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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 22,148 in text YL2016031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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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元 以上 。 此外 , 我們 也 有 幾 個 小 的 初次 公開 發行案 表現 得 還 不錯 。 我們 是 一 家 叫 法洛倫 ︵ Farallon , 現在 叫 網托邦 ︹ Netopia ︺ ︶ 的 公司 的 被動 投資 者 , 我們 只 佔有 少數 持股 , 但 結果 還 不錯 。 接著 , 我們 又 讓 史可波 ︵ Scopus ︶ 上市 , 賺 了 三千萬 美元 。 就 我 記憶 所及 , 所有 上述 這些 案子 都 是 剛 新 成立 的 公司 。 我們 也 有 一 個 我們 稱 之為 ﹁ 石板 ﹂ ︵ Slate ︶ 的 失敗 例子 。 我們 提列 了 一百五十萬 美元 的 投資 損失 。 那 是 一 家 以 手寫 軟體 為 基礎 的 電腦 公司 。 我們 從中 得到 了 一 個 很 好 的 教訓 , 就 是 如果 風險 是 來自於 市場 , 而 非 科技 或 個人 , 那 就 不要 投資 , 因為 你 無法 督促 整 個 市場 按照 你 希望 的 速度 前進 。 軟體 投資 的 早期 策略 我們 的 第一 支 基金 表現 得 十分 耀眼 , 證明 了 我們 把 投資 目標 集中 在 軟體 公司 的 策略 奏效 。 而 這些 投資案 的 競爭 者 也 不 多 。 我們 很 早 就 進入 企業 電腦化 這 個 市場 。 此外 , 我們 也 投資 了 一些 唯讀式 記憶體 光碟 ︵ CD-ROM ︶ 公司 , 由於 我們 都 是 在 適當 的 時機 進出 , 也 從中 賺到 了 錢 。 如果 你 的 動機 不 純粹 只是 為了 賺錢 , 而是 想 建立 一 家 好 公司 , 那麼 即使 市場 情況 有所 改變 , 公司 無法 上市 , 你 仍舊 擁有 一 項 資產 , 這 項 資產 對 必須 在 市場 上 有所 表現 的 人 來 講 還是 有 價值 的 。 如果 你 想 的 不 是 建立 一 家 公司 , 而 市場 又 沒有 適合 的 初次 公開 發行 上市 機會 , 你 可能 就 沒有 這 項 資產 了 。 常 會 有 人 說 : ﹁ 讓 我 同時 投資 好幾 家 公司 , 看看 結果 如何 。 ﹂ 但是 要 這麼 做 , 你 就 得 非常 小心 且 快速 地 建立起 這些 公司 的 資產 價值 , 諸如 好 的 產品 、 好 的 經營 管理 團隊 、 好 的 策略 等等 。 我們 就 是 其中 的 受惠 者 。 在 九○年代 早期 , 我們 要 在 公司 連續 四 或 五 季 都 創造出 利潤 , 同時 每 季 的 營收 和 獲利 成長 都 達到 百分之二十 時 , 才 會 讓 公司 上市 。 當時 , 我們 所 擁有 的 幾 家 公司 是 當時 少數 市值 達 十億 美元 的 上市 公司 。 然而 從 那 以後 , 情況 有 了 一百八十 度 的 大 改變 。 我們 花 了 四 年 的 時間 投資 我們 的 第一 個 三千五百萬 。 沒 錯 , 足足 四 年 。 這 段 期間 , 我們 的 投資 非常 小心 謹慎 。 我們 有 兩 個 合夥人 , 和 一 個 助理 ∣∣ 馬克. 格倫伯格 ︵ Mark Gorenberg ︶ 。 馬克 後來 也 成為 我們 的 合夥人 。 馬克 和 我 都 有 十 年 的 軟體業 經驗 。 馬克 從 麻省理工 學院 畢業 後 旋即 進入 波音 公司 , 紐約 大 停電 期間 , 他 曾 協助 修復 受損 軟體 。 我們 的 成果 是 累進式 的 。 我們 手 上 雖然 沒有 一 個 ﹁ 賺 一 年 吃 十 年 ﹂ 的 案子 , 但 我們 的 案子 基本 上 都 算 賺錢 , 只有 石板 讓 我們 產生 小小 的 損失 。 我們 的 目標 並 不 是 賭 對 一 個 贏家 , 然後 賺 很多 錢 ; 我們 真正 想要 做 的 是 協助 建立 這些 公司 , 並 扶植 軟體 產業 成長 茁壯 。 接下去 呢 ? 一九九四年 時 , 我們 發現 網際網路 平台 已 逐漸 成型 。 大多數 做 網際網路 創投 的 公司 也 都 在 那 時候 投下 他們 的 第一 筆 資金 。 我們 當時 做 得 相當 不錯 , 正 享受 前 網際網路 時代 ∣∣ 分散式 電腦 運算 ∣∣ 投資 的 成果 。 我們 四 個 上市 公司 中 的 三 個 ∣ ∣ 力軟 、 亞博 以及 史可波 ∣∣ 都 有 很 好 的 利潤 , 投資 報酬率 在 百分之三百 到 四百 之間 。 下 一 波 的 公司 自動化 浪潮 顯然 正在 興起 。 我們 開始 感受到 來自 網際網路 的 熱潮 。 突然之間 , 它 看起來 就 像是 一 片 一望無際 的 豐饒 土壤 , 吸引 著 所有 想 開拓 這 塊 沃土 的 人 蜂擁 而 至 。 於是 , 我們 在 一九九四年 募集 了 我們 的 第二 支 基金 , 總金額 達 六千五百萬 美元 ; 一九九七年 , 又 募集 了 第三 支 , 金額 是 一億 美元 , 並 在 兩 年 內 投資 完畢 。 到 了 一九九九年 , 我們 又 募集 了 第四 支 , 金額 已 高達 三億二千萬 美元 。 不過 , 我們 並 沒有 因此 而 改變 我們 審慎 的 投資 態度 。 我們 捫心自問 , ﹁ 我們 有 這麼多 的 投資 機會 , 我們 是 不 是 應該 改弦易轍 ? 在 做 價值 評估 時 , 我們 是否 應該 把 條件 稍為 放寬 一點 , 以便 得到 更多 的 案子 ? 如果 案子 很 棒 , 但是 價格 太 高 , 我們 是 不 是 寧可 不 做 ? 我們 是否 應該 做 更多 的 案子 , 因為 到底 哪 個 案子 會 成功 本來 就 含有 不 確定 的 因素 在 ? ﹂ 我們 對 上述 問題 的 答案 都 是 否定 的 。 但 我們 也 決定 加速 我們 的 投資 流程 , 因為 速度 非常 重要 。 我們 必須 看 更多 的 案子 , 讓 公司 更 快速 地 成長 , 並 在 每 一 回合 投資 更 大 的 金額 。 網際網路 時代 的 投資 由於 有 愈來愈 多 的 資金 開始 注意 這 個 市場 , 願意 投資 軟體 和 網際網路 的 錢 也 愈來愈 多 。 雖說 有錢 與否 並非 絕對的 競爭 優勢 所在 , 但 沒有 錢 就 沒有 公司 卻 是 可以 肯定 的 。 用 自己 血汗錢 創業 的 時代 固然 已經 結束 , 但是 大手筆 的 花掉 一千萬 之後 , 才 發現 , 哦 , 原來 的 策略 不 對 , 那 我 再 去 找 另外 一 家 一千萬 的 公司 也 不再 是 什麼 新鮮 事 。 更 令 人 不可 置信 的 是 , 由於 太多 錢 轉進到 未 上市 投資 的 初始 階段 , 像是 種子 基金 、 企業 第一 階段 基金 , 或 企業 第二 階段 基金 , 甚至 就 連 存活 下去 都 有 問題 的 公司 , 也 不 難 得到 再次 的 資金 挹注 , 而且 一 次 比 一 次 多 。 即使 你 不 繼續 幫 公司 的 忙 , 或者 它 真的 倒閉 了 , 你 還是 有 辦法 幫 這 家 公司 的 執行長 再 搞 個 新 公司 或 什麼 的 。 目前 , 創投 業者 對於 網際網路 的 投資 顯然 已 熱 過 了 頭 。 我 可以 告訴 你 , 那些 手 上 有 四十 家 未 上市 公司 都 還 在 種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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