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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 根據 。 以後 , 洛采 等 也 以 同樣 的 精神 論述 了 有關 體驗 的 問題 。 在 此 , 體驗 的 直接性 的 品格 受到 了 重視 , 但 其中 介性 的 品格 卻 悄然 無蹤 了 。 與 此 同時 , 一 股 浪漫 主義 的 思潮 在 德國 形成 了 。 它 的 代表 們 感受到 一 種 新鮮 的 經驗 , 並且 急切 地 嘗試 以 概念 的 形式 肯定 、 表述 和 記錄 它 。 弗里斯 ( Jakob Friedrich Fries ) 提出 , 「 天誡 」 ( Ahndung ) 是 「 有限物 中 的 無限 者 」 , 它 是 對 「 有限 的 、 自身 的 、 內在 的 生命 」 的 規定 。 只有 非 概念性 的 「 感受 」 ( Gefuhl ) 才 能 把握 它 。 諾瓦利斯 要求 建立 一 種 「 真實 的 心理學 」 。 它 的 要求 是 , 「 完全 從 生命 出發 去 解釋 生命 」 。 弗里德里希‧施萊格爾 更 提出 了 一 種 「 生命 哲學 」 。 他 要求 將 「 精神 的 內在 生命 , 確切 地 說 , 它 的 全部 內涵 , 而 不 是 它 的 這 種 或 那 種 特殊 力量 」 6 當作 哲學 思考 的 對象 。 這些 命題 具有 一 種 共識 : 不能 以 絕對 的 方式 來 把握 絕對物 。 相反地 , 只有 通過 人類 境況 的 有限 實在性 的 中介 , 才 能 把握 絕對物 。 在 這 種 境況 的 直接性 和 內在性 中 , 不 存在 主觀 世界 與 客觀 世界 的 分裂 。 同時 , 不 難 看出 , 諾瓦利斯 等 人 之所以 使用 術語 「 天誡 」 、 「 感受 」 、 「 含義 」 、 「 趣味 」 等 , 並非 要 從 心理學 的 或 經驗論 的 角度 去 規定 這 種 境況 , 相反地 , 這些 術語 都 是 對於 生命 整體 之 解釋 。 狄爾泰 的 體驗 概念 同時 保留 了 上述 實證 主義 和 浪漫 主義 兩 種 精神 , 保留 了 體驗 的 直接性 和 中介性 兩 種 品格 。 伽達默爾 寫道 : 「 事實 上 , 正 是 狄爾泰 首先 賦予 這 一 詞 匯 [Erlebnis] 的 一 種 概念 的 機能 。 」 7 在 此 , 伽達默爾 並非不了 解 克魯格 、 洛采 等 人 的 工作 , 他 要 強調 的 是 , 我們 今日 所謂 的 體驗 概念 , 在 內容 上 主要 是 由 狄爾泰 鑄成 的 。 我們 是 在 他 的 、 而 非 克魯格 等 人 的 意義 上 使用 這 一 概念 。 第二 節 __UNDEF__ 狄爾泰 的 體驗 概念 在 學術 生涯 的 不同 時期 , 針對 不同 的 課題 , 狄爾泰 曾 對 體驗 概念 作 過 許多 規定 。 它們 有的 比較 接近 , 有的 則 相去 甚 遠 。 因此 , 如何 根據 狄爾泰 的 原意 , 對 其 作出 最 一般 的 說明 , 這 一直 是 令 狄爾泰 研究 者 們 費神 的 問題 。 在 此 , 我 取 布爾諾 ( Otto Friedrich Bollnow ) 的 說法 : 就 最 廣泛 的 意義 而 言 , 體驗 乃是 「 特殊 個人 發現 其 此 在 的 那 種 方式 和 途徑 」 8 。 這 個 定義 具有 兩 個 要點 。 第一 , 體驗 是 一 個 個體性 的 概念 。 體驗 只 能 是 個人 的 體驗 。 儘管 狄爾泰 也 偶爾 使用 過 「 民族 的 體驗 」 9 這 一 類 詞匯 , 但 它們 都 僅僅 具有 比喻 的 意義 。 第二 , 體驗 是 一 條 實際 的 通道 , 只有 通過 它 我們 才 能 找到 自身 的 生命 整體 及 其 含義 。 以下 , 我 將 從 不同 的 角度 展開 這 一 概念 的 內容 。 一1 .
體驗 、 體驗 活動 、 內省 和 思維 狄爾泰 寫道 : 體驗 活動 ( das Erleben ) 是 一 種 特殊 的 、 獨一無二 的 方式 , 在 這 種 方式 下 , 實在 為 我 地 存在 著 。 體驗 並非 如 一 種 感覺物 或 表象物 那樣 對立 於 我們 : 它 並非 被 給予 ( gegeben ) 我們 , 相反地 , 只是 由於 我們 內省 到 了 它 , 只是 由於 我們 將 它 看作 在 某 種 意義 上 屬於 我們 的 東西 , 從而 直接 據有 它 , 實在 體驗 才 為 我們 地 存在 著 。 只是 在 思維 ( Denken ) 中 , 它 才 成為 對象性 的 。 10 我 以為 , 講清 了 這 段 話 , 也 就 講清 了 體驗 概念 的 核心 內容 。 首先 , 狄爾泰 順序 使用 了 「 體驗 活動 」 和 「 體驗 」 兩 個 概念 。 它們 並 無 嚴格 區別 , 但 卻 各 有 側重 。 前者 主要 指 一 種 把握 和 據有 實在 的 方式 , 在 粗略 的 意義 上 , 我們 可以 把 它 看作 是 一 種 特殊 的 認識 方式 。 後者 則 主要 指 一 種 實在性 的 品格 。 在 第一 句 話 中 , 狄爾泰 強調 , 體驗 活動 所 處理 的 實在 是 一 種 「 為 我 之 物 」 , 而 非 「 自在 之 物 」 。 這 首先 就 摒棄 了 近代 認識論 中 先 假定 主體 與 客體 的 分立 , 然後 再 設法 實現 前者 對於 後者 的 認識 這樣 一 種 模式 。 在 第二 句 話 中 , 體驗 本身 被 看作 一 種 實在 ( 實在 體驗 ) , 或者 說 , 被 看作 體驗 活動 的 對象 。 它 與 感覺物 、 表象物 有 一點 根本 不同 , 即 它 並非 「 被 給予 的 」 。 「 被 給予 的 」 係 狄爾泰 的 慣用語 , 它 指 的 是 主體 - 客體 對立 狀態 下 , 客體 之於 主體 的 那 種 存在 方式 。 這 就是說 , 體驗 雖 係 一 種 實在 , 但 它 並非 一般 意義 上 的 客觀物 。 從 「 相反地 , … … 」 開始 , 狄爾泰 研究 了 我們 把握 這 種 實在 的 方式 。 首先 , 這 要 通過 「 內省 」 -- 一 種 非主體 - 客體 對立 意義 下 的 我 ( Ich ) 對於 我 的 體驗 的 把握 形式 。 它 不 是 一 個 從 感覺 開始 的 推理 過程 。 其次 , 我 要 將 「 實在 體驗 」 看作 屬於 我 的 東西 , 直接 地 而 非 中介性 地 據有 它 。 只有 在 這 兩 個 前提 下 , 體驗 才 會 為 我們 所 認識 。 最後 , 狄爾泰 謹慎 地 又 補充 了 一 句 : 「 只是 在 思維 中 , 它 才 成為 對象性 的 。 」 這裡 , 「 對象性 的 」 與 「 被 給予 的 」 兩 詞 含義 相似 。 狄爾泰 用 「 只是 」 一 詞 表明 , 這 種 「 對象性 」 並非 體驗 的 原初 存在 方式 。 相反地 , 只是 由於 「 思維 」 的 工作 習慣 , 它 才 在 事 後 被 加諸 體驗 之上 。 這 是 狄爾泰 為 拒斥 主體 - 客體 模式 而 加上 的 又 一 把 鎖 。 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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