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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 更多 的 法官 在 判別 監護權 時 考慮 了 這 一 點 。 很 自然 卻 又 很 不幸 的 是 , 在 許多 離婚 事件 中 存在 著 緊張 的 痛苦 。 這 增加 了 父母 之間 在 監護權 上 的 競爭 , 而 干擾 了 他們 集中 精力 思考 對 孩子 來 說 什麼 才 是 最 好 的 。 父母 雙方 都 認為 自己 的 監護 是 最 好 的 。 家長 需要 考慮 的 因素 有 以下 這些 : 大部分 時候 是 誰 在 照顧 孩子 的 , 尤其 是 考慮到 嬰兒 和 小孩 非常 想念 他們 已經 熟悉 的 照顧 者 ? 每 個 孩子 和 每 個 家長 是 哪 種 關係 ? 每 個 孩子 表達出 的 喜愛 是 什麼 , 尤其 是 在 童年 後期 和 青少年 時期 ? 對 每 個 孩子 來 說 和 一 個 哥哥 ( 弟弟 ) 或 一 個 姊姊 ( 妹妹 ) 住 在一起 有 多 重要 ( 雙胞胎 的 這 種 願望 更 強 ) ? 過去 通常 認為 要求 離婚 的 雙方 由於 考慮到 監護權 、 孩子 的 撫養費 、 贍養費 和 財產 的 處理 等 問題 , 會 在 法庭 上 成為 敵人 。 這 種 敵對 的 態度 , 尤其 是 在 監護 方面 避免 得 越 多 , 對 孩子 越 好 。 近年 來 , 有 一 種 聯合 監護 的 運動 , 這 是 為 了 讓 沒有 監護權 的 家長 ( 多數 是 父親 ) 避免 只 能 享受 一點點 的 探視權 , 甚至 更 重要 的 是 , 為 了 避免 使 這 個 家長 感到 和 孩子 斷絕 關係 , 並 覺得 他 再 也 不 是 一 個 真正 的 家長 ── 這 種 感覺 經常 會 導致 他 與 孩子 的 聯繫 逐漸 減少 。 當 談及 聯合 監護 時 , 有 些 律師 和 家長 的 意思 是 平等 地 分享 孩子 , 比如 孩子 四 天 和 一 個 家長 在一起 , 三 天 和 另外 一 個 家長 在一起 , 或者 和 一 個 家長 待 一 星期 , 再 和 另外 一 個 家長 待 一 星期 。 對 家長 來 說 , 這 種 做法 可能 行得通 也 可能 行不通 , 對 孩子 來 說 , 他 可能 感到 舒服 也 可能 感到 不 舒服 。 學齡期 的 孩子 必須 持續 去 同 一 所 學校 , 對於 上 幼稚園 或 學前班 的 孩子 也 同樣 如此 。 孩子 們 喜歡 並且 受益於 有 規律 的 時間 安排 。 我 自己 喜歡 把 聯合 監護 看成 是 離 了 婚 的 家長 為了 孩子 的 幸福 而 協力 合作 的 一 種 精神 , 這 意謂 著重點 是 家長 就 計畫 、 決策 和 回應 孩子 的 主要 要求 互相 商量 , 這樣 的話 , 就 沒有 一方 家長會 感到 被 忽略 了 。 ( 找 一 個 了解 孩子 並 能 幫助 家長 做出 一些 決定 的 諮詢 專家 可能 會 很 有 幫助 。 ) 其次 需要 考慮 的 事情 是 , 要 以 下面 這 種 方式 來 分享 孩子 的 時間 , 那 就 是 : 每 一 個 家長 要 盡可能 密切 地 與 孩子 保持 接觸 , 這 必須 依靠 諸如 家長 雙方 住宅 的 距離 、 住宅 的 容量 、 學校 的 位置 , 等等 因素 。 很 明顯 的 是 , 如果 一方 家長 搬到 了 大陸 的 另 一 端 , 那麼 他 不得不 在 假期 的 時候 才 來 看 孩子 , 雖然 家長 仍然 可以 通過 電話 和 信件 與 孩子 保持 聯繫 。 聯合 監護 只有 當 父母 雙方 都 確信 把 孩子 的 利益 放 在 首要 位置 , 而 把 他們 的 痛苦 放 在 次要 位置 時 , 才 是 確實 可行 的 。 否則 的話 , 爭吵 仍然 會 繼續 下去 。 這樣 到 不如 讓 一 個 家長 有 監護權 而 讓 法官 制定 探視 的 規定 。 當 一 個 孩子 , 尤其 是 青春期 的 孩子 , 發現 和 有 監護權 的 家長 待 在一起 很 緊張 的 時候 , 他 可能 開始 想像 也許 和 另 一 個 家長會 好 一些 。 有時 , 讓 孩子 和 另外 一 個 家長 住 在一起 , 至少 住 一 段 時間 , 比較 恰當 。 但是 來回 住 了 幾 次 的 孩子 可能 會 盡力 把 問題 置 之 腦 後 而 不 去 解決 它們 。 因此 , 盡力 找到 真正 困擾 孩子 的 原因 是 很 重要 的 。 972 .
__UNDEF__ 聯合 監護 。 實際 上 , 父母 可以 將 孩子 和 每 個 家長 住 在一起 的 時間 加以 劃分 。 這 就 是 聯合 監護 的 意思 。 當 父母 分享 聯合 監護 時 , 孩子 主要 和 父親 或 母親 住 在一起 也 是 可能 的 。 在 聯合 法律 監護 中 , 對於 孩子 生活 中 的 重大 決定 ── 例如 其中 包括 學校 、 夏令營 、 健康 問題 和 信仰 方面 的 事務 ── 家長 應 互相 商量 並 盡力 使 決定 達成 一致 。 在 家長 之間 合作 精神 的 指導 下 , 可以 實現 較 理想 的 聯合 監護 。 有時 離婚 後 , 一些 父親 將 從 孩子 的 生活 中 退出 ( 母親 如果 沒 獲得 監護權 也 可能 退出 孩子 的 生活 ) 。 對於 那些 想要 並 需要 擁有 父親 和 母親 作為 生活 一 部分 的 孩子 來 說 , 這樣 做 非常 艱難 。 那些 後來 看到 孩子 的 父親 經常 這樣 描述 : 他們 感到 不 連貫 了 , 自己 顯得 不 重要 , 不 被 需要 了 。 我 認為 聯合 監護 是 要 讓 家長 雙方 知道 他們 在 孩子 的 生活 中 都 很 重要 。 儘管 有 一 個 被 法律 約束 的 契約 , 在 這兒 最 重要 的 事情 是 家長 之間 的 合作 精神 。 聯合 監護 是 一 項 需要 技巧 的 工作 。 根據 具體 情況 , 它 可以 對 孩子 產生 良好 的 作用 。 目前 越來越 多 的 法官 正在 允許 聯合 監護 , 因為 聯合 監護 看起來 很 公平 , 它 能 使 家長 在 照顧 孩子 的 過程 中 處於 平等 地位 。 為了 孩子 最 大 的 利益 , 具體 的 細節 需要 順利 地 進行 。 在 剛剛 分開 的 家長 之間 , 如果 還 有 不可 平息 的 憤怒 , 那麼 就 會 影響 孩子 , 孩子 會 感到 被 夾 在 中間 。 如何 處理 這些 憤怒 的 感情 , 向 專家 諮詢 是 有 幫助 的 。 如果 一 個 家長 拋棄 了 這 個 家庭 , 而後 又 回來 了 , 那麼 家 裡 的 成員 就 會 越發 擔心 這 種 情況 是否 會 再次 發生 。 隨後 , 有 監護權 的 一 方 當然 擔心 孩子 將 怎樣 面對 這 個 家長 再次 離開 的 情形 。 但是 如果 一 個 家長 對 孩子 表現出 興趣 和 關注 , 那麼 支持 他 與 孩子 見面 是 很 重要 的 。 聯合 監護 的 關鍵 是 家長 為了 給 孩子 創造 舒適 的 環境 , 應該 把 任何 氣惱 和 挫折 放 在 一 旁 。 但 這 很 難 做到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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