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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 矣 。 殊不知 思 與 見聞 必 由 吾 心 之 神 , 此內外 相須 之 自然 也 。 」 ( 《 雅述 》 上 篇 ) 又 如 清代 學者 戴震 反對 宋 明 理學 的 唯心觀 , 跟 「 心 外 無 物 」 的 觀點 針鋒相對 , 認為 感知 是 「 物 至 而 迎 」 和 「 物 至 而 受 」 產生 的 , 客觀 事物 是 人 的 認識 的 源泉 。 「 耳目 鼻口 之 官 接於 物 , 而 心 通 其 則 」 ( 《 讀 孟子 論 性 》 ) , 還 具體 地 指出 : 「 味 與 聲色 , 在 物 不 在 我 , 接於 我 之 血氣 , 能 辨 之 而 悅 之 。 … … 理義 在 事情 之 條分 縷析 , 接於 我 之 心 知 , 能 辨 之 而 悅 之 。 」 ( 《 孟子 字義 疏證 上 ‧ 理 》 ) 總之 , 唯物論 的 知慮論 都 堅持 : 人 的 認識 來源於 感知 經驗 , 而 感知 是 人 接於 物 而 產生 的 ; 在 感知 的 基礎 上 才 能 發展到 高級 的 思維 階段 。 二 、 知慮 的 分類 古代 思想家 們 對 知慮 心理 的 認識 與 理解 的 深刻性 , 首先 表現 在 對 知慮 的 分類 上 。 由於 對 知慮 認識 過程 的 階段 、 層次 、 時態 等 的 觀點 差異 , 而 對 知慮 心理 有 各 不 相同 的 劃分 。 其 分類 方法 歸納起來 主要 有 知慮 三分法 , 知慮 二 階段 法 , 知慮 多 側面 細分 法 。茲 分述 如 下 。 (一) 知慮 三分法 所謂 知慮 三分法 , 是 指 將 人 的 知慮 認識 過程 劃分為 三 種 的 分類 方法 。 最早 非常 明確 地 將 「 知 」 分為 三 種 的 是 《 墨經 》 。 墨家 認為 知 有 聞知 、 說知 、 親知 三 種 , 即 「 知 : 聞 、 說 、 親 」 ( 《 經 上 》 ) 。 《 經說 上 》 的 解釋 是 : 「 知 ○ 傳 受 之 , 聞 也 。 方 不 , 說 也 。 身 觀 焉 , 親 也 。 」 所謂 聞知 是 由 傳授 而 得來 的 。 所謂 說知 是 不 受 方域 所 限制 , 由 推論 而 得來 的 。 所謂 親知 是 指 親身 觀察 所得 。 親知 是 認識 心理 過程 的 基礎 , 聞知 和 說知 都 離 不 開 親知 。 但是 在 另外 的 論述 中 也 存在 誇大 感性 認識 的 傾向 , 如 說 : 「 天下 之所以 察知 有 與 無 之 道 者 , 必 以 眾人 耳目 之 實 , 知 有 與 無 之 儀 者 也 。 請 或 聞 之 見 之 , 則 必 以為 有 , 莫 聞 莫 見 , 則 必 以為 無 。 」 ( 《 墨子 ‧ 明鬼 下 》 ) 《 墨經 》 還 將 聞知 分為 傳知 和 親知 兩 種 , 即 「 聞 , 傳 、 親 」 ( 《 經 上 》 ) 。 《 經 說 上 》 解釋 說 : 「 聞 ○ 或 告 之 , 傳 也 。 身 觀 焉 , 親 也 。 」 傳知 是 由 別人 轉告 而 知 的 , 親知 是 親身 觀察 而 知 的 。 由 以上 對 知 的 分類 看來 , 《 墨經 》 中 的 聞知 、 傳知 、 親知 是 直接 或 間接 的 感知 , 只有 說知 是 推理 , 屬於 思慮 即 思維 的 範圍 。 茲列表 如 表 5 -1 。 《 尚書 》 對於 認識 心理 過程 的 組成 與 劃分 的 論述 是 : 「 五 事 : 一 曰 貌 , 二 曰 言 , 三 曰 視 , 四 曰 聽 , 五 曰 思 。 貌 曰 恭 , 言 曰 從 , 視 曰 明 , 聽 曰 聰 , 思 曰 睿 。 恭 作 肅 , 從 作 乂 , 明 作 哲 , 聰 作 謀 , 睿 作 聖。 」 ( 《 尚書 ‧ 洪範 》 ) 這裡 把 態度 、 言語 、 視覺 、 聽覺 和 思維 作為 認識 心理 的 組成 部分 , 從 知 的 分類 看 , 將 知分為 視 感知 、 聽 感知 和 思慮 、 思維 , 所以 也 屬 知慮 三分法 。 《 尚書 》 還 把 認識 同 非 智 的 道德 修養 聯繫 起來 , 指出 : 態度 恭敬 , 人 就 會 嚴肅 ; 言語 正當 , 天下 就 會 大治 ; 視覺 明亮 , 就 不會 受 蒙蔽 ; 聽覺 清晰 , 就 不會 打錯 主意 ; 思維 通達 , 就 可以 成為 聖人 。 宋代 王安石 繼承 了 「 五 事 」 的 思想 , 他 關於 視聽 與 思 的 劃分 直接 來源於 《 尚書 ‧ 洪範 》 , 並且 認為 從 視聽 感知 到 思維 是 一 種 由 粗 至 精 的 認識 過程 。 考察 明 清 之 際 方 以 智 的 知慮 心理 分類 , 我們 可以 發現 , 他 先 將 知分成 「 覺知 」 和 「 心知 」 兩 種 , 前者 是 所謂 「 耳 、 目 、 手 、 足 各 效 技能 以 奉心 」 ( 《 東西 均 ‧ 神跡 》 ) 的 感知 ; 後者 則 是 所謂 「 理 以 心 知 , 知 與 理 來 」 ( 《 物理 小識 ‧ 天類 ‧ 氣論 》 ) 的 理性 思維 。 然後 進一步 指出 : 「 人 有 心 而 有 知 , 意 起 矣 , 識 藏 矣 , 傳送 而 分別 矣 , 本 一 而 歧出 , 其 出 百 變 , 概 謂 之 『 知 』 。 」 ( 《 東西 均 ‧ 盡心 》 ) 即 人 的 「 心 」 是 思維 活動 的 器官 , 思維 活動 則 表現為 「 知 」 、 「 意 」 、 「 識 」 三 種 形式 。 這 是 知慮 的 三分法 。 (二) 知慮 二 階段 法 在 中國 心理學 思想史 上 , 也 有 將 知慮 過程 劃分為 兩 個 階段 的 。 這 種 劃分法 可以 溯源到 孔子 。 他 把 學習 過程 劃分為 志 、 學 、 思 、 習 、 行 五 個 階段 。 「 學 而 不 思 則 罔 , 思 而 不 學 則 殆 」 ( 《 論語 ‧ 為政 》 ) 。 這裡 的 「 學 」 包括 著 視聽 感知 , 「 思 」 則 指 思慮 、 思維 。 《 中庸 》 發揮 孔子 的 話 說 : 「 博學 之 , 審問 之 , 慎 思 之 , 明辨 之 , 篤 行 之 。 」 這裡 把 「 思 」 又 細分為 「 審問 」 、 「 慎思 」 、 「 明辨 」 三 個 小 階段 。 以上 只 包涵 了 將 知慮 劃分為 兩 個 階段 的 思想 。 真正 明確 將 知慮 劃分為 兩 階段 的 是 宋代 的 張載 , 它 完全 有別於 前人 而 具 特色 。 張載 說 : 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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