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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數 在 台灣 銷售 的 海外 共同 基金 , 都 是 在 免稅 天堂 的 國家 註冊 , 因此 台灣 的 稅捐 單位 無法 直接 從 海外 基金 公司 取得 投資人 之 所得 資料 。 所以 , 大 額 的 投資人 ( 國外 基金 公司 通常 不 接受 小額 投資人 直接 匯款 ) 很 可能 會 運用 上述 的 方式 , 來 閃避 稅捐 的 稽徵 。 其實 , 投資人 可以 合法 藉著 海外 共同 基金 , 避免 被 課徵 龐大 的 遺產稅 。 根據 台灣 稅法 的 規定 , 父母 對 子女 的 贈與 , 每 一 年 都 有 一百萬 新台幣 的 免稅 額度 , 因此 父母 就 可以 妥善 運用 海外 共同 基金 做為 免稅 之 工具 , 每 年 都 用 子女 的 名義 申購 海外 共同 基金 , 只要 每 年 不 超過 一百萬 元 , 就 可以 在 免稅 優惠 之下 , 合法 地 逐年 把 財產 移轉給 子女 。 買賣 外匯 以 小博 大問 55 : 何謂 外匯 保證金 交易 呢 ? 所謂 外匯 保證金 交易 ( Foreign Exchnage Margin Transaction ) 是 指 , 投資 者 繳交 小額 的 保證金 之後 , 擴張 信用 , 運用 財務 槓桿 原理 , 以 小博 大 買賣 外匯 的 行為 。 外匯 保證金 交易 跟前 面問 50 的 幣別 轉換 外幣 存款 有些 類似 , 兩 者 都 是 在 不同 的 外幣 之間 投機性 的 轉換 與 買賣 , 兩 者 也 都 是 靠 著 不斷 地 在 不同 外幣 間 轉換 , 以 賺取 其 間 的 匯兌 價差 。 然而 , 兩 者 仍 有 下列 三 點 不同 : 1 .
自備 資金 成數 不同 。 幣別 轉換 外幣 存款 必須 自備 十成 的 資金 , 而 外匯 保證金 交易 則 是 擴張 信用 , 以 一 博 十 , 甚至 以 一 博 二十 , 因此 只 須 自備 十分之一 或 二十分之一 的 保證金 。 2 .
外匯 保證金 交易 是 一 種 高 風險 、 高 報酬 的 投機性 買賣 , 若 操作 順利 , 固然 以 小 博大 , 本 輕 利 重 , 但 若 操作 不當 , 遭遇 斷頭 之後 則 一無所有 ( 指 保證金 ) 。 而 幣別 轉換 外幣 存款 若 操作 不 順 , 頂多 是 匯兌 上 的 損失 , 本金 仍 在 。 3. 幣別 轉換 外幣 存款 是 一 種 即期 外匯 的 買賣 , 而 外匯 保證金 交易 除了 有 即期 外匯 的 交易 之外 , 還 有 遠期 外匯 的 期貨 與 選擇權 的 買賣 。 台灣 從 民國 八十年 間 , 中央 銀行 開放 各 外匯 指定 銀行 辦理 外匯 保證金 交易 以來 , 已 有 美國 運通 、 花旗 、 世華 、 上海 、 華僑 等 銀行 開辦 此 項 業務 。 投資人 至 上述 銀行 開立 「 外匯 保證金 交易 帳戶 」 , 須 繳交 交易額 的 十分之一 至 二十分之一 的 保證金 , 當 保證金 虧損 剩下 半數 時 , 銀行 會 通知 補足 保險金 , 若 投資人 置之不理 , 會 遭 銀行 斷頭 ( 即 用 客戶 的 名義 平倉 ) 。 投資人 可 選擇 自己 操作 或 委交 銀行 交易員 代為 操作 , 不論 採取 何 種 方式 , 風險 自負 , 而且 銀行 會 從 每 筆 交易 收取 一 至 五 點 的 手續費 ( 銀行 會 在 投資人 下單 時 , 用 較 市價 略 差 的 價格 來 報價 , 俗稱為 吃 點數 。 這 筆 費用 大約 是 交易額 的 ‧ 一五% ) 。 投資人 在 從事 外匯 保證金 交易 時 , 必須 留意 下列 事項 : 1 .
只有 經 中央 銀行 核准 的 外匯 指定 銀行 , 才 是 合法 業者 , 其他 均 屬 非法 業者 。 2 .
用 融資 購買 股票 , 必須 自備 四成 保證金 , 擴張 信用 為 二‧五 倍 , 外匯 保證金 交易 擴張 信用 至少 十 倍 , 風險 比 融資 買賣 股票 大 四 倍 。 3 .
銀行 的 手續費 來自 投資人 進場 的 次數 , 因此 最好 自己 操作 , 不要 交由 銀行 的 交易員 任意 進出 。 4 .
由於 外匯 保證金 交易 的 目的 在 賺取 匯兌 的 價差 , 因此 不論 買賣 都 不會 去 辦理 交割 , 或是 買進 後 賣出 , 或者 先 賣出 後 再 補進 , 對 沖 了 事 。 金融 期貨 標的 不同 問 56 : 何謂 金融 期貨 呢 ? 期貨 市場 裏 , 由於 交易 標的物 的 不同 , 主要 可 分為 商品 期貨 ( Commodities Futures ) 與 金融 期貨 ( Financial Futures ) 。 商品 期貨 的 標的物 主要 為 農畜林 產品 、 穀物 、 石油 、 金屬 等 。 而 金融 期貨 的 標的物 主要 為 外匯 、 利率 、 股價 指數 、 選擇權 等 四 種 ,茲 分別 說明 如下 : 1 .
外匯 期貨 : 又 稱為 外幣 期貨 , 它 是 以 美元 、 馬克 、 瑞士 法郎 、 日圓 、 英鎊 等 世界 主要 貨幣 為 標的物 的 期貨 交易 。 2. 利率 期貨 : 顧名思義 , 它 是 以 會 因 利率 變動 而 價格 隨著 變動 的 金融 資產 為 標的物 , 包括 : 國庫券 、 政府 公債 、 銀行 定期 存單 、 商業 本票 、 歐洲 美元 等 。 3 .
股價 指數 期貨 : 它 是 以 股價 指數 為 期貨 交易 之 標的物 , 譬如 : 美國 史坦普 ( S & P ) 五 指數 期貨 、 日經 股價 指數 期貨 、 台灣 加權 股價 指數 期貨 等 皆 是 。 由於 股價 指數 是 天馬行空 的 抽象 數字 , 無 實物 可 供 交易 , 是 其 最 大 特色 。 4 .
外匯 或 股票 選擇權 : 它 是 以 外匯 ( 外幣 ) 或 股票 為 標的物 。 而 在 某 一 特定 時日 , 用 某 一 確定 的 價格 即 享有 買進 這些 標的物 的 權利 , 這 稱 之 為 買入 選擇權 。 反之 , 若 享有 賣出 這些 標的物 的 權利 , 則 稱 之 為 賣出 選擇權 。 金融 期貨 與 商品 期貨 一樣 , 均 具備有 下列 兩 大 功能 : 1 .
風險 移轉 ( Risk Transfer ) : 運用 期貨 所 具備 之 對沖 效果 , 個人 或 企業 可 將 目前 擁有 或 未來 即將 擁有 之 金融 資產 或 負債 的 價格 變動 風險 , 完全 予以 排除 。 2 .
價格 形成 ( Price formation ) : 透過 期貨 市場 之 價格 可以 預見 未來 之 現貨 價格 。 舉例 來 說 , 日經 股價 指數 在 日本 經濟 景氣 跌落 到 谷底 之前 , 就 提早 一 年 跌破 二萬 點 大關 , 而後 長期 在 二萬 點 下面 盤整 。 早年 的 期貨 市場 是 以 商品 期貨 為主 , 近年 來 重心 已經 移轉到 金融 期貨 。 以 英 美 的 期貨 市場 為 例 , 從 一九八五年 以來 , 金融 期貨 的 交易額 均 佔 全部 期貨 交易額 的 六成 左右 , 金融 期貨 已經 在 期貨 市場 中 扮演 一 個 最 耀眼 的 角色 。 既 賺 價差 又 可 避 險問 57 : 何謂 外匯 期貨 呢 ? 外匯 期貨 ( Foreign Currency Futures ) 又 稱為 外幣 期貨 。 想要 瞭解 何 為 外匯 期貨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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