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26,226 in text YL2016056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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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為 軟腳蝦 的 政府 。 政府 首長 維護 公權力 應 比 維護 自己 的 生命 重要 。 自己 以身作則 , 不可 利用 職權 向 屬下 關說 、 施壓 , 而 破壞 公權力 。 一切 依法 行政 , 抗拒 特權 , 不 懼 惡 勢力 , 更 不可 與 權貴 勾結 , 利益 輸送 而 出賣 公權力 , 也 不得 為 討好 民意代表 而 損害 公權力 。 記得 有 一 次 , 台北市 政府 允許 議會 , 邀 中學 校長 列席 議會 接受 質詢 。 當時 縣議會 幾 位 議員 到 縣長室 要求 國中小 校長 列席 議會 備詢 , 他們 說 台北市 可以 , 彰化縣 也 應 比照 台北市議會 之 例 , 要 校長 列席 備詢 。 當時 我 笑笑 地 跟 他們 說 : 「 人家 校長 是 讀書人 , 學問家 , 你們 也 沒 讀 什麼 書 , 要 問 人 什麼 , 再 去 讀 幾 年 書 才 來 問 。 」 我 繼續 說 : 「 校長 有 錯失 , 教育局長 可以 負責 , 教育局長 無法 負責 , 我 縣長 可以 負責 , 你們 要 質詢 校長 , 主要 是 要 給 他們 下馬威 , 俾便 影響 學校 工程 的 興建 , 事務 文具 的 購買 , 福利社 的 承包 , 或 學生 調班 , 老師 調動 等 目的 而已 。 」 後來 他們 也 不 堅持 , 歡喜 地 離開 。 其實 校長 是 文人 , 一 到 議會 成成 人 ( 好好 一 個 人 ) 都 被 「 罵甲 不 成 人 」 ( 罵 的 不 像 人 ) , 對 教育 的 傷害 很 大 。 我 為 維護 制度 , 不 輕易 讓 教育家 、 校長 受辱 , 因此 堅拒 校長 列席 議會 備詢 , 以 維護 教育 尊嚴 。 又 如 山腳路 高級 柏油路 剛 鋪好 , 電信局 為了 埋裝 管線 , 竟 將 剛 鋪好 的 漂亮 柏油路 開挖 , 我 看 了 心痛 , 立即 到 彰化 地方 法院 檢察處 按 鈴 控告 電信局 破壞 道路 的 毀損罪 。 經 此 一舉 , 管線 有關 單位 如 自來水 公司 、 電力 公司 、 瓦斯 公司 、 電信局 , 不再 隨便 開挖 道路 。 這些 都 是 維護 公權力 的 作為 。 有 公權力 始 能 維護 公義 , 公權力 是 不能 妥協 的 。 我 在 執政 期間 的 施政 方針 特別 強調 「 維護 公權力 」 , 以 打擊 特權 和 惡勢力 , 因為 特權 和 惡勢力 是 政府 的 毒瘤 , 有 強大 的 公權力 始 能 剷除 特權 和 惡勢力 , 才 能 維護 善良 公義 的 縣政 。 消除 馬屁 文化 馬屁 文化 是 行政 革新 的 死角 , 台灣 社會 充滿 著 拍馬屁 的 氣氛 , 造成 社會 的 墮落 和 政府 的 腐敗 。 我 最 討厭 拍馬屁 , 人家 拍 我 馬屁 我 也 不 喜歡 , 反倒 感覺 尷尬 而 很 不 自然 , 好像 被 人 裝肖 ( 傻 ) 的 和 被 利用 的 感覺 。 我 根本 無法 接受 馬屁精 的 愚弄 、 玩耍 、 迷醉 和 破壞 。 我 不單 討厭 被 人 拍馬屁 , 也 是 從不 拍 人馬屁 。 我 認為 拍馬屁 是 一 種 羞惡 的 行為 , 拍 人馬屁 是 見不得人 的 小丑 , 這 個 角色 我 是 演 不 來 的 。 可惜 有 些 高官 就是 喜歡 被 拍馬屁 , 他們 認為 被 拍馬屁 才 像 當官 , 被 拍馬屁 才 會 爽快 , 才 有 威風 。 這 種 官員 是 最 幼稚 而 無 格調 的 , 既 不 知 被 裝肖 的 , 連 被 人 利用 也 不 知道 , 實在 是 可憐蟲 。 只有 無 實力 、 不 誠實 、 不 做 事 的 人 , 投機取巧 、 虛偽 無恥 的 人才 需 靠 拍馬屁 出人頭地 , 他們 是 最 無知 、 無恥 、 無賴 、 無能 、 最 無 人格 的 小人 。 為何 馬屁 文化 會 那麼 盛行 ? 因為 拍馬屁 的 人 可 得到 長官 的 關愛 眼神 、 寵愛 和 信任 , 既 可 不勞而獲 , 輕易 佔到 升官 發財 的 便宜 , 又 在 官場 可以 叱吒風雲 , 成為 吃香 的 人物 。 何況 有些 不肖 的 高官 作風 官僚 , 喜歡 人家 拍 他 馬屁 , 被 拍馬屁 有如 吸 鴉片 般 的 快感 , 自然 很多 人 會 投其所好 競相 巴結 , 馬屁精 自然 風行 。 如果 高官 不 喜歡 被 拍馬屁 , 感到 被 拍馬屁 是 一 種 羞辱 的 行為 , 把 拍馬屁 的 人 重懲 , 相信 一定 無 人 敢 拍馬屁 , 馬屁 文化 自 可 消失 。 馬屁精 一 日 不 除 , 對 那些 腳踏實地 默默 工作 的 好 公務員 是 不 公平 的 , 將 影響 公務人員 的 士氣 , 擾亂 整 個 政府 的 辦公 情緒 和 政府 的 正常 運作 。 因此 , 消除 馬屁 文化 是 行政 革新 的 要務 , 一 個 政府 內部 如 有 要 吃 不 做 的 馬屁精 存在 , 這 個 政府 就 是 生病 , 要 遭 淘汰 的 政府 。 是 解決 問題 而 不 是 解釋 問題 公務人員 基本 工作 是 做 事 、 處理 公務 、 解決 問題 , 並 不 是 靠 口水 說 一 大 堆 的 道理 , 來 搪塞 問題 , 解釋 問題 。 所謂 解決 問題 係指 面對 問題 或 事情 , 應 運用 自己 的 智慧 經驗 、 技巧 和 能力 , 以 行動 加以 處理 加以 解決 , 使 問題 完滿 解決 或 事情 處理好 而言 。 因 公務員 是 要 做 事 、 會 做 事 、 能 做 事 , 運用 智慧 和 能力 將 問題 或 事情 處理好 、 辦理好 , 才 有 成果 、 有 績效 、 有 貢獻 , 才 算 完成 公務員 的 責任 。 如果 公務員 不 做 事 也 不會 做 事 , 也 無法 解決 問題 , 只 靠 口水 說出 不 做 事 的 一 大 堆 理由 , 這 種 政府 將 成 口號 政府 、 空轉 政府 、 癱瘓 政府 , 將 永 無 績效 、 永 無 效率 , 則 一切 免談 , 一切 等於 零 , 是 無能 的 政府 , 應 受 唾棄 的 政府 。 如果 公務員 專門 準備 一 大 堆 理由 、 道理 、 辯解 靠 嘴巴 生活 , 解釋 不 做 事 、 不 解決 問題 的 不 負責任 理由 , 是 最 惡劣 的 公務員 。 因 公務員 的 本務 是 要 做 事 、 解決 問題 , 不 像 老師 、 教授 、 傳教士 , 因 沒有 做 事 的 舞台 , 是 靠 他們 的 智慧 學問 和 修養 來 講學 , 解釋 學理 、 傳授 學說 、 談 大 道理 而已 , 他們 無需 做 事 。 而 公務員 則 不然 , 他們 必須 做 事 和 解決 問題 , 如果 不 做 事 又 無 能力 解決 問題 , 就是 失職 , 應 負 公務員 的 責任 。 因此 我 的 口頭禪 是 : 「 解決 問題 不 是 解釋 問題 」 , 「 做 事 」 、 「 會 做 事 」 、 「 能 做 事 」 、 「 能 解決 問題 」 是 公務人員 的 天職 。 如果 公務人員 不 做 事 又 無 能力 解決 問題 , 只 靠 利嘴 、 口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