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__UNDEF__ 47 ) , 則 在 我們 稍微 近 些 考察 時 , 就 能 明顯 發現 這樣 的 產品 並 不 限定 在 服務 部門 。 在 銀行 或 在 電子 工廠 當 會計 , 可以 被 歸類為 屬於 服務業 , 也 可以 是 製造業 , 雖然 兩 個 場合 的 會計 工作 可能 不會 有 什麼 差別 。 相 類似的 道理 , 在 教育 學院 或 在 建築 工地 的 木匠 , 也 是 在 任何 一 個 類目 都 可以 。 這些 說明 與 實例 的 意思 是 , 以 產業 作為 分類 標準 , 並 不能 有效 地 弄清楚 人們 所 執行 的 工作 類型 , 許多 財貨 的 生產 者 可以 被 劃歸 在 第三 產業 , 而 許多 非 財貨 的 生產 者 卻 可能 在 原級 或 次級 產業 。 事實 上 , 葛雪尼 與 麥爾斯 ( Ian Miles ) 估計 , 高達 一半 的 服務性 就業 機會 之 增加 , 是 因為 「 相同 部門 之內 的 第三級化 」 , 而 不 是 部門 與 部門 之間 的 就業 機會 之 移轉 ( 前引書 :125 ) 。 比如 , 當 一 家 製造業 公司 擴大 延攬 白領 員工 時 , 這 家 公司 可能 是 要 找來 行銷 、 訓練 或 人事員 , 目的 是 要 這些 服務性 員工 的 協助 , 使 該 公司 更 能 在 本行 本業 站穩 腳步 , 更為 有效 地 經營 , 方法 則 可能 是 改進 銷售 方式 、 教育 員工 更 有效 的 方法 , 或是 在 招募 員工 時 更為 謹慎 小心 。 這些 新進 的 人 表示 , 在 相同 一 個 特定 部門 裡 , 日漸 縝密 的 分工 , 這 就 使得 服務業 就業 人口 增加 。 不過 , 更 重要 的 還 在於 , 這些 例子 一定 會 讓 我們 知曉 , 貝爾 所 說 服務 部門 是 某 種 對於 工業 部門 的 寄生 , 並 不 正確 。 如果 我們 體認到 , 各 個 部門 都 有 相同 職業 ( 如 各行各業 的 經營 管理 人才 、 店員 、 法規 人員 等等 ) , 那 我們 當然 就 不能 說 彼 部門 的 這些 職業 具有 生產力 , 而 此 部門 的 這些 職業 之 人 , 則 盡 是 消費 其他 人 創造 的 資源 。 若 以 產業 部門 作為 區分 , 然後 說 其中 一 個 部門 完全 在 生產 , 而 另 一 個 部門 則 只 是 消費 , 則 此 區分 之 價值 何在 , 未免 讓 人 懷疑 。 這 又 引發 另 一 個 問題 : 將 社會 拆解成 不 相 連屬 的 部門 , 是否 允當 ? 若是 我們 貼近 觀察 服務業 部門 本身 , 將 對 如此 論事 的 方式 , 斷然 搖頭 。 我們 所 看到 的 , 會 是 許多 服務 部門 的 工作 , 非但 不 是 在 耗費 工業 部門 的 財富 , 反而 是 在 協助 財富 的 創造 。 誠如 葛雪尼 所 說 , 「 服務 部門 的 就業 機會 之 成長 … … 大抵 是 分工 過程 的 展現 」 ( 1978: __UNDEF__ 92 ) , 循 此 , 我們 也 就 了 解 「 次級 與 第三 級 產業 之間 , 具有 系統 關聯性 」 的 理由 ( Kumar , __UNDEF__ 1978: __UNDEF__ 204 ) , 最後 我們 會 對 貝爾 截然 劃分 產業 部門 的 作法 , 大 感 荒謬 。 比如 , 學者 指出 , 類 如 金融 與 保險業 等 「 生產 者 服務 」 ( producer services ) , 大抵 就 「 反映 了 分工 的 增加 」 ( Browning and Singlemann , 1978: __UNDEF__ 30 ) 。 只有 在 理論 上 裝傻 的 人 , 才 有 可能 將 服務性 工作 與 生產 活動 一刀兩斷 。 葛雪尼 有 如 下 觀察 , 這 段 話 具有 顛覆 效果 , 認定 服務業 活動 來自於 「 財貨 生產 部門 之 生產力 」 的 說法 , 站不住腳 : 我們 必須 謹記 , 雖然 第三 級 產業 不 直接 生產 物質 財貨 , 但 有 很 大 一 部分 這 類 活動 , 其實 與 較 廣義 的 生產 過程 , 關係 密切 。 比如 , 流通 產業 本身 並 不 製造 任何 物質 財貨 , 但 它 卻 是 製造 過程 整體 不可 分割 之 部分 -- 如果 產品 無法 銷售 , 這些 產品 也 就 不會 被 製造 。 與 此 接近 的 道理 , 金融 與 保險 的 一 大部分 , 也 是 用來 協助 財貨 的 生產 與 購買 … … 雖然 1971年 之 時 , 將近 半數 的 工作 人口 受雇 於 第三 級 產業 , 但 不到 四分之一 的 人 ( 23.1% ) 從事 於 提供 最後 消費 的 服務 。 ( Gershuny , __UNDEF__ 1977: __UNDEF__ 109 - 110 ) 若 再 說 得 白 一些 , 則 我們 會 說 , 要 將 社會 分成 創造 財富 與 消耗 財富 兩 個 部門 , 或是 貝爾 那 種 「 後 工業 主義 」 理論 要 將 社會 分成 財貨 「 生產 與 服務業 部門 」 , 那 可 還 真是 「 誇張 而 過度 簡化 」 ( Perkin , __UNDEF__ 1990: __UNDEF__ 501 ) 。 這 個 分法 也許 滿足 了 常識 的 偏見 , 但 誠如 史學家 博今 尖銳入骨 的 警語 , 以 非常 接近 葛雪尼 的 反對 立場 , 如此 說道 : 許多 企業 行號 的 高級 主管 都 說 , 私人 部門 生產 財富 , 卻 供給 公共 部門 去 揮霍 , 這 個 觀念 委實 大謬不然 。 若是 我們 說 , 公共 部門 生產 並 維繫 教育 與 醫療 服務 , 以及 最 重要 的 , 公共 部門 生產 私人 部門 依賴 的 技術 , 那 也 很 有 道理 。 在 當今 這 種 複雜 而 相互 依賴 的 社會 裡 , 諸如 此 類 的 惡言 相向 , 簡直 幼稚 , 也 於事無補 , 根本 就 是 五十 步 與 百 步 之 別 。 ( Perkin , __UNDEF__ 1990: __UNDEF__ 502 ) 服務業 與 製造業 所以 , 所謂 服務性 工作 可以 任意 與 其他 工作 活動 分開來 看 , 是 錯誤 的 觀念 , 至於 服務業 與 其他 部門 可以 分開 的 想法 , 那 更 是 錯誤 了 。 為 了 要 深化 這 個 批評 , 我們 打算 再 多 引用 一些 葛雪尼 的 論述 , 這 次 是 他 與 麥爾斯 合作 的 研究 。 他們 兩 人 合寫 的 書 , 《 新 服務 經濟 》 ( The New Service Economy , 1983 ) , 內 中 提出 了 不少 見解 , 其中 之 一 是 , 他們 提醒 我們 , 貝爾 以 一 種 事 後 回溯 的 邏輯 , 解釋 服務 部門 就業 人數 的 成長 。 當今 服務業 就業 人口 確實 比 已往 更多 , 貝爾 打從 這 個 無可 爭辯 的 事實 出發 , 然後 從 這 個 結論 倒 推回去 , 演繹 服務業 的 擴張 原因 , 認定 人們 更為 富有 以後 , 他們 就 會 將 額外 的 收入 花用 在 服務性 活動 。 貝爾 論稱 , 人們 必定 花 了 更多 的 錢 在 服務業 活動 , 否則 何 來 這麼多 服務業 就業 機會 。 這 看起來 好像 有理 , 但 卻 是 錯 的 , 這 個 錯誤 的 造成 , 是 因為 貝爾 並 沒有 看清楚 服務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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