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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24,094 in text YL2015029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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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 名號 。 波士頓 的 禁令 已 不復 存在 , 其他 地方 及 組織 卻 仍 在 禁 東 禁 西 , 然而 , 這 類 禁令 只 會 帶來 反效果 。 禁止 某 項 產品 其實 是 在 替 這 項 產品 做 廣告 , 增加 產品 的 知名度 及 消費者 的 需求 。 遭 禁 對 商業 是 一 件 好事 。 以 每 人 為 基礎 計算 , 酒精 的 消耗量 在 美國 一九二○ 至 一九三三年 的 禁 酒 年代 達到 最高峰 。 敢 蒸餾 、 走私 、 販售 那些 一下子 合法 、 一下子 又 不 合法 東西 的 人 , 才 能 因此 擁有 巨大 財富 。 比起 在 《 波士頓日報 》 上 所有 的 廣告 , 在 波士頓 遭 禁 , 或 在 佛羅里達 、 在 加州 遭 禁 的 宣傳 效果 , 反而 比較 能 讓 更多 比賽 、 電影 售出 更多 的 票 。 有助於 提升 銷售量 的 「 負面 」 廣告 來源 包括 : 自命為 衛道 人士 、 大聲 嚷嚷 的 廣播 名人 、 阿諛 奉承 的 政客 及 部落客 。 如果 你 能 讓 自己 合法 的 產品 登上 主流 廣播 管道 公開 禁止 的 名單 之 列 , 你 的 產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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