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25,179 in text YL2016051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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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 資料庫 系統 ; 第三 是 資訊 處理器 , 一方面 保持 網路 的 正常 工作 , 另一方面 提供 各 種 特殊 需要 的 服務 ; 第四 是 和 網路 連接 在一起 的 個人 資訊 終端 , 譬如 電話機 、 個人電腦 和 數據機 等 ; 最後 是 有 能力 購買 必要 的 設備 並 懂得 使用 這些 設備 的 個人 。 很 顯然 , 這 個 網路 系統 不 是 一 個 單純 的 、 超 社會 語境 的 資訊 工具 , 而是 非常 深刻 地 「 鑲嵌 」 在 國家 、 市場 和 個人 的 歷史性 關係 中 。 在 中國 , 電信業 是 由 國家 壟斷 的 , 它 的 發展 深受 國家 政策 的 影響 , 而 建基 在 電信業 之上 的 網路 自然 也 受到 了 以 發展為 主導 方向 的 政策面 強有力 的 制約 ; 同時 網路 服務 也 是 一 種 市場 行為 , 它 必須 計算 成本 、 風險 和 回報 , 很 自然 會 把 投資 和 發展 的 重點 放 在 經濟 發達 地區 , 因為 只有 這些 地區 既 提供 了 現代化 的 電信 設施 , 也 具備 了 消費 網路 服務 的 廣大 市場 ; 由 此 引出 了 「 網路 消費者 」 的 概念 , 一 個 人 必須 具有 「 硬體 」 和 「 軟體 」 ── 姑且 借用 電腦 術語 ── 兩 方面 的 條件 , 才 可能 成為 合格 「 線民 」 : 「 硬體 」 指 的 是 他 要 有 購買 個人電腦 和 相關 上網 設備 , 以及 支付 上網 費用 的 經濟 實力 ; 「 軟體 」 則 要求 他 懂得 使用 這些 設備 並且 會 充分 利用 各 種 網路 資源 。 無論 從 經濟 水平 還是 從 知識 水平 來 看 , 「 網路 消費者 」 對於 中國 這樣 的 發展 中 國家 來 說 都 是 一 個 不 低 的 門檻 。 三 方面 的 合力 使得 中國 的 網路 發展 出現 嚴重 的 不 平衡 現象 。 中國 互聯 網路 資訊 中心 的 調查 報告 也 承認 , 截至 二○○四年 六月 三十日 , 中國 WWW 網站 主要 集中 在 華北 、 華東 和 華南 地區 , 佔到 84% , 東北 、 西南 和 西北 網站 比例 只是 有所 增加 。 這 說明 中國 互聯網 整體 上 雖然 呈 較 快 增長 態勢 , 但 地區 之間 互聯網 發展 水平 、 普及 水平 依然 存在 明顯 差距 , 並 呈現 東部 快 、 西部 慢 , 城市 快 、 鄉村 慢 的 特點 , 這 和 各 地區 的 經濟 發達 程度 相 一致 。 就 地域 分佈 而言 , 網路 發展 的 不 平衡性 已經 較 充分 地 顯示出來 , 同時 「 調查 報告 」 也 開始 注意到 線民 的 性別 差異 、 代際 差異 和 收入 差異 等 。 報告 顯示 目前 中國 互聯網 的 線民 在 結構 上 呈現 低齡化 的 態勢 。 截止 到 二○○四年 六月 三十日 , 中國 上網 用戶 中 以 十八 至 二十四 歲 的 年輕人 所 佔 比例 最 高 , 達到 36.8% , 三十五 歲 及 以下 的 線民 佔 82% 。 歷次 調查 結果 都 顯示 , 線 民中 十八 至 二十四 歲 的 年輕人 最多 , 遠遠 高於 其他 年齡段 的 線民 人數 , 佔據 絕對 優勢 。 而且 單身 線民 佔 60.1% , 未婚 線民 的 增長 速度 明顯 高於 已婚 線民 。 在 性別 比例 上 , 男性 是 主要 的 網路 使用 者 , 佔 59.3% 。 12 __UNDEF__ 調查 報告 一 個 最 令 人 迷惑 的 地方 是 , 它 宣稱 「 低 收入 」 線民 是 中國 上網 人群 的 主體 。 只有 21.9% 的 上網 者 月 收入 超過 兩千 元 ; 個人 月 收入 在 五百 元 以下 ( 包括 無 收入 ) 的 線民 所 佔 比例 最 高 , 達到 39% 。 而 線民 每 月 實際 花費 的 上網 費用 ( 僅 限於 上網費 及 上網 電話費 、 不 包括 使用 網路 服務 的 費用 ) 多 控制 在 百 元 以內 , 以 月花費 五十一 至 一百 元 的 線民 最多 , 達到 38.9% 。 線民 平均 每 週 上網 時間 為 四點二 天 、 十二點三 個 小時 。 13 __UNDEF__ 很 顯然 , 這 種 「 低 收入 」 者 成為 上網 主體 的 現象 與 國際 互聯網 研究 中 所謂 「 數字 鴻溝 」 的 狀況 嚴重 不符 , 因為 按照 「 數字 鴻溝 」 的 說法 , 它 把 「 有者 」 和 「 無者 」 ── 即 擁有 電腦 和 互聯網 的 人 與 不 擁有 這些 東西 的 人 ── 區隔開來 , 而 低收入 者 是 當然 的 「 無者 」 , 被 排斥 在 網路 之外 的 。 一些 最 明顯 的 資料 是 : 一九九九年 全 世界 兩億四千萬 的 互聯網 用戶 中 , 只 有 五百萬 、 即 2% 的 人 來自 低 收入 國家 ; 而 二○○○年 在 非洲 , 一百萬 撥號 上網 者 中 , 有 六十五萬 來自 富裕 的 南非 。 14 __UNDEF__ 那麼 是 不 是 中國 的 網路 發展 創造 了 什麼 人間 奇蹟 , 使得 「 低收入 」 者 成為 了 線民 的 主體 ? 這 當然 是 不可能 的 , 也 與 我們 的 日常 經驗 不符 。 仔細 研究 一下 調查 報告 , 可以 發現 問題 原來 出 在 調查 方式 上 。 既然 歷次 調查 結果 都 顯示 , 線 民中 十八 至 二十四 歲 的 年輕人 最多 , 遠遠 高於 其他 年齡段 的 線民 人數 , 佔據 絕對 優勢 。 那麼 在 這些 十八 至 二十四 歲 的 年輕人 中 , 中學生 和 大學生 應該 佔有 相當 大 的 比例 , 而 學生 基本 上 是 沒有 什麼 固定 收入 的 , 所以 把 這些 沒有 固定 收入 的 學生 納入 統計 資料 中 來 計算 線民 的 收入 情況 , 很 容易 得出 「 低 收入 」 線民 是 中國 上網 人群 的 主體 的 結論 。 而 按照 國際 慣例 , 應該 調查 的 是 線民 的 家庭 收入 , 因為 許多 家庭 中 電腦 以及 相關 上網 設備 的 購買 和 上網 費用 的 支付 , 常常 是 由 不 上網 的 父母 替 孩子 支出 的 。 所以 統計 家庭 收入 , 就 可以 避免 沒有 收入 的 學生 帶來 的 統計 誤差 ; 也 不會 在 調查 報告 中 出現 如此 不合 常理 的 現象 : 一方面 稱 個人 月 收入 在 五百 元 以下 ( 包括 無 收入 ) 的 線民 所 佔 比例 最 高 , 達到 39% ; 另一方面 又 說 如此 低收入 的 線民 每 月 實際 花費 的 上網 費用 百 元 以內 , 至少 要 佔 總收入 的 五分之一 ; 更 不會 得出 「 低收入 」 者 成為 了 線民 的 主體 這樣 錯誤 的 結論 。 與 此 形成 鮮明 對比 的 是 , 美國 對於 種族 、 家庭 和 收入 的 差異 導致 「 數字 鴻溝 」 現象 的 調查 顯示 , 白人 家庭 擁有 電腦 的 可能性 ( 40.8% ) 比 黑人 家庭 ( 19.3% ) 或 西班牙裔 家庭 ( 19.4% ) 高出 兩 倍 多 。 而且 這 種 各 種族 間 的 數字 差異 普遍 出現 在 所有 收入 層次 的 人群 之中 。 在 高於 七萬五千 美元 的 收入 水平 上 , 白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