 個 波斯 王子 的 奴隸 的 記載 , 他們 被 送出去 學藝 , 為 的 是 將來 或許 留作 家計 中 的 勞動力用 , 或許 實質 上 自由 地 為 顧客 服務 而 上繳 年貢 ( 即 希臘文 中 的 "apophorha" 俄文 中 的 "obrok" , __UNDEF__ 德文 的 "Halszins" 或 "Leibzins" ) 給 主人 。 希臘 的 奴隸 正 是 通例 如此 ( 當然 並非 全無 例外 ) , 在 羅馬 , 以 特有 財產 ( peculium , merx peculiaris ) __UNDEF__ 自行 獨立 經濟 活動 的 情形 ( 當然 , 要 繳付 年貢 給 主人 ) , 甚至 是 形諸 法律 的 制度 。 中世紀 時 , 人身 支配 往往 低落 到 僅 止於 向 幾乎 可 說 是 自由人 課取地 租權 的 地步 , 譬如 西德 與 南德 普通 見到 的 情形 ; 在 俄國 , 農奴 事實 上 有 移動 的 自由 ( 儘管 在 法律 上 身分 並 不 確定 ) , 而 領主 實際 上 僅 止於 收取 年貢金 的 情形 是 相當 常見 的 ( 雖然 不見得 普遍 如此 ) 。 不 自由 勞動 的 營利式 利用 , 特別 是 發生 在 莊園 領主 的 家 內 工業 裡 ( 除此 當然 也 為 某些 王侯 的 家 內 工業 所 採用 , 因此 法老 的 家 內 工業 也 或許 是 如此 ) , 其 所 採行 的 方式 可能 是 : __UNDEF__ ) 不 自由 的 供貨 營運 : 實物 年貢 , 原料 ( 如 亞麻 ) 由 勞動 者 ( 隸農 ) 自行 生產 與 加工 。 或者 __UNDEF__ ) 不 自由 的 變現 營運 : 加工 處理 領主 所 提供 的 物資 。 產品 通常 ( 至少 其中 一 部分 ) 由 領主 弄成 現金 。 不過 , 在 相當 多 的 情形 下 ( 譬如 古代 ) , 此 種 市場 變現 營運 僅 止於 即興式 的 營利 活動 。 近代 初期 , 特別 是 在 日耳曼 與 斯拉夫 邊界 地帶 , 情形 便 不 是 如此 : 在 此 ( 當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