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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 21,526 in text YL2016024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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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托克維爾 不僅 把 現代 民主 看做 區別 於 古典 民主 的 新 政治 制度 , 而且 是 人類 邁進 現代 社會 的 新 價值觀 。 他 指出 : 「 民主 遠 非 只 是 一 個 政治 範疇 , 而 同時 甚至 首先 是 社會 、 文化 、 習俗 、 家庭 、 婚姻 , 以至 知性 活動 方式 、 感性 生活 方式 , 及 其 基本 心態 結構 等 人類 生活 一切 方面 的 普遍性 範疇 。 民主 永遠 不會 在 某 一 階段 、 某 一 領域 上 停步不前 , 而 將 成為 對 現代人 和 現代 社會 永 無止境 的 挑戰 過程 。 」 30 自 托克維爾 寫下 這些 話 以來 , 人類 生活 的 民主化 進程 雖然 沒有 像 他 預言 的 那樣 永遠 向 前 , 而是 在 某些 階段 有 過 停步不前 甚至 逆轉 倒退 ; 但 總體 而言 , 現代 民主 潮流 仍 在 一 波 接著 一 波 地 持續 發展 , 並 向 各 個 非 民主 領域 推進 , 而 在 這 一 歷史 進程 中 豐富 了 民主 的 經驗 和 理論 。 本 書 將 依據 這些 普遍性 的 民主 理論 原則 來 檢驗 台灣 的 民主化 實踐 , 並 從中 找出 具有 典範 意義 的 新 貢獻 。 第一 , 現代 民主 不 是 某 種 抽象 理念 或 對 未來 社會 的 烏托邦 構想 , 現代 民主 是 這樣 一 種 政治 制度 : 它 透過 憲政 程序 產生 政治 領導人 和 保障 個人 自由 , 其 政治 領導人 則 經由 競爭性 的 自由 選舉 產生 , 公民 普遍 享有 參與 選舉 和 被 選任 公職 的 平等 權利 , 而 公民 的 言論 、 出版 、 集會 、 結社 等 自由 及 其他 個人 自然 權利 對 競爭性 選舉 是 不可或缺 的 。達爾 ( Robert A. Dahl ) 在 他 的 《 多元 民主 》 ( Polyarchy ) 一 書 中 曾 對 此 概括 為 八 項 標準 : (一) 結社 和 參加 社團 的 自由 ; (二) 表達 意見 的 自由 ; (三) 投票權 ; (四) 有 被 選任 公職 的 權利 ; (五) 政治 領導人 有 爭取 支持 和 爭取 選票 的 權利 ; (六) 提供 不同 的 可 選擇 的 資訊 來源 ; (七) 自由 公平 的 選舉 ; (八) 政府 政策 取決 於 投票 與 其他 表達 偏好 的 方式 。 31 台灣 在 戒嚴 體制 時期 , 國民黨 外來 政權 為 取得 統治 台灣 的 合法性 , 形式 上 也 舉行 從 總統 到 基層 的 各 種 選舉 。 如 按照 「 動員戡亂時期 臨時 條款 」 , 總統 由 無需 改選 的 第一 屆 國民 代表 大會 選出 , 無 任期 限制 , 蔣介石 、 蔣經國 父子 都 是 事實 上 的 終身 總統 , 統治 台灣 近 四十 年 。 縣 、 市 以下 地方 首長 和 省 、 市 以下 議會 也 有 形式 上 的 定期 選舉 , 但 由於 長期 戒嚴 , 實施 黨禁 、 報禁 , 加上 選舉 過程 無政黨 競爭 、 無 平等 參與 、 無 自由 選擇 , 完全 由 國民黨 控制 , 是 事實 上 的 國民黨 一 黨 專政 。 有些 關於 台灣 民主化 的 論著 , 把 一九四九 至 一九八六年 間 戒嚴 時期 的 台灣 , 定義為 「 有 限度 的 民主 」 是 混淆 了 民主 與 專制 的 界限 32 。 在 這 一 點 上 , 蔣經國 承認 「 只要 中共 存在 一 天 , 我們 就 永遠 沒有 民主 」 是 誠實 的 33 。 但 蔣經國 在 晚年 , 政治 觀念 發生 根本 轉變 。 他 從 專制 反共 轉向 民主 反共 , 認識到 台灣 只有 依靠 民主 , 即 依靠 台灣 民眾 力量 , 才 能 擊破 共產 中國 挾 美國 以 吞 台灣 的 霸權 擴張 野心 。 蔣經國 於 一九八六年 三月 國民黨 第十二 屆 三中全會 指定 嚴家淦 、 李登輝 等 十二 位 中常委 負責 研擬 解除 戒嚴 、 開放 黨禁 、 充實 中央 民意 代表 機構 等 六 項 革新 方案 , 跨出 了 台灣 走向 民主 的 第一 步 34 。 蔣經國 的 民主 改革 , 在 生前 實現 了 解除 戒嚴 、 開放 黨禁 與 報禁 , 使 台灣 第一 個 反對黨 「 民主進步黨 」 得以 成立 並 合法 活動 , 為 後來 李登輝 大刀闊斧 的 民主化 奠定 了 基礎 。 李登輝 就任 總統 以來 , 分別 於 一九九○年 召開 國是 會議 , 凝聚 體制 內外 民主 改革 力量 ; 一九九一年 終止 動員戡亂 , 結束 戒嚴 體制 , 落實 政黨 政治 及 言論 、 媒體 自由 ; 一九九二年 國會 全面 改選 ; 至 一九九六年 三月 總統 直選 , 離 蔣經國 的 國民黨 十二 屆 三中全會 改革 起步 正好 十 年 整 , 台灣 完成 了 一 場 結束 國民黨 一 黨 專政 的 外來 政權 統治 、 建立 現代 民主 政治 制度 的 寧靜 革命 。 在 台灣 十 年 寧靜 革命 中 建立 的 現代 民主 政治 制度 , 不折不扣 符合 達爾 的 民主 政治 八 項 標準 , 經歷 共產 中國 「 文攻 武嚇 」 考驗 而 屹立 於 世界 。 這 是 兩千二百萬 新 台灣人 的 驕傲 。 第二 , 權力 制衡 權力 與 社會 制衡 權力 。 權力 產生 腐敗 , 權力 導致 暴政 , 這 是 政治學 的 千古 通則 。 現代 憲政 民主 避免 腐敗 與 暴政 的 方法 , 即 以 權力 制衡 權力 和 以 社會 制衡 權力 。 國家 權力 的 分立 和 相互 制衡 , 即 以 權力 制衡 權力 。 洛克 的 《 政府論 》 和 孟德斯鳩 的 《 論法 的 精神 》 最早 提出 三權分立 原則 。 麥迪遜 在 制訂 美國 憲法 的 過程 中 發揮 了 這 一 原則 。 他 指出 : 「 所有 權力 ( 立法 的 、 行政 的 、 司法 的 ) 聚集 到 同 一些 人手 中 , 無論 是 某 一 個 人 、 一 小 部分 人 還是 許多 人 , 不 受 外部 制衡 , 將 導致 暴政 。 」 34 民主 在 美國 的 開創 者 不但 注意到 防止 行政 部門 或 少數 人 的 暴政 , 而且 注意到 防止 立法 部門 或 多數 人 的 暴政 。 傑佛遜 在 他 的 《 維吉尼亞札記 》 ( Notes on Virginia ) 中 說 : 「 一百七十三 個 專制 君主 , 的確 會 像 一 個 暴君 那樣 暴虐 無道 。 選舉式 的 專制 主義 不 是 我們 為 之 奮鬥 的 統治 方式 。 」 35 因此 , 僅僅 是 競爭性 的 自由 選舉 , 還 不足以 防止 腐敗 與 暴政 , 希特勒 就 是 魏瑪 國 會 選舉出來 的 。 為 了 防止 暴政 、 保障 自由 , 不僅 要 以 分立 的 國家 權力 互相 制衡 , 還 需要 以 社會 制衡 權力 。 托克維爾 在 《 民主 在 美國 》 一 書 中 指出 , 三權分立 不足以 使 自由 得到 保障 , 他 強調 各 種 社會 力量 制衡 國家 權力 的 重要性 , 這些 力量 包括 了 「 獨立 報紙 、 作為 獨立 職業 的 律師 、 政治 社團 以及 參與 公民 生活 的 其他 團體 , 包括 商業 公司 和 製造 公司 , 也 包括 成千上萬 的 其他 種類 的 團體 , 不管 是 宗教 的 還 是 道德 的 , 嚴肅 的 還是 輕浮 的 , 涉及 面廣 的 還是 有限 的 , 大型 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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