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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 24,494 in text YL2016046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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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則 。 清代 司法 , 積弊 重重 。 官員 是 執法 者 , 官員 的 徇私枉法 , 乃是 造成 清代 司法 黑暗 的 主要 原因 之 一 。 清代 有 所謂 ﹁ 四 大 奇案 ﹂ , 其中 的 ﹁ 楊乃武 與 小白菜案 ﹂ , 是 較 完整 地 體現 清代 司法 弊端 的 一 個 典型 個案 。 ◎ 賄賂 、 串通 、 造假 、 逼供 清代 有 諺語 說 : ﹁ 衙門口 冤枉 一 篙子 深 ﹂ 、 ﹁ 滅 門 的 知縣 ﹂ 、 ﹁ 官官 相護 ﹂ 。 這些 俗諺 , 都 在 楊案 中 得到 具體 的 印證 。 楊乃武 無辜 獲罪 , 被 判 斬決 , 其 冤 如 海 , 何止 一 篙子 深 ! 陷害 楊乃武 的 元凶 之 一 、 餘杭 縣令 劉錫彤 , 嚴刑 逼供 , 致 人 死地 , 正 是 不折不扣 的 滅門 知縣 。 楊乃武 的 家屬 奔走 告狀 , 到處 碰壁 , 就是 因為 官官 相護 。 元曲 唱道 : 錢 之 魔力 , ﹁ 危 可 使安 , 死 可 使 活 , 貴 可 使 賤 , 生 可 使 殺 ﹂ 。 清諺又云 : ﹁ 人命關天 , 有錢 則 了 。 ﹂ 楊乃武 案 的 整個 過程 , 正 是 如此 。 劉錫彤 曾 用 錢 賄賂 上邊 派來 的 訪查 官員 , 使 之 與 自己 串通一氣 , 又 為 使 楊乃武 、 畢秀姑 ︵ 小白菜 ︶ 二 人 毒死 葛品蓮 的 罪名 成立 , 哄騙 並 以 重金 買通 藥鋪 掌櫃 錢寶生 , 使 他 供稱 楊乃武 確實 曾 買走 了 鼠藥 砒霜 。 終於 使 楊 、 畢 二 人 的 所謂 罪狀 ﹁ 確鑿 ﹂ 。 俗謂 ﹁ 流言 殺人 ﹂ , 人們 常 舉 的 例子 是 民國 時代 阮玲玉 之 死 。 殊不知 楊乃武 蒙冤 , 流言 也 曾 起 過 極 大 的 作用 。 據 ︽ 餘杭大獄記 ︾ 載 , 醫生 陳某 、 訟師 王某 , 兩 人 ﹁ 流言 於 眾 曰 : 『 楊 ︵ 乃 武 ︶ 與 畢 ︵ 小白菜 ︶ 奸情 為 本 夫 所 見 , 因 使 畢 毒 殺 之 , 以 絕後患 。 』 一時 互相 傳語 殆遍 ﹂ 。 陳某 又 言於 劉錫彤 曰 : ﹁ 二 人 有私 , 舉國 皆知 , 今 之 傳言 , 必 非 無稽 。 ﹂ 餘杭 縣令 劉錫彤 遂 深信不疑 , 逮捕 楊乃武 。 ◎ 一 場 關係 攻防戰 通關節 , 是 貫穿 在 楊乃武 案 中 的 另 一 個 重要 的 作弊 手段 。 ︽ 唐摭言 ︾ 云 : ﹁ 造請權要 , 謂 之 關節 。 ﹂ 所謂 通關節 , 即 向 權要 人物 行賄 、 說 人情 , 走權 要 人物 的 門路 。 在 封建 社會 , 要 想 打贏 官司 , 通關節 常常 是 必 不可 少 的 ; 而 罪犯 要 想 逍遙法外 就 必須 通關節 , 受害 者 想 勝訴 也 要 通關節 。 在 楊乃武 案 中 , 劉錫彤 靠 金錢 財物 來 通關節 , 楊乃武 的 家屬 則 主要 靠 鄉誼 等 人情 關係 ︵ 其間 大概 也 少不了 用 錢 ︶ 來 通關節 。 ︽ 餘杭大獄記 ︾ 載 : ﹁ 楊 妻 再 控 諸 刑部 , 時 左 侍 郎 夏 同 善 , 浙人 , 素稔 楊冤 , 密聞 於 上 … … ﹂ 夏 與 楊乃武 是 同縣人 , 楊 的 家屬 找 這 位 同鄉 京官 幫忙 是 完全 可能 的 。 這 件 事 說明 , 在 權勢 、 金錢 、 人情 大於 法律 的 清代 社會 , 好人 也 是 要 通關節 的 , 否則 , 單 靠 法律 , 好人 就 只有 等 著 吃虧 受罪 。 ◎ 乃 武歸天 ;斯文 掃地 一 件 命案 的 判定 , 法醫 的 責任 極 大 。 古代 負責 驗屍 的 ﹁ 仵作 ﹂ , 相當於 後來 的 法醫 。 由於 仵作 的 身分 卑微 ︵ 清人 姚德豫 ︽ 洗冤 錄解 ︾ 云 : ﹁ 仵作 , 賤 役 也 , 重任 也 ﹂ ︶ , 時時 要 看 長官 的 眼色 行事 , 加之 屍檢 的 技術 不 很 發達 , 所以 屍檢 結果 有時 與 事實 不符 。 在 楊乃武 案 的 各 家 記載 中 , 關於 餘杭縣 仵作 驗屍 的 記載 不盡 相同 。 有的 記仵 作本 不肯 按 劉錫彤 的 旨意 作 偽稱 葛品蓮 為 食 砒霜 而 死 , 但 劉 ﹁ 威 逼 之 , 始 不 敢 言 ﹂ ; 有的 記載 說 是 仵作 ﹁ 辨驗 不 真 ﹂ , ﹁ 誤作 服毒 ﹂ ; 還 有的 記載 則 說 是 仵作 受賄 舞弊 。 由此可見 清代 司法 在 驗屍 環節 上 的 缺乏 公信力 。 在 楊乃武 將 被 殺害 、 命懸 一 線 的 時候 , 有 位 耿直 之 士 在 報紙 上 發表 了 一 副 對聯 : ﹁ 乃 武歸天 ; 斯文 掃地 。 ﹂ 乃 武歸天 , 似是 言 一 人 之 死 , 實 為 官府 草菅人命 的 寫照 ; 斯文 掃地 , 似是 言 文化人 飽受 冤屈 , 實是 說 公理 何在 , 法理 何在 。 這 八字 對聯 , 可 說 是 對 清代 司法 弊端 和 晚清 黑暗 官場 的 嚴於 斧鉞 的 聲討 。 火 到 豬頭爛 , 錢 到 公事 辦 盛 宣懷 用 三十萬 兩 買到 郵傳部 尚書 、 慶親 王奕劻 將 贓款 一百二十萬 兩 存入 匯豐 銀行 。 只要 有錢 , 無業 遊民 都 可以 當官 ; 只要 有事 , 一律 可以 用 錢 擺平 。 清代 官場 , 如 市場 , 如 賄賂場 。 清代 官場 上 , 許多 東西 都 可以 買賣 , 許多 事情 都 非 賄賂 不 辦 。 買賣 和 賄賂 時 , 或 公開 交易 , 明碼 實價 , 露骨 地 行賄 索賄 ; 或 偷偷摸摸 , 暗地 成交 , 將 行賄 受賄 裝扮 得 儒雅 含蓄 。 ﹁ 火 到 豬頭爛 , 錢 到 公事 辦 ﹂ , ﹁ 有錢 能 使 鬼 推磨 ﹂ , 錢神 在 清代 官場 上 是 極為 活躍 的 。 捐官 ︵ 捐納 、 捐 班 ︶ 是 清 政府 公開 推行 的 用 錢 買官 制度 。 捐 是 美稱 ︵ 意 為 捐款 授官 ︶ , 實 即 買 。 清諺云 : ﹁ 捐 官 做 , 買 馬 騎 。 ﹂ 捐與 買 並稱 。 按 規定 , 除 八旗 戶下人 、 漢人 家奴 、 優伶 等 不得 捐 官 外 , 一般人 只要 有錢 , 都 可以 買到 官職 。 出錢 少 則 買 小官 , 買 虛銜 ; 出錢 多 則 買 大官 , 買 實官 。 官職 成 了 商品 。 吳趼人 在 ︽ 俏皮話 ︾ 中 借寫 一 個 靠 花錢 得 官 、 升官 的 捐官 者 , 揭露 了 捐官 即 買 官 的 實質 : ﹁ 某 大人 以 捐 納 致 通顯 。 初 捐 佐雜 , 既 而 漸次 捐升 至 道員 , 俄 而 得 記名 , 俄 而 補缺 , 俄 而 升官 , 俄 而 捐 花翎 , 俄 而 加 頭品 頂戴 , 歷任 至 封疆 , 無非 借 孔方 之 力 為 之 。 ﹂ 孔方 ︵ 孔方兄 ︶ 即 錢 。 ◎ 花錢 買來 百般 官威 由於 捐 官 靠 的 是 錢 , 所以 大量 有錢 而 無能 的 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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