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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 出來 啦 , 與其 被 殺聲 震天 的 腰斬 , 不如 識 時務 者 為 俊傑 , 於 中斷 了 三 天 之後 , 自己 英勇 結束 , 老 臉 比較 光彩 的 多 矣 。 所以 仍 收 在 《 鳳凰集 》 中 者 , 為 的 是 搖尾乞憐 , 以 求 正人君子 高抬貴手 , 實在 是 敵不住 翻天印 矣 。 如蒙 俯允 , 我 就 想 辦法 捉 一 隻 鳳凰 送上 , 藉 表 祥瑞 , 以便 閣下 英勇 的 繼續 飛帽 。 是 為 序 。 一九六三‧八 ‧ 台北 柏府 警政 新猷俗云 : 「 有志 不 在 年高。 」 同樣 的 , 有志 亦 不 在 內行 外行 , 天下 再 複雜 的 事 , 遇到 肯 用心 的 朋友 , 都 會 變 的 簡單 明瞭 。 大概 是 氣數 使然 , 有 些 中國 同胞 似乎 都 有 一 個 特徵 , 就 是 顢頇 而 橫蠻 , 所謂 眼前 歡 而 地頭蛇 是也 。 一旦 權勢 在 手 , 最初 幾 天 , 天 老爺 還是 老大 , 他 是 老二 ; 過 了 幾 天 , 他 就 成 了 老大 , 天 老爺 卻 成 了 老二 矣 。 幹 警察 的 朋友 往往 冒出 這 種 嘴臉 , 小民 固然 叫苦連天 , 便是 警察 朋友 本身 , 也 沒 啥 收穫 。 問題 是 , 歷屆 警察 首長 卻 一直 視若無睹 , 是 何故 哉 ? 說來 無 啥 奧秘 , 自私心 作祟 和 權力 中毒 , 使 之 頭昏腦脹 , 腦脹 頭昏 也 。 台灣省 警務處 現任 處長 張國疆 先生 最初 就職 時 , 說 實在 的 , 一度 使 人 緊張 , 蓋 大家 含 著 眼淚 , 伸長 脖子 , 天天 盼 , 夜夜 盼 , 好容易 把 前任 處長 郭永 先生 盼 的 捲 了 鋪蓋 , 卻 又 來 了 一 位 和 郭永 先生 同行 的 朋友 。 嗚呼 , 以軍 尚可 治政 , 當然 可以 治警 。 但 小民 們 心頭 固直 跳 也 , 不 知道 再 搞下去 , 還 有 啥 更 奇異 的 場面 出現 。 然而 , 前 已言之 , 有志 不 在 內行 外行 , 張國疆 先生 自 到任 後 , 一連串 警政 措施 , 和 從前 都 不 一樣 , 而 尤以 最近 兩 件 事 , 使 我們 大為 震驚 , 一 曰 : 「 寧可 不 破案 , 也 不准 刑求 。 」 二 曰 : 「 警察 唯 檢察官 之 命 是 聽 , 不得 喧賓奪主 , 擅自 行事 。 」 張國疆 先生 說 不准 刑求 , 並 不 是 說 從前 沒有 人 說 過 不准 刑求 , 從前 當然 有 人 說 過 , 而且 說 過 的 傢伙 多 啦 , 但 都 沒有 說到 癢處 。 記者 前去 訪問 時 , 該 傢伙 信口開河 , 油腔 滑調 , 連 他 自己 都 不 知道 說 的 是 啥 。 而 張國疆 先生 則 深入 而 中肯 , 報載 他 在 台灣 省議會 上 答覆 質詢 時 , 曾 曰 : 「 警察 寧破不了 案 , 也 不准 刑訊 。 」 這 是 上帝 特別 賦給 他 的 一 種 高貴 靈性 。 柏楊 先生 府上 曾 一連串 被 竊 被 盜 , 報到 台北市 第四 分局 , 他們 一 聽說 柏老 受 了 損失 , 真是 上天 有 眼 , 不禁 大喜 , 自然 捉不住 小偷 , 追 不 回 失物 , 我 自然 也 怨聲載道 。 但 我 寧可 永 不 破案 , 也 不 願 他們 隨便 抓 一 個 可疑 的 朋友 , 把 他 打 的 屎尿 滿 地 。 即令 把 我 丟 的 東西 全部 打出來 , 我 也 認為 那 比 不 破案 更為 可恥 。 古聖先賢 專門 喜歡 在 文字 上 用 工夫 , 發明 了 「 無枉無縱 」 四 個 大字 , 這 四 個 大字 說來 容易 , 做起來 恐怕 難上加難 , 反而 成為 暴戾 份子 的 藉口 , 而 把 「 無 縱 」 放到 第一 位 , 成 了 破案 第一 , 修理 至上 。 柏楊 先生 舉起 巨手 贊成 張國疆 先生 的 主張 。 嗚呼 , 寧可 錯殺 一百 , 不肯 錯放 一 人 , 是 狗彘 主義 的 幹法 , 凡是 人類 , 都 不 應 允許 自己 變成 狗彘 也 。 我們 希望 的 是 : 寧可 錯放 一百,萬 勿 錯殺 一 人 。 人民 垂淚 跪懇 的 願望 , 張國疆 先生 搶先 言 之 , 僅只 有 此 一 念 , 便 可 成佛 。 第二 件 事 做 的 更為 感人 , 蓋寧 可 不 破案 , 也 不准 修理 , 是 技術 上 的 痛切 改進 , 而 張國疆 先生 頃 又 正式 以 公文 規定 辦理 刑事 案件 時 , 要 受 檢察官 的 節制 , 則 是 觀念 上 和 本質 上 的 痛切 改進 。 該 項 公文 說 的 明白 : 警察 人員 雖然 兼有 司法 警察官 或 司法 警察 身份 , 自有 責任 協助 偵查 犯罪 , 但 無論如何 , 警察 機關 乃是 輔助 機關 。 按 道理說 偵查 犯罪 這 項 工作 , 應 由 檢察官 主持 才 好 。 可是 道理 是 一 回 事 , 實行 又 是 一 回 事 。 警察 機關 辦理 刑事 案件 , 往往 以 包飯 的 姿態 出現 , 大展 抱負 , 把 天下 當作 己任 , 從頭 包辦 到 尾 , 非 弄 個 水落石出 , 真相 大白 , 不肯 移送 法院 。 如果 不能 水落石出 , 真相 大白 , 便 使出 手段 , 灌涼水 , 上 老虎凳 , 拳打腳踢 , 疲勞轟炸 , 全部 修理學 出籠 。 蓋一 則 面子 有關 , 二 則 也 覺得 沒有 盡到 職責 。 而今 有 正式 命令 矯正 這 種 毛病 , 這 不僅 是 張國疆 先生 個人 的 貢獻 , 也 是 中國 警政史 上 最 具有 革新 意義 的 一 頁 。 蓋 到處 都 是 一朝權 在 手 , 便 把 令 來 行 的 朋友 ; 只 講 力量 , 不 講 是非 , 只有 傻瓜 才 把 已經 吞到 嘴 裡 的 巧克力糖 吐出來 。 若 換 了 柏楊 先生 當 警務處長 , 除非 太陽 從 西邊 出來 , 我 決不 會 把 包辦 伙食 的 差事 和平 出讓 。 張國疆 先生 能 在 這 一 點 上 有 此 嚴正 的 措施 , 有 此 恢宏 的 胸襟 , 看起來 不 是 每 一 個 官 都 教 人 失望 。 除了 上述 兩 件 大事 , 柏楊 先生 還 聽說 點 別的 。 新聞界 很 流傳 一 件 有關 張國疆 先生 大 魄力 的 消息 , 說 他 自 接任 處長 之後 , 便 聘請 律師 , 吩咐 他 的 部下 , 如果 有 新聞 記者 膽敢 亂發 消息 , 或 誹謗 , 或 誣陷 , 就 馬上 提出 控告 。 這 件 事 是 不 是 真 的 , 我們 不 知道 。 從前 曾經 有 過 警察 轟轟烈烈 告 記者 的 事 , 好像 是 真 的 , 可是 後來 每 件 案子 都 虎頭蛇尾 , 不了了之 , 又 好像 不 是 真 的 。 我 倒 十分 願意 這 件 事 是 真 的 , 蓋 警察 固 不能 隨便 整小 民 , 記者 也 不能 隨便 整 警察 。 目前 警察 受 了 委屈 , 似乎 只 有 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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