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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 達到 這樣 的 境界 , 當然 是 件 高難度 的 工程 。 它 不但 要 有 良好 的 企業 形象 做 後盾 , 也 要 有 傲人 的 產品力 為 利器 , 更 需要 長時間 對 品牌 的 經營 投資 。 就 我們 熟知 的 例子 來 看 , 譬如 , 黑人 就 是 牙膏 , 黑松 就 是 汽水 , 黑橋 就 是 香腸 。 這 三 個 品牌 都 已 成為 該 類 商品 的 代名詞 。 在 台灣 市場 這 「 三黑 」 可謂 無 人 不 知 , 無 人 不 曉 , 至今 沒有 任何 品牌 能夠 挑戰 它們 的 地位 。 其他 像 7-ELEVEN 代表 便利商店 , 牛頭牌 就是 沙茶醬 , 義美 就 是 喜餅 , 紅葉 就是 蛋糕 , 白蘭 就 是 洗衣粉 等等 , 也 都 幾乎 已 成為 該 類 商品 的 代名詞 。 跨國性 的 企業 運用 「 焦點 法則 」 , 使 品牌 成為 商品 的 代名詞 , 成功 的 例子 更 不勝枚舉 。 譬如 , 可口可樂 ( CocaCola ) ── 飲料 , 麥當勞 ( Mc Donald ) ── 速食 , 寶鹼 ( P&G ) ── 清潔劑 , 任天堂 ( Nintendo ) ── 電視 遊樂器 , IBM ── 電腦 , 飛達 ( Federal Express ) ── 快遞 , 全錄 ( XEROX ) ── 影印機 , 迪士尼 ( Disney ) ── 娛樂 王國 , 達美樂 ( Domino's ) 披薩 ── 送貨 到 家 。 如果 你 無法 或 尚未 使 品牌 成為 某 類 商品 的 代名詞 , 退 而 求 其次 , 也 要 以 商品 或 服務 的 屬性 特色 , 創造 一 個 專屬 或 獨享 的 字眼 , 如此 也 同樣 能 發揮 「 焦點 法則 」 的 威力 。 專屬 的 字眼 在 這 方面 成功 的 例子 , 譬如 , 富豪 汽車 ── 安全 , 寶島 鐘錶 ── 準 , 歌林 冷氣 ── 不 滴水 , 日立 冷氣 ── 無聲 , 飛達 快遞 ── 隔日 送達 , 大發 祥瑞 ── 生活 大師 , 麥當勞 ── 歡樂 時光 , 柯達 ── 彩色 人生 , 統一 企業 ── 三 好 一 公道 , 養樂多 ── 早安 , 康寶 濃湯 ── 濃 得 好 , 百服寧 ── 保護 您 , 面 速力達母 ( 曼秀 雷敦 ) ── 小 護士 , 海倫仙度絲 洗髮精 ── 去 頭皮屑 , 舒潔 衛生紙 ── 處女 紙漿 … … 。 從 上述 這些 專屬 或 獨享 的 字眼 , 我們 可以 發現 其他 許多 企業 想 以 「 誠意 」 、 「 技術 」 、 「 服務 」 、 「 責任 」 或 「 品質 」 、 「 大王 」 等 字眼 做為 焦點 的 訴求 , 事實 上 並 無 太 大 的 意義 。 因為 它 無法 表現 企業 的 理念 或 產品 的 特色 , 而 任何 企業 或 商品 都 不能 缺乏 「 誠意 」 、 「 技術 」 、 「 服務 」 、 「 責任 」 或 「 品質 」 。 所以 它們 都 無法 達到 「 焦點 法則 」 所 要 達到 在 消費者 腦海 中 攻占 一席之地 的 目標 。 此外 , 「 物美價廉 、 物超所值 」 固然 是 行銷 致勝 的 武器 , 但是 若 僅 以 「 價廉 」 取勝 , 而 不 注重 「 物美 」 的 話 , 則 無異 是 飲鴆止渴 , 所以 「 價格 」 實 不宜 作為 行銷 的 焦點 。 焦點 靠 創意 如果 無法 創造 或 攻佔 一 個 專屬 或 獨享 的 字眼 , 擁有 一 句 家喻戶曉 , 老少咸宜 的 廣告詞 , 讓 消費者 朗朗上口 或 成為 話題 , 對 行銷 也 有 錦上添花 、 如虎添翼 的 效果 。 譬如 : ‧ 「 好 東西 要 和 好朋友 分享 」 ── 麥斯威爾 咖啡 。 ‧ 「 它 抓 得 住 我 」 ── 柯尼卡 軟片 。 ‧ 「 最後 一 筆 , 始終 完美 」 ── 雷諾 原子筆 。 ‧ 「 打電話 服務 就 來 」 ── 大同 家電 。 ‧ 「 請 大家 告訴 大家 」 ── 生生 皮鞋 。 ‧ 「 只要 青春 不要 痘 」 ── 蘭麗 綿羊油 。 ‧ 「 方便 的 好 鄰居 」 ── 7-ELEVEN 。 ‧ 「 相逢 自是 有緣 , 華航 以 客 為 尊 」 ── 中華 航空 。 ‧ 「 福特 一路 領先 」 ── 福特 汽車 。 ‧ 「 學 琴 的 孩子 不會 變壞 」 ── 功學社 。 ‧ 「 幫 大家 的 忙 」 ── 白蘭 洗潔精 。 ‧ 「 馬桶 小 一 吋 , 浴室 空間 大 一 尺 」 ── 和 成衛浴 。 ‧ 「 賺錢 的 好 幫手 」 ── 福特 商用車 。 ‧ 「 好看 、 好聽 、 好 眼睛 」 ── 歌林 彩色 電視機 。 ‧ 「 走 自己 的 路 」 ── 大發 汽車 。 ‧ 「 像 大樹 一樣 」 ── 克寧 奶粉 。 ‧ 「 不 含 化學 色素 」 ── 蘋果 西 打 。 ‧ 「 有點 黏 又 不會 太 黏 」 ── 中興米 。 ‧ 「 兩 把 刷子 」 ──ICI 得利 塗料 。 ‧ 「 久 煮 不 爛 」 ── 龍口 粉絲 。 ‧ 「 喝 好醋 好處 多 」 ── 工研醋 。 ‧ 「 孩子 , 我 要 你 將來 比 我 強 」 ── 兒童 速體健 。 任何 產品 只要 具備 上述 三 種 焦點 中 的 一 項 或 兩 項 , 行銷 自 會 無往不利 , 若是 三 項 兼而有之 , 那 當然 進入 所向無敵 、 登峰造極 之 境 了 ! 所以 , 假如 企業 或 商品 欠缺 焦點 , 那 就 要 致力 於 焦點 的 創造 或 開發 。 如果 有幸 , 商品 已 擁有 任何 一 項 焦點 , 那 就 要 細心 呵護 , 持續 使用 , 直到 它 失去 魅力 為止 。 焦點 法則 同樣 須 以 創意 為 先 , 因此 切忌 抄襲 或 模仿 。 若 想要 攻佔 別人 專屬 的 字眼 或 套用 別人 的 廣告詞 , 鐵定 是 事倍功半 、 徒勞無功 , 而且 愚不可及 。 小 而 專 除了 商品 的 行銷 可以 「 焦點 法則 」 讓 消費者 有 深刻 的 印象 之外 , 企業 的 經營 者 也 同樣 少不了 「 焦點 法則 」 的 運用 。 正當 許多 跨國性 企業 為 提高 競爭力 而 進行 擴張 或 購併 之 際 , 全球 聞名 ,年 營業額 高達 七百五十億 美元 , 盈利 四十七億 美元 的 通訊界 巨人 美國 電話 電報 公司 ( AT&T ) , 卻 反其道而行 的 進行 改組 , 將 公司 依 業務 性質 分割為 通訊 服務 、 系統 製造 及 電腦 業務 三 家 公司 。 根據 AT&T 的 總裁 艾倫 表示 , 這 是 該 公司 繼 一九八四年 因 違反 托辣斯法 而 被迫 進行 解組 以來 , 進一步 的 分割 。 目的 在於 使 新 公司 的 經營 更 具 競爭力 、 更 靈活 , 更 能 以 專業 能力 反應 市場 的 需求 。 同樣 是 為 了 提高 競爭力 , 多數 企業 採取 的 是 「 擴張 法則 」 ( 見 法則 9 ) 而 AT&T 則 反 其道而 採 改 「 焦點 法則 」 , 讓 分割 後 的 企業 規模 更 小 , 業務 更 集中 、 更 專業 。 究竟 是 「 擴張 法則 」 或 「 焦點 法則 」 較 有利於 競爭力 的 提高 , 恐怕 是 見仁見智 、 說 紛紜 , 很 難 得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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