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21,285 in text YL2016022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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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用性 。 二 者 在 三 方面 有所 差異 , Ijiri 強調 : 1 .
 
會計 歷程 及 其 產出 具有 相同 之 重要性 , 2 .
 
會計 系統 乃 當事人 間 的 賽局 之 均衡 結果 , 而 不 是 由 會計 人員 所 武斷 選擇 的 ,3 .
 
__UNDEF__ 課 予 責任 者 與 被 課 責任 者 ( 即 : 代理人 與 主理人 ) 間 的 對稱 關係 , 而 非 主人 — 僕人 比喻 下 的 不 對稱 關係 。 3 這 一 點 與 Barnard 及 Simon 對 權威 關係 的 分析 , 4 以及 與 Rousseau 在 更 早 所 作 的 統治 者 — 被 統治 者 關係 的 分析 , 5 相互 呼應 。 在 這些 分析 中 , 取得 被 統治 者 的 同意 與 統治 者 的 能力 , 二 者 一樣 重要 。 本 書 自始至終 假設 個人 在 其 環境 、 知識 與 認知 容量 限制 下 所 選擇 的 行動 , 就 是 為 了 達成 其 目標 。 本 書 也 假設 個人 是 理性 的 , 亦即 他們 不會 刻意 選擇 行動 結果 不 為 他們 所 喜歡 之 方案 。 這 個 理性 的 假設 將 個人 的 目標 與 行動 連結 起來 。 本 書 分成 三 個 部分 , 第一 部分 除 本 章 外 , 在 第二 章 將 契約 模型 的 廠商 理論 以及 會計 與 控制 在 履行 契約 中 所 發揮 的 功能 , 加以 闡釋 。 第二 部分 共 有 六 章 , 探討 投資人 , 經理人 與 審計 人員 等 三 大 類 的 契約 當事人 之 態度 與 行動 。 我們 將 這些 討論 稱為 會計 的 個體 理論 ( microtheory of accounting ) 。 當 我們 作 此 討論 時 , 聚焦 於 這 三 類 當事人 的 態度 與 行動 , 至於 其他 當事人 的 態度 與 行動 均 被 假設為 不變 。 第三 部分 探討 會計 的 總體 理論 ( macrotheory of accounting ) 。 社會 選擇 、 政府 角色 、 法律 與 會計 的 互動 、 會計 的 機構 與 制度 之 結構 以及 生產 公共財 的 組織 內 之 控制 問題 , 均 在 討論 範圍 。 本 書 全 書 的 主要 概念 則 在 本 章 剩下來 的 篇幅 , 予以 彙述 。 會計 與 控制 的 個體 理論 組織 由 個人 組成 , 於 交換 過程 中 每 個 個人 有 貢獻 或 投入 其 資源 的 義務 , 也 有 獲得 補償 的 權利 。 個人 在 追求 自身 利益 過程 中 可能 引致 衝突 與 合作 , 會計 與 控制 系統 即 是 用以 確 使 衝突 所 造成 的 離心力 不要 凌越 合作 的 本能 。 這 個 目標 乃是 藉由 會計 與 控制 在 執行 契約 過程 中 的 五 個 功能 而 達成 : (1) 衡量 每 個 人 的 投入 , (2) 衡量 與 補償 每 個 人 應 享 之 權利 , (3) 將 契約 履行 的 程度 報導給 每 一 個 人 , (4) 傳佈 訊息 予 潛在 的 當事人 , 以 維持 不同 生產 因素 市場 的 流動性 , 及 (5) 傳佈 某些 訊息 成為 共同 知識 , 以 協助 減低 契約 的 協商 成本 。 在 第二 章 我們 將 討論 如何 用 這 五 個 功能 了 解 會計 的 各 種 形式 與 層面 。 契約 界定 了 組織 內 每 個 個人 的 權利 與 義務 , 契約 也 因為 每 個 當事人 所 必須 貢獻 的 資源 及 所 願意 接受 的 補償 之 不同 而 有所 不同 。 如 前 所 述 , 理性 的 當事人 只有 在 他們 所 收到 ( 或 預期 收到 ) 的 補償 高過於 在 其他 組織 的 補償 時 , 才 會 參與 一 個 組織 。 至於 個人 所 投入 於 一 個 組織 的 資源 , 其 衡量 的 難易 與 精確 程度 亦 因 資源 而 異 , 例如 : 現金 就 比 管理 心力 更易 衡量 。 連結 當事人 與 廠商 的 契約 , 以及 用以 執行 這些 契約 的 會計 與 控制 機制 , 也 要 加以 選擇 配合 。 這 也 是 為什麼 與 股東 、 經理人 、 工廠 工人 、 銷售 員工 及 顧客 的 契約 , 其 形式 各 有 不同 的 原因 。 這些 當事人 在 組織 內 的 會計 與 控制 之 角色 , 也 因而 不同 。 ◎ 經理人 與 淨利 經理人 是 最 重要 的 當事人 群體 , 他們 的 利益 與 行為 對 我們 了解 組織 的 結構 及 其 會計 與 控制 , 居於 關鍵 地位 。 經理人 對 廠商 的 投入 ( 即 : 管理 心力 ) 不易 衡量 。 控制 系統 的 設計 乃是 讓 組織 在 不 直接 衡量 經理人 的 投入 下 , 可以 有 效率 的 運作 。 為 使 經理人 能 履行 契約 上 的 義務 , 他們 的 酬勞 、 升遷 及 留任 均 與 產出 ( output ) 的 數據 連結 , 這些 產出 的 數據 不僅 可以 觀察 , 而且 有助於 了解 經理人 的 貢獻 ( 即 : 投入 ) 。 會計 與 控制 即 是 產生 這些 產出 數據 的 系統 。 高階 經理人 與 其 部屬 直接 協商 有關 部屬 的 契約 。 不 像 公開 的 財務 報告 , 中 、 低階 經理人 的 契約 不 受 一般 公認 會計 原則 之 規範 ; 然而 高階 經理人 之 績效 則 受到 投資人 與 審計 人員 之 監督 , 而 這些 投資人 與 審計 人員 則 同時 與 許多 其他 廠商 有所 往來 。 因為 企業 的 財務 報告 也 供作 評估 高階 經理人 之 績效 , 這些 報告 受到 一般 公認 會計 原則 之 規範 , 但 只 是 部分 標準化 ( partially standardized ) 。 經理人 傾向 選擇 某些 會計 方法 以 迎合 他們 的 利益 , 因此 , 在 經理人 之 契約 中 , 設法 抑止 這 種 自我 服務 ( self-serving ) 之 行為 , 許多 會計 選擇 方面 的 難題 或 迷惑 , 如 後進 先 出法 , 租賃 , 困難 債權 及 研發 成本 之 會計 處理 與 選擇 , 均 可 在 這樣 的 脈絡 上 獲得 了 解 。 淨利 經常 被 視為 財務 報告 中 最 重要 的 數字 , 扮演 多 項 功能 。 淨利 不但 衡量 股東 應 得 的 權利 , 也 是 作為 獎賞 經理人 的 基礎 , 特別 是 當 經理人 的 投入 無法 直接 衡量 時 。 最 重要 的 是 , 淨利 代表 自 收益 減除 各 項 生產 因素 成本 ( 這些 成本 不 包括 權益 資金 成本 ) 後 的 剩餘 , 這 個 具有 “ 剩餘” 性質 的 淨利 數字 提供 非常 有 價值 的 訊息 , 那 就 是 一 個 廠商 的 存續 能力 。 如果 淨利 為 負, 而且 不 是 因為 短期 的 原因 所 引起 , 則 這 個 淨利 數字 告知 所有 契約 的 當事人 , 在 不久 的 將來 這些 與 該 企業 有關 的 契約 將 作 修改 或 解除 。 使用 淨利 數字 作為 獎賞 經理 人員 之 基礎 , 以及 作為 股價 評估 的 參考 , 也 使得 經理人 投機取巧 , 藉著 “ 盈餘 管理 ”來 謀 己利 。 ◎ 股東 、 股票 市場 與 審計 人員 股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