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22,157 in text YL2016031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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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最後 , 競爭 的 壓力 使得 原本 應該 是 朋友 的 人 之間 產生 嫌隙 。 以往 , 我們 經常 聯合 二 或 三 家 創投 共同 合作 一 個 案子 , 而 現在 , 由於 我們 管理 的 基金 規模 變大 , 我們 希望 投資 在 一 個 案子 上 的 金額 也 跟著 變大 , 結果 原本 需要 三 、 四 家 業者 合作 的 案子 , 現在 可能 只 需要 兩 家 。 結果 , 一 個 好 的 案子 一 次 只 需要 一 個 朋友 。 這 實在 很 糟糕 , 因為 你 必須 在 朋友 中 做 選擇 。 有時候 , 那 實在 是 很 困難 。 理查 ‧ 克雷姆李奇 ︵ Richard Kramlich ︶ 新 企業 聯合公司 ︵ 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 , NEA ︶ 大體 而言 , 創投 基金 算是 區域性 的 法人 機構 。 他們 雖然 在 全 國 各 地 投資 , 但 都 把 辦公室 設 在 一 、 兩 個 主要 的 科技 中心 , 像是 加州 或是 波士頓 。 但 新 企業 聯合公司 試圖 打破 這 個 模式 , 將 辦公室 設 在 華盛頓 、 巴爾 的摩 , 以及 門羅 公園 等 地 。 有 一陣子 , 它 在 其他 城市 建立 加盟店 , 並 與 其他 基金 合作 。 同時 , 它 也 是 第一 個 在 廣告 中 宣稱 自己 為 全國性 創業 公司 的 基金 之 一 。 在 這 一 章 , 克雷姆李奇 談到 了 建立 大型 創投 基金 的 過程 。 一九七八年 , 他 和 紐霍 ︵ Chuck Newhall ︶ 、 邦索 ︵ Frank Bonsal ︶ 共同 成立 新 企業 聯合 的 當時 , 許多 人 認為 創投 有 很 強 的 區域 限制 , 也就是說 一 家 在 矽谷 的 創投 業者 , 很 難 恰如其分 地 監督 位於 波士頓 一二八 號 公路 沿線 的 公司 , 反之亦然 。 雖然 新 企業 聯合 並 不 想 對抗 這 種 看法 , 但 藉著 建立 全國性 的 組織 架構 , 在 接近 創業 風潮 的 地方 設立 辦公室 , 它 確實 做到 了 同時 分享 東西 兩岸 的 案子 。 從 三 個 合夥人 , 以及 一千七百萬 美元 起家 , 新 企業 聯合 的 規模 在 短期 內 就 有 爆炸性 的 成長 。 現在 , 他們 正 準備 募集 一 個 十億 美元 的 基金 。 如果 成功 的話 , 新 企業 聯合 公司 將 成為 業 內 最 大 的 創投 基金 之 一 。 然而 , 在 八○年代 的 時候 , 新 企業 聯合 和 許多 公司 一樣 , 被 資本 市場 的 反覆 無常 所 害 。 他們 在 八○年代 初 開始 募集 資金 , 當時 投資 的 價格 已 相對 偏 高 , 當 科技股 下跌 , 初次 公開 發行 市場 幾乎 沒有 交易 可 言 的 期間 , 新 企業 聯合 公司 也 蒙受 了 很 大 的 損失 。 但 在 九○年代 , 新 企業 聯合 公司 開始 絕地 大 反攻 , 不但 規模 更 大 , 體質 也 更為 壯碩 , 更 重要 的 是 , 大多數 的 合夥人 都 能夠 攜手 共度 難關 , 避開 了 許多 矽谷 知名 公司 分裂 的 命運 。 克雷姆李奇 也 認為 當 錢 多 的 時候 , 創投 公司 不但 不會 因此 而 喪失 他們 的 遠見 , 反而 更 能 藉 大 筆 的 資金 涵蓋 不同 的 市場 , 藉 此 避開 只 投資 熱門 行業 的 陷阱 。 他 也 認為 這些 能夠 管理 大 筆 資金 , 並且 分散 投資 的 公司 , 在 網際網路 變成 一般 商品 之後 , 仍 會 長久 生存 下去 。 我 在 一九六九年 加入 洛克 。 當時 公司 只有 洛克 、 我 和 我們 的 秘書 瑪麗 。 我們 有 一千萬 美元 的 資金 , 但 我們 只 用 了 六百萬 。 雖然 有 幾 年 我們 的 投資 績效 並 不 是 很 好 , 但 最終 仍 募得 了 四千萬 美元 。 初 到 加州 , 我 就 決定 要 把 創投 當做 我 的 終生 事業 , 因為 我 喜歡 這 類 的 經濟 活動 及 創業 精神 。 因此 在 七○年代 初 , 我 和 洛克 商量 另 組 第二 家 合夥 公司 。 事實 上 , 我 已經 在 柏金斯 離開 惠普 前 邀請 他 來 加入 我們 。 但 洛克 不 認為 邀請 柏金斯 加入 是 個 好 主意 。 一九七七年 , 柏金斯 反過來 邀請 我 加入 他們 , 但 我 已 有 其他 的 計畫 , 要 改變 已經 太晚 了 , 對 此 我 感到 很 沮喪 。 我 當時 希望 可以 在 既有 的 基石 上 , 建立 一 家 可以 永續 經營 的 好 公司 , 可是 洛克 並 不 這麼 想 。 那時 我 可以 選擇 和 洛克 再度 合組 第二 家 合夥 公司 , 或者 自己 建立 些 什麼 。 如果 你 問 任何 稍 具有 創業 精神 的 人 他們 會 怎麼 選擇 , 我 想 答案 都 會 是 : ﹁ 我 想要 創造 些 什麼 。 ﹂ 成立 新 企業 聯合 公司 在 到 西岸 之前 我 並 不 認識 邦索 。 他 是 一 個 精力 充沛 的 人 , 對於 創業 的 程序 也 十分 了解 。 他 曾經 協助 亞歷克斯 . 布朗 ︵ Alex. Brown ︶ 投資 銀行 承銷 上市 新 科技 公司 。 紐霍 則 在 這 個 行業 裡 長大 , 對 這 個 行業 充滿 了 熱忱 , 他 的 父親 曾經 為 洛克菲勒 工作 過 , 因此 紐霍 自讀 哈佛 商學院 開始 就 很 注意 創投 。 他 是 一 個 極為 正直 , 且 具有 幽默感 的 人 ∣∣ 一 種 拐彎抹角 的 幽默感 。 總而言之 , 我 認識 了 這 兩 個 很 棒 的 人 。 我們 對 事情 的 看法 很 類似 , 但 在 經驗 和 背景 上 又 有 足夠 的 差異性 , 因此 我 覺得 我們 或許 可以 共同 建立 一些 有趣 的 東西 。 當時 , 紐霍 在 羅普萊斯 ︵ T . Rowe Price ︶ 共同 基金 集團 管理 育成 基金 ︵ incubator fund ︶ 。 他 見 過 創投 業界 的 每 一 位 秀異 之 士 , 但 他 說 他 很 願意 和 我 合夥 。 他 和 邦索 二 人 也 覺得 彼此 可以 共事 。 於是 , 我們 三 個 人 開始 展開 討論 。 我 說 我 絕對 不可能 搬到 東岸 去 。 這些 討論 激起 了 我們 要 成立 一 家 全國性 合夥 公司 的 想法 。 當時 是 一九七八年 , 因此 一 開始 我們 就 必須 面對 如何 做 決策 , 和 如何 溝通 的 挑戰 。 從 一 開始 , 我們 就 使出 渾身解數 , 雖然 辛苦 卻 也 激發 了 我們 的 潛力 。 人們 很 容易 把 事情 都 視為 理所當然 。 所以 以往 只有 洛克 、 我 和 瑪麗 時 , 你 可能 會 認為 我們 之間 的 溝通 是 百分之百 地 暢行無阻 。 但 之後 我 才 發現 , 即使 紐霍 和 邦索遠 在 東部 , 而 我人 在 西部 , 我們 之間 的 溝通 也 遠 比 我 和 洛克 在 一 間 小 辦公室 裡 時 來得 好 , 因為 溝通 不僅 牽涉到 距離 , 更 和 當事人 的 行事 風格 、 溝通 方式 , 及 個性 有關 。 自始 我們 就 是 以 這些 為 基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