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24,021 in text YL2016044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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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耕 官田一晌 , 每 二十 丁 抽 一 人 當兵 , 一 人 服役 。 這 種 「 計丁 授田 」 制度 , 就 其 土地 所有制 來 說 , 把 土地 分為 官田 和 份地 , 直接 生產 者 除了 無償 勞役 耕種 官田 外 , 便 可以 在 自己 的 份地 上 經營 自己 的 經濟 , 就 其 生產 關係 來 說 , 不 像 奴隸 那 種 人身 隸屬 關係 , 而是 對 土地 的 一 種 隸屬 關係 。 「 計丁 授田 」 的 土地 本身 仍 屬於 後金國 所有 , 分得份地 的 男丁 , 只有 土地 的 使用權 , 而 無 真正 土地 所有權 , 因為 份地 不許 自由 買賣 , 而且 耕種 土地 的 男丁 成為 土地 的 附屬物 , 不能 自由 遷移 , 所以 在 「 計丁 授田 」 下 的 男 丁 身分 , 也 只是 半 自由 的 農奴 。 努爾哈齊 推行 的 「 計丁 授田 」 制 對 原先 女真族 的 農奴制 無異 是 一 大 進步 ; 但是 於 遼東 廣大 地區 的 漢人 來 說 , 淪為 半 自由 的 農奴 , 卻 是 一 大 退步 , 也 是 不能 忍受 的 , 因而 導致 漢人 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