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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只要 看 他們 的 車輛 對 斑馬線 , 對 紅綠燈 的 尊敬 程度 , 馬上 就 可 得到 結論 。 一 個 國家 的 汽車 摩托車 如果 隨便 靠 那邊 走 都 可以 , 如果 視 斑馬線 如 無 物 , 視 紅綠燈 如 無 物 , 縱 是 寫 兩 火車 引經據典 , 布面 燙金 的 精裝 巨書 , 都 成不了 文化 大國 。 專欄 作家 李寒 先生 在 《 自立晚報 》 曾 垂頭喪氣 曰 : 「 那 位 從 香港 來 的 警官 提出 的 問題 , 在 我們 這裏 可以 說 已經 是 老掉 了 牙 的 問題 。 十幾 年 來 , 隨 着 車輛 的 增多 , 問題 越來越 嚴重 , 儘管 輿論 批評 , 人民 呼籲 , 而 主管 當局 始終 拿 不 出 一 套 解決 辦法 。 以至 弄得 人 車 爭 道 , 行人 沒有 走路 的 權利 , 只有 大小 車輛 橫衝直撞 的 權利 , 這 是 機械 文明 帶給 落後 地區 的 困擾 。 縱然 我們 自詡 文化 高妙 , 但 交通 主管 的 作風 是 落後 的 , 駕駛人 的 觀念 更 是 落後 。 享受 着 文明 的 恩物 , 卻 有 不 文明 的 應用 方式 , 實在 為 文明 羞。 」 柏楊 先生 再 加上 一 句 : 「 實在 為 中國人 羞 。 」 夫 交通 秩序 的 維持 , 比不得 登陸 月球 , 斷送 老命 也 搞 不 出來 , 而 只僅僅 的 要求 車輛 尊重 斑馬線 , 尊重 紅綠燈 , 嚴格 的 靠 法定 的 一邊 行駛 , 可以 說 是 天下 最最 簡單 的 事 , 而 我們 卻 做 不 到 。 血淋淋 的 「 屍諫 」 沒有用 , 洋大人 的 訓誨 沒有用 , 輿論 呼籲 更 不如 一 屁 , 反正 是 束手無策 。 洋大人 常 用 侮辱性 的 言詞 , 指稱 我們 沒有 治理 一 個 現代化 國家 的 能力 , 關於 這 個 指稱 , 我們 不 敢 插嘴 , 但 有 一點 卻 是 證據 確鑿 , 我們 沒有 建立 交通 秩序 的 能力 。 在 我們 這些 不 太 靈光 的 小民 腦筋 裏 , 硬是 認為 把 交通 納入 常規 , 實在 是 易如反掌 , 兩 個 字 就 能 解決 一切 。 曰 : 「 重罰 。 」 新加坡 就 有 重罰 的 規定 , 車輛 如果 在 斑馬線 上 撞死 人 , 那 是 唯一 死刑 。 這 條 法律 的 結局 是 , 新加坡 車輛 的 屁股 上 , 都 傷痕累累 , 蓋 在 斑馬線 前 緊急 的 剎車 , 後面 的 車 猝不及防 , 只好 一 撞 , 雖然 如此 , 並 沒有 糾紛 , 撞傷 了 車 可以 修補 , 撞死 了 人 卻 修補 不 起來 也 。 交通 秩序 不僅 車輛 要 遵守 , 行人 也 要 遵守 , 交通 法規 不 是 專門 管理 車輛 的 , 同時 也 管理 行人 。 那 種 悠悠 忽忽 的 農業 社會 老漢 , 也 是 一 害 。 新加坡 規定 , 行人 如果 在 陸橋 下 過 馬路 , 撞死 啦 等於 白 撞死 , 誰 教 你 不 走 陸橋 。 而 四 歲 以下 頑童 在 馬路 上 撞死 , 司機 老爺 不但 沒 事 , 頑童 的 監護人 老爹 老娘老 啥 之類 , 要 被 判 二十五 年 有期徒刑 。 於是 有些 傢伙 雖 死 了 孩子 , 卻 連 屍體 都 不 敢 認領 , 來 一 個 揮淚 逃亡 。 這 在 台北 準 被 醬蘿蔔 認為 不近人情 , 但 不近人情 的 結局 卻 是 頑童 的 安全 獲得 保障 , 正 是 政府 立法 者 的 大慈大悲 。 凡是 去 過 東西 番邦 的 人士 , 對 洋 大人 遵守 交通 秩序 的 美德 , 無不 嘖嘖 稱讚 。 豈是 洋大人 從 娘胎 裏 生下來 就 比 中國人 高一 等乎 。 吾友 虞和芳 女士 告 曰 : 「 洋大人 只不過 被 罰怕 了 罷 啦 。 」 虞和芳 女士 住在 德國 慕尼黑 , 有 一 天 , 半夜 開車 到 近郊 , 遇到 紅燈 , 看看 沒 人 , 就 犯 了 中國人 的 老毛病 , 只 稍微 一 頓 , 就 衝 了 過去 , 想不到 被 附近 一 家 該死 的 德國佬 看見 , 第二 天 , 一 張 罰款單 頒發下來 ,害 的 她 閣下 三 天 都 沒 吃飯 , 從此 她 開車 就 如履薄冰 , 如 臨 深淵 。 「 重罰 」 , 只有 重罰 ── 當然 公正 的 重罰 , 才 是 治療 交通 混亂 的 特效藥 , 其他 任何 辦法 都 不過 是 轉移陣地 的 胡捉 八拉 。 你 不 是 靠 左亂 幹乎 , 好 吧 , 銀子 一萬兩 。 你 不 是 闖 斑馬線 、 闖紅燈 乎 , 好 吧 , 銀子 五千兩 。 罰 的 數目 必需 超過 他 所 能 負擔 的 ── 再 大 的 大亨 , 第一 次 罰 他 美金 十萬 , 第二 次 罰 他 美金 一百萬 , 第三 次 罰 他 美金 一千萬 , 依 此 類推 , 他 也 受不了 。 也就是說 , 只要 厲行 使 他 心如刀割 的 重罰 , 交通 秩序 就 能 正常 。 這 點 小 事 似乎 不必 重金 禮聘 洋大人 來 親自 站崗 , 如果 連 這 一 點 也 沒有 能力 , 而 仍 有 臉皮 瞎扯 淡 , 我們 就 沒 啥 好說 的 , 只好 倣效 法蘭西 那 一 套 , 無 車 的 窮 朋友 聯合 起來 , 組織 一 個 「 誓死 反對 被 撞 大 同盟 」 , 自己 動手 , 爭取 過 馬路 時 的 生存 權利 。 ── 可 不 是 爭取 優先 權利 , 小民 可 沒 這 個 膽 , 能 爭取到 不 被 撞死 的 權利 , 就 心滿意足 啦 。 珍惜 中國 文化 ── 中文 橫寫 , 天經地義 的 應 從 左 向 右 。 《 伊索 寓言 》 上 有 一 則 故事 , 蜈蚣 先生 正 爬 的 高興 , 小 白兔 問 曰 : 「 老哥 , 你 這麼多 腳 , 走路 時 先 伸 那 一 隻 呀 ? 」 蜈蚣 先生 挨 了 悶棍 , 想 了 半 天 也 沒 想出來 , 而且 覺得 先 伸 那 隻 腳 都 不對勁 , 終於 寸步難行 。 中文 橫寫 應 從 左 向 右 ? 抑或 從 右 向 左 ? 跟 蜈蚣 先生 的 尊腳 一樣 , 本來 毫無 問題 , 不 知道 怎麼 搞 的 , 被 有 些 學問 龐大 之 士 那麼 一 搞 , 反而 搞出 大大 的 困擾 , 議論紛紛 , 使 人 緊張 。 嗚呼 , 中文 橫寫 , 天經地義 的 應 從 左 向 右 , 不但 橫寫 應 從 左 向 右 , 就 是 直寫 , 天經地義 的 也 應 從 左 向 右 。 ── 讀者 老爺 且 莫瞪眼 , 我 可是 有 「 古 」 為證 的 焉 。 吾友 董作賓 先生 已 蒙主 寵召 , 不能 出庭 , 但 研究 甲骨文 的 朋友 固多 的 是 , 拜託 千萬 說 兩 句 公道話 。 甲骨文 時代 , 即 紀元 前 十四世紀 , 甚至 更 早 , 夠 「 古 」 了 吧 , 直寫 的 中文 就 明明 有的 是 從 左 向 右 的 焉 。 以 「 崇古 」 為 生命 的 朋友 , 似乎 應該 把 脖子 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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