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21,468 in text YL2016023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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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現 自己 所 使用 的 框架 。 依 Sch 之 見 , 這 位 規劃 者 的 行動 理論 ( 第一型 ) 是 由 一 組 價值觀 與 策略 所 組成 的 , 而 這 一 組 行動 策略 局限 了 反映 , 並且 要求 個體 私下 與 單向 控制式 的 來 設定 與 解決 問題 。 他 強調 這 是 一 個 自我 強化 的 系統 ( a self-reinforcing system ) : 「 一 個 可以 框定 他 的 角色 和 問題 以 符合 他 的 行動 理論 的 系統 , 或者 他 可以 說 , 他 發展 了 一 行動 理論 來 配合 他 所 框定 的 角色 與 問題 。 」 ( p .228 ) 由 許多 方面 來 看 , 這 一 解析 和 傳統 研究所 提供 的 有 雷同 之 處 。 首先 Sch 對 發生 了 什麼 提供 了 一 個 豐富 的 描述 , 之後 排除 了 其他 解釋 。 接著 , 他 開始 建構 可以 涵蓋 他 發現 的 事實 和 為 他 的 描述 進一步 說明 的 更為 抽象 的 解釋 。 當 他 如此 做 時 , 他 的 說明 便 暗指 了 這 位 規劃 者 應該 要 改變 , 他 應該 要 選擇 改變 。 正 是 因為 這 一 點 , Sch 開始 和 傳統 研究 的 規範 背離 了 。 他 指出 不 只 是 規劃 者 的 策略 是 求變 的 , 他 所 設定 其 問題 的 價值觀 也 是 求變 的 。 對 Sch 而言 , 這些 就 是 他 的 說明 中 關鍵 的 變數 , 因為 規劃 者 就是 因此 才 在 「 提案 建議 者 和 處置 決議 者 之間 」 被 卡住 了 ( p .234 ) 。 依靠 上面 的 解釋 , Sch 提出 另 一 做法 — — 個 非常 不同 的 行動 理論 , 一 個 人 要 將 自己 隱藏 著 的 假設 公開 地 檢驗 ( p .
 
230 ) , 這麼 做 可以 帶來 極為 不同 的 事實 。 為 了 描述 這 種 不同 的 做法 與 事實 , Sch 由 一 抽象 模式 ( 第二型 ) 開始 。 第二型 模式 由 一 組 不同 的 價值觀 與 策略 所 組成 , 規劃 者 遵循 著 採取 行動 。 接著 , Sch 預測 在 這 一 特定 案例 中 , 規劃 者 若 這麼 做 時 可能 會 發生 的 一 系列 的 假設性 的 後果 。 其中 最 重要 的 是 「 較 大 的 反映 的 容量 」 , 一 個 人 對 自己 的 角色 更 進一步地 檢驗 就 較 不易 使 錯誤 一直 不 被 檢查 和 發現到 。 在 設計 這 一 種 另 解 時 , Sch 從而 建立 了 規劃 者 對 自我 反映 的 興趣 。 如 Sch 所 描述 : 「 這 位 規劃 者 喜歡 對 自己 的 的 實踐 反映 。 他 參與 我們 研究 的 意願 也 確實 是 由 此 一 興趣 來 的 。 」 ( p .228 ) 即便 如此 , 這 一 另 解 要求 規劃 者 對 重新 思考 他 的 價值觀 及 他 的 角色 框定 會 有 的 結果 。 倘若 Sch 的 解釋 是 正確 的 , 這 是 規劃 者 所 不能 做到 的 某些 事 , 因為 他 的 行動 理論 限制 了 他 對 自己 所 使用 的 策略 進行 反映 。 所以 , Argyris 和 Sch (1974) 設計 了 一 學習 過程 , 藉以 處理 此 一 矛盾 並 協助 個體 探究 與 重新 設計 他們 的 行動 理論 。 這裡 所 提出 的 理論 是 , Sch 的 解決之道 只有 在 他 解析 了 規劃 者 甲 的 兩難 , 同時 又 提供 了 找到 走出 二難 方法 的 線索 後 才 完整 。 他 已 提出 一 另 解 , 此 一 解法 不僅 只是 建立 在 他 所 描述 的 事實 , 同時 也 根本性 地 轉化 了 現況 。 他 並且 設計 了 由 此 處 到 彼處 的 通路 , 而 此 一 通路 的 目標 旨在 處理 改變 的 悖論 ( the para-doxes of change ) 。 在 一方面 來 說 , 這 個 建構 的 過程 酷似 應用 研究 建基於 基礎 研究 的 方式 。 行動 科學 和 應用 科學 都 在 為 另 解 建構 解釋 , 而且 他們 的 另類 解決之道 亦 合於 邏輯 地 依循 著 他們 的 解釋 。 這 也 是 Heath 與 Jordan 致力 於 解決 學校 學習 挫敗 問題 時 所 做 的 , 也 是 Hackman 與 其 同僚 對 工作 差異 與 滿意度 問題 的 做法 。 但 Sch 的 解決之道 在 兩 個 重要 的 面向 上 不同於 他們 。 首先 , 它 對 所 追求 的 目標 和 達成 目標 的 手段 一併 地 再 思考 與 提出 質疑 , 同時 , 它 提供 了 一 學習 歷程 , 在 這 一 學習 過程 中 , 可以 探究 與 重新 考慮 自己 的 價值觀 與 目的 。 到 目前 為止 , 我們 已經 見識到 了 基礎 與 應用 研究 都 未 能 觸及 的 一 個 範疇 。 因為 第一 個 離異點 的 發生 , 第二 個 分離點 才 因而 可能 ; 第二 個 與 傳統 研究 分離 之 處 即 在於 Sch 的 解決之道 推近 了 一 個 根本 不同於 現況 的 解決之道 。 當 Sch 指出 規劃 者 兩難 的 當下 , 他 所 提議 的 行動 理論 ( 第二型 ) 甚少 被 人 使用 ,但 之後 , Sch 提供 了 規劃 者 在 任一 實踐 中 處理 相 衝突 要求 的 一 個 較 佳 的 方法 。 這些 不同 的 解決之道 給 我們 的 啟示 是 什麼 呢 ? 到 目前 為止 , 基礎 與 應用 研究 的 解決 之道 忠於 其 典範 常規 而 缺少 對 實踐 者 所 必須 面對 之 議題 的 考量 。 行動 科學 宣稱 對 科學 與 實踐 間 的 衝突 要求 能 有 一 較 佳 的 處理 之 法 — — 在 忠於 科學 要求 的 同時 , 使 這些 要求 轉為 行動 的 條件 ; 實踐 者 必須 在 這些 條件 下 行動 , 這些 條件 並且 延展到 行動 歷程 中 , 終 使 實踐 者 更 注意 他 該 問 的 問題 。 現在 , 我們 一起 來 看 一下 行動科 學者 是 如何 滿足 這些 科學 要求 , 這些 要求 帶給 實踐 者 怎樣 的 啟示 。 第二 節   行動 科學 即 實踐 科學 如 第一 部分 所 揭示 廣義 而言 , 行動 科學 是 進入 社會 實踐 的 一 個 探究 , 行動 科學 致力 於 生產 為 社會 實踐 服務 的 知識 。 因此 , 行動 科學 所謂 的 解決之道 與 主流 科學 標準 相 吻合 卻 又 各異其趣 地 向 不同 的 方向 轉變 。 與 實徵 為 分析 傳統 同 , 行動 科學 對 知識 的 要求 包括 了 由 可 實徵 地 進行 否證 的 假設 。 所 組織成 的 概化 理論 。 於 此 同時 , 它 也 要求 實踐 者 在 真實 生活 的 脈絡 中 對 這些 假設 進行 證偽 的 檢驗 。 與 應用 研究 相同 的 則 是 , 行動 科學 同樣 要求 知識 是 要 有用 的 ; 它 強調 社會 行動 的 設計 與 實行 , 拒絕 時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