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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 決心 ? 光 有 理念 、 政策 , 卻 無 決心 , 十二 年 國教 是 不會 推動 成功 的 , 尤其 對於 經費 問題 , 政府 務必 要 有 新 的 籌措 經費 方式 , 並且 使 其他 教改 經費 不能 遭受 排擠 。 衷心 企盼 新 政府 能 在 各 種 條件 成熟 的 情況 下 , 儘速 實施 十二 年 國教 , 因為 愈 是 耽誤 一 年 , 就 會 有 一 年 的 學生 受教 機會 被 耽誤 。 9 饅頭 vs .
山珍海味 教育 經費 的 編列 不能 單 從 夠 不 夠 著眼 , 而 應 考量 是否 符合 國家 經濟 的 發展 需要 , 有 多少 經濟 發展 , 就 應 投入 多少 教育 經費 。 且 為 了 下 一 代 能 接受 更 好 的 教育 , 立法 保障 教育 經費 已 是 箭在弦上 。 中國 有 句 俗語 : 「 喝水人 不 知道 挑水人 的 辛苦 。 」 一語道破 了 我 在 擔任 教育部長 前後 的 心境 落差 。 出任 部長 前 , 雖然 已 些許 感受到 教育 經費 的 壓力 , 但 還 無法 理解 壓力 到底 有 多 沉重 ; 直到 接任 部長 的 最近 一 年 來 , 教育 經費 受到 精省 與 地震 復建 的 雙重 擠壓 , 終於 讓 我 體會到 難以 承受 之 痛 , 不得不 經常 自我 調侃 : 部長 的 主要 職責 就 是 「 籌錢 」 與 「 愁錢 」 。 精省 前 , 省 教育廳 一 年 約 有 五百億 至 五百五十億 元 經費 , 換算成 八十八年 下 半 年 至 八十九年 一 年 半 的 預算 , 應 在 七百五十億 至 八百億 元 之間 ; 但 在 精省 後 , 教育 經費 的 編列 方式 與 以往 不同 , 今年度 一 年 半 的 預算 中 , 教育部 中部 辦公室 只 編列 了 五百零七億 , 比 先前 巨幅 縮水 了 二百五十億 至 三百億 元 。 為了 不 使 省 教育廳 原來 推動 的 業務 因 沒 錢 而 中斷 , 教育部 只好 設法 勻支 經費 , 讓 營養 午餐 、 各 縣市 國中 雜費 補助 、 中途 學校 、 實用 技能班 等 教改 工作 能夠 持續 推動 , 中央 教育 經費 因此 受到 相當 大 的 排擠 。 再 加上 九二一 與 一○二二 地震 , 震垮 了 無數 校園 , 教育部 以 緩濟急 的 先 提供 三十多億 元 經費 , 協助 災 校 重建 , 行政院 最近 則 已 核定 補助 各 級 學校 復建 經費 一百三十五億 元 , 今年 將 先 核撥 半數 , 另 一半 約 六十多億 元 經費 將 依 使用 狀況 進行 撥補 , 並 編入 明年度 的 預算 中 。 此 舉 也 對 未來 教育 經費 形成 擠壓 效應 , 倡議 教育 經費 應 予 保障 的 聲浪 於是 再 起 。 記得 憲法 百分之十五 的 教科文 預算 下限 尚未 取消 時 , 許多 人 主張 不 應 單獨 為 教科文 預算 張開 保護傘 ; 後來 修憲 刪除 保護 條文 , 又 引起 教育界 人士 大加 撻伐 ; 如今 公私 部門 教育界 聯手 推動 立法 保障 教育 經費 應 占 國民 生產 毛額 固定 比例 的 動作 , 再度 引起 新 政府 財主 單位 的 緊張 , 不斷 在 報章 雜誌 上 放聲 反對 。 其實 , 徊徘 在 訂 比例 與 不 訂 比例 之間 , 各界 應該 探究 的 是 : 教育 經費 究竟 要 如何 編列 才 算 「 足夠 」 ? 這 就 好比 吃飯 。 吃 饅頭 與 吃 山珍海味 都 可以 吃飽 , 所以 重點 不 在於 能不能 吃飽 , 而 在於 吃法 能否 符合 自己 的 收入 , 有 多少 收入 就 吃 多少 東西 ; 同樣 的 道理 , 教育 經費 的 編列 也 不能 單 從 「 夠 不 夠 」 著眼 , 而 應 考量 教育 經費 的 投資 是否 符合 國家 經濟 的 發展 需要 , 有 多 高 的 經濟 發展 , 就 應 投入 多 高 的 教育 經費 。 綜觀 世界 各 國 的 教育 經費 編列 模式 , 教育 經費 占 國民 生產 毛額 百分之六幾乎 已 成為 一 種 世界 潮流 。 而 我國 國情 與 外國 不同 , 家長 重視 子女 教育 的 程度 遠 甚於 其他 國家 , 尤其 在 高等 教育 幾 已 成為 「 全民 教育 」 之 際 , 政府 更 應 在 教育 經費 上 進行 更多 的 投資 。 因此 , 我 主張 教育 經費 的 編列 必須 立法 保障 。 保障 的 方式 , 我 曾經 提出 公私 部門 教育 經費 合計 應 占 國民 生產 毛額 百分之七 , 以 去除 財主 單位 對於 固定 比例 保障 教育 經費 將 產生 政府 經費 使用 彈性 消失 的 疑慮 , 因為 一旦 政府 自覺 今年度 教育 經費 的 編列 無法 達成 預期 目標 , 則 可 透過 減稅 或 其他 策略 鼓勵 私人 興學 , 透過 提高 私 部門 的 教育 經費 , 讓 公私 部門 教育 經費 合計 達到 固定 比例 的 要求 。 如此 既 可 保有 預算 使用 彈性 , 也 可 維持 教育 經費 的 水位 。 可惜 這 個 構想 因為 民間 教改 人士 擔心 無法 將 公私 部門 的 教育 經費 明確 區分 , 而 被 修正為 公 部門 ( 含 中央 與 地方 政府 ) 教育 經費 應 占 前 三 年 國民 生產 毛額 平均數 的 百分之六 。 不過 , 有鑑於 總統 陳水扁 先生 在 選 前 曾經 承諾 教育 團體 , 今後 教育 經費 的 編列 不得 少於 國民 生產 毛額 百分之六 , 為了 「 順水 推舟 」 , 教育部 也 決定 「 從善如流 」 , 以 求 能夠 得到 新 政府 與 立法院 的 迅速 回應 , 讓 「 教育 經費 編列 與 保障 基準法 」 草案 順利 過關 。 除了 中央 政府 應 有 充裕 的 教育 經費 之外 , 地方 政府 如何 在 自有 財源 上 編列 足夠 經費 , 「 教育 經費 編列 與 保障 基準法 」 中 也 應 一併 規範 , 因為 目前 中央 與 地方 的 分權 與 分 錢 , 已經 到 了 「 權責 不 分 」 、 「 錙銖必較 」 的 地步 , 每 次 中央 有 新 政策 與 地方 協調 時 , 「 政策 樂見 其 成 , 經費 中央 全 額 補助 」 就 變成 地方 政府 的 口頭禪 , 此 情 此 景 , 絕非 教育 之 福 。 談完 了 教育 經費 的 擴充 與 保障 , 如何 分配 也 是 一 大 學問 。 過去 有 人 提出 將 高等 教育 經費 轉移至 國民教育 , 但 我國 大學 的 水準 與 世界 先進 國家 相比 並 不 突出 , 若 教育 經費 再 減少 , 如何 維持 學術 水準 ? 因此 , 為了 不 使 大學 教育 的 品質 降低 , 國立 大學 必須 揚棄 過去 「 茶 來 伸手 , 飯 來 張口 」 的 生活 , 開始 講求 成本 效益 , 負起 自籌 經費 的 責任 。 眾所周知 , 國立 大學 自籌 經費 的 來源 除了 學雜費 之外 , 不外乎 校務 基金 、 對 外 募款 、 產 學 合作 , 以 B○T 公辦 民營 的 方式 從事 硬體 建設 等 措施 , 其中 最 值得 探究 的 是 對 外 募款 。 在 國內 , 大學 募款 工作 異常 辛苦 , 因為 大家 似乎 不 太 習慣 捐 錢 給 自己 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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