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26,228 in text YL2016056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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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請 縣長 參加 」 , 當 他們 邀請 時 , 我 會 先 要求 不能 叫 我 喝 酒 , 我 才 會 去 參加 。 到 了 宴會 會場 , 因 我 從不 喝 酒 , 大家 知道 會 喝 酒 的 跟 不 喝 酒 的 人 講話 就 是 不 投合 , 他們 常常 在 酒會 中 聊 一些 五四三 的 事 , 而 我 在 公共 場所 經常 保持 嚴肅 的 態度 , 說 的 話 比較 正經 且 較 有 教化 內涵 。 後來 他們 都 不 太 想 找 我 去 參加 餐會 , 他們 這樣 形容 我 : 「 叫 那 個 人 ( 黃石城 ) 來 , 都 坐 著 死板板 的 , 嚴肅 又 不 講話 , 破壞 氣氛 。 」 後來 便 很少 人 找 我 參加 宴會 了 。 我 認為 做人 做 事 要 始終 一貫 , 不要 為 了 討好 某 個 人 而 改變 自己 的 原則 。 因此 , 我 擔任 縣長 時 曾 說 : 「 最 佔 別人 便宜 的 事 就 是 不 喝 酒 , 如果 一 喝 酒 , 一定 是 人人 都 跟 我 敬酒 , 你 一 杯 、 他 一 杯 , 最後 我 就 醉倒 了 。 」 處理 公事 頭腦 必須 保持 清醒 , 如果 喝 酒 , 頭腦 就 沒辦法 保持 清醒 , 頭腦 不 清楚 , 處理 公事 就 會 糊里糊塗 。 因此 , 我 的 頭腦 不能 被 酒精 侵蝕 , 要 喝 等 我 退休 不管 公事 之後 再 喝 , 被 酒精 侵蝕 過 的 頭腦 是 不 清楚 , 一定 會 誤 了 公事 , 這 是 我 堅持 的 原則 。 六 、 論 國民黨 地方 黨部 的 作風 光復 初期 的 政治 人物 我 覺得 都 不錯 , 不 是 德高望重 的 耆老 便是 鄉賢 , 很 受 尊敬 的 , 在 大 縣制 時代 的 台中縣 ( 包括 彰化縣 、 台中縣 、 台中市 、 南投縣 ) , 當時 的 參政 者 均 為 地方 的 「 士紳 」 、 「 有志 者 」 、 「 人格 者 」 。 一直 到 五十年代 , 出來 參選 鄉鎮長 或 縣議員 的 候選人 品質 都 不錯 。 然而 , 大約 一九六六年 以後 , 買 票 盛行 , 參選 者 的 品質 就 稍微 差 了 一點 , 當年 的 買票 多半 是 用 味素 和 肥皂 。 在 那 個 年代 , 國民黨 縣黨部 主委 權力 很 大 , 很 有 權威 , 甚至 比 縣長 還 大 。 當年 提名 鄉鎮長 、 鄉鎮 市民 代表 和 主席 , 或是 縣議員 、 縣長 、 議長 候選人 時 , 他 有 絕對 的 主導權 。 縣黨部 主委 一方面 接受 巴結 , 甚至 趁機 撈 錢 , 一方面 要 表現 好 成績 , 就 不會 以 賢能 為 考量 , 而 以 黑金 為 考量 , 因此 , 參政 者 的 品質 漸漸 變差 。 對 黑道 而 言 , 賺 的 都 是 黑心錢 , 用 搶 別人 的 錢 來 賄選 是 最 合算 的 , 而且 當選 以後 可以 漂白 。 同樣 , 提名 有錢 的 金牛 , 既 可 「 進貢 」 縣黨部 主委 , 又 可 花錢 買 票 , 當選 機會 多 , 也 是 黨部 主委 的 功績 , 於是 黑金 政治 漸漸 形成 。 對 地方 黨部 而言 , 勝選為 第一 要務 。 因 勝選 與 敗選 是 地方 黨部 的 關鍵 責任 , 勝選 可 保持 原 職位 或 高升 到 更 好 的 職位 , 萬一 敗選 , 縣黨部 主委 馬上 調職 或 降調 。 因此 , 地方 黨部 心 中 只有 勝選 , 不會 考慮 選賢與能 , 提名 能 買 票 當選 的 黑金 為 多 。 至於 黑金 政治 、 政治 腐敗 並 不 是 他們 的 職責 , 也 不 是 他們 關心 的 重點 。 七 、 為政 者 應 有 氣度 權力 是 公家 的 , 非 屬於 個人 , 須 弄 清楚 。 權力 既 非 屬於 私人 , 為政 者 自不得 有 私權 的 反應 , 更 不得 有 自身 好惡 的 情緒化 , 不可 與 人民 爭 也 不可 與 人民 計較 , 除非 執行 公權力 和 維護 政府 尊嚴 , 否則 應 表現 執政 者 有 寬宏 大量 的 氣度 , 大 格局 的 宏觀 , 犧牲 小我 的 典範 。 執政 者 勿 炫耀 權威 、 傲慢 , 或 以 優勢 欺民 的 「 屎桶氣 」 , 一 副 盛氣凌人 的 惡 嘴臉 , 如 瘋狗 般 地 到處 亂 咬 人 、 罵人 、 控告 人民 、 批評 他人 、 抨擊 他人 、 打擊 他人 , 尤其 不 該 經常 以 情緒化 的 舉止 言行 面對 人民 , 事事 官僚 , 心胸 狹窄 、 器量 小 又 無 肚量 , 處處 算計 人家 , 斤斤計較 要 佔 人 便宜 , 以 小人 氣度 主政 , 將 使 政治 陷於 政爭 、 惡鬥 、 分贓 之 局 。 其實 民主 政治 主政 者 既是 公僕 , 人民 是 主人 , 那 有 僕人 以 臭臉 、 奧步 對付 主人 之 理 ? 何況 主政 者 本 應 以 愛 民 為 出發點 , 態度 要 和藹可親 、 彬彬有禮 、 謙卑 禮讓 、 慈悲 善良 、 吃虧為樂 、 心胸 寬大 、 以 嚴責己 , 以 寬待 人 的 修為 , 並 以 大 方向 、 大 目標 、 大 格局 、 完成 大我 的 氣度 主政 , 國人 才 能 精誠團結 , 全力 支持 政府 , 才 是 全民 政府 , 才 不會 成為 一 人 政府 。 我 從政 二十多 年 從不 情緒化 面對 人民 、 謾罵 人民 、 抨擊 人民 , 也 從不 控告 人民 , 只有 用來 對付 過 官員 或 民意代表 , 這 是 主政 者 起碼 的 修養 。 放眼 當今 政壇 , 由 地方 到 中央 , 主政 者 幾乎 都 將 權力 當成 他 家 的 , 要 說 什麼 就 說 什麼 , 要 罵 什麼 就 罵 什麼 , 隨時 情緒化 翻臉 , 毫無 自我 節制 , 造成 社會 對立 、 政黨 惡鬥 , 人民 間 的 仇恨 , 族群 間 的 對抗 , 在在 顯示出 主政 者 器量 小 、 格局 小 、 無 氣度 、 無 君子 之 風 所 使然 。 在 擔任 縣長 時 , 我 為了 達成 施政 目標 , 縱然 被 罵 幾 句 , 也 從不 回應 , 即 「 罵 不 還口 」 。 如果 我 再 罵回去 , 議員 可能 會 再 罵 幾十 句 , 這樣 罵來罵去 就 沒完沒了 , 損失 的 是 政府 、 是 人民 , 將 會 影響 縣政 的 進行 , 造成 縣政 的 空轉 。 只要 做 得 對 , 誰 喜歡 罵 是 他 家 的 事 , 我 不 跟隨 之 起舞 。 如果 對 縣政 有利 又 能 解決 問題 , 被 罵 幾 句 , 甚至 被 打 幾 拳 , 就是 犧牲 一些 也 無妨 。 在 村 里民大會 時 , 村里民 對 政府 不滿 , 滿 肚子 火氣 , 有些 「 歐吉桑 」 ( 先生 ) 火藥味 很 重 , 罵 得 很 兇 , 我 都 面帶笑容 , 安靜 、 忍耐 地 聆聽 , 一直 等到 他 罵完 , 氣 出 了 , 火氣 也 消 了 。 我 問 他 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