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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 26,273 in text YL2016056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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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算 前任 之 例 。 如 美國 後任 總統 不會 批評 前任 總統 , 後任 州長 不 去 批評 前任 州長 , 其他 民主 國家 亦然 , 這 是 民主 常識 , 也 是 民主 素養 。 我 在 彰化 縣長 任內 從不 批評 前任 縣長 , 人民 是 可以 批評 , 但 縣長 本身 應 有 風度 , 不可 隨便 批評 前任 , 甚至 應 尊重 前任 , 這 是 政治 倫理 , 如果 後任 可 批評 前任 , 天下 就 大亂 了 。 有 人 對 我 說 大家 都 在 批評 前任 縣長 , 唯獨 黃 縣長 不 批評 , 他們 要迫 我 表態 , 我 只 說 一 句 話 : 「 如 無 前任 的 政績 , 我 怎能 當選 , 我 應 感謝 他 。 」 其實 , 民主 政治 的 輪替 , 表示 前任 政績 差 , 才 會 敗選 , 自己 才 有 機會 當選 , 自己 當選 表示 前任 的 帳 算清 了 。 換句話說 , 敗選 就 是 帳 已 結清 了 , 以後 不可 再 提前 任來 作 文章 , 來 掩蓋 自己 無 政績 , 這 是 民主 素養 和 民主 風度 , 後任 清算 前任 是 民主 政治 的 危機 。 誰 收錢 誰 負責 民主 國家 , 誰 最 大 ? 「 納稅人 最 大 」 ! 因此 , 納稅人 有 監督 政府 的 施政 、 績效 和 收支 情形 的 權利 , 執政黨 應 負 稅金 開銷 的 責任 , 也 即 政府 應 負 施政 得失 成敗 之 責 。 這 就 是 所謂 「 誰 收錢 誰 負責 」 的 意思 。 政府 收取 人民 和 在野黨 的 稅款 , 收稅 後 的 運用 、 支應 、 績效 , 是否 有 弊端 或 浪費 公帑 都 係 政府 的 責任 。 政績 差 或 弊端 多 、 浪費 公帑 , 都 要 由 收錢 的 政府 負責 , 不能 推給 在野黨 , 或 說 人民 不 配合 、 扯後腿 。 如果 在野黨 不 配合 或 扯後腿 , 也 應 運用 政黨 政治 的 原理 、 執政 者 的 智慧 去 解決 , 不能 靠 在野黨 心甘情願 自行 去 配合 你 。 執政黨 收到 人民 繳納 的 龐大 稅款 , 卻 無法 克服 困難 取得 在野黨 的 配合 , 顯示 執政黨 有 權力 的 傲慢 、 無能 、 有 問題 , 才 會 無法 取得 在野黨 認同 和 信任 , 執政黨 應 負 全 責 。 執政黨 推給 在野黨 難 成 理由 , 人民 和 在野黨 都 有 繳稅 給 執政黨 , 而 在野黨 「 沒有 摸到 湯 , 也 無 摸到 粒 」 , 何須 負責 ? 在野黨 至多 負 監督 不力 和 無法 制衡 的 責任 。 「 誰 收錢 誰 負責 」 這 是 天經地義 的 道理 , 如果 收錢 不 負責 , 誰 要 繳稅 給 他 ? 就 如 十 個 人 各 籌 五萬 元 交給 其中 一 人 負責 辦理 , 要 到 東京 旅行 , 到 東京 後 旅館 無 冷氣 、 肚子 又 吃壞 了 、 中途 被 放 鴿子 , 當然 是 負責 收錢 的 人 負責 , 繳錢 的 人 何須 負責 ? 繳錢 的 人 如 須 負責 , 何必 把 錢 交給 他 呢 ? 政府 亦然 , 收 稅款 的 政府 如 不 負責 , 人民 或 在野黨 何必 繳稅給 政府 呢 ? 因此 , 政治 人物 應 了 解 「 誰 收錢 誰 負責 」 的 道理 , 如果 你 不 負責 或 無法 負責 , 你 就 不 該 收 他人 的 稅款 , 如果 收 了 又 不 負責 是 土匪 。 因此 , 收錢 的 人 只有 負責 做 事 , 沒有 什麼 理由 可 說 , 做 不 好 就是 不 好 , 不要 牽拖 ( 推諉 ) , 說 一 大 堆 理由 , 甚至 推給 在野黨 或 人民 , 是 不 公道 的 。 總統 應 寡言慎言 總統 是 國家 的 元首 , 是 一 國 之 尊 , 是 媒體 的 焦點 , 政壇 舞台 幾乎 都 是 總統 的 鏡頭 , 總統 的 一言一行 , 一舉一動 , 人民 攏 在 看 , 也 在 學習 , 因此 , 總統 的 言行 舉止 應 為 國民 的 表率 , 否則 何德何 能 當 國家 元首 。 總統 應 具 高度 智慧 和 學問 , 所 說 的 話 應 是 針對 人類 、 國家 、 人民 、 下 一 代 , 歷史 的 大 智慧 , 不 是 那些 五四三 、 不三不四 、 不倫不類 的 政治 瘋話 。 在 我 的 認知 中 , 政治 領導人 要 說 真實 的 話 , 要 說 有 智慧 的 話 , 要 說 有 根據 的 話 , 要 說 有 價值 的 話 , 要 說 有 深度 的 話 , 要 說 有 內涵 的 話 , 要 說 有 公義 的 話 , 要 說 有 誠信 的 話 , 要 說 可行 的 話 , 與其 說 了 人格 會 被 人 看輕 , 否則 最好 不要 說 。 總統 不要 隨便 說話 , 否則 很 容易 被 人 拿去 當 笑話 , 被 人 拿去 作 文章 , 甚至 被 人 醜化 , 將 影響 總統 的 尊嚴 。 古人 說 : 「 能君 必 能 聽 , 能 臣 必 能 言 。 」 這 句 話 我 曾 在 一九九八年 一月 十四日 , 在 台中 土地 銀行 招待所 , 曾 向 李 總統 提起 , 建議 總統 對 學者 說話 要 小心 , 只 聽 意見 少 說話 , 否則 他們 會 斷章取義 地 引用 總統 的 話 , 以 提高 自己 的 知名度 , 將 總統 的話 拿來 製造 是非 , 當成 笑柄 , 而 影響 總統 的 人格 。 俗語說 : 「 言多必失 」 , 「 為政 不 在 多言 」 , 都 很 有 道理 , 說話 雖然 免 本錢 , 但 說 多 了 責任 也 多 , 說 多 了 卻 做 不 到 , 變成 無 信用 。 除非 有 相當 自信 , 否則 最好 少 說 , 多 做為宜 。 當然 說話 也許 會 爽 , 一 爽 了 就 隨意 講 , 忘 了 言責 , 容易 被 人 抓包 , 引起 爭端 , 有時 不可收拾 , 對 總統 是 不利 的 。 總統 除了 說 有 智慧 、 有 學問 的 話 外 , 應該 說 有 誠信 、 有 道德 、 有 人格 、 有 典範 的 話 , 才 能 達到 立德 、 立言 的 境界 , 才 能 受 人 尊敬 , 受 人民 的 愛戴 , 永 為 人民 懷念 。 其實 話 說 多 了 , 等於 先亮 底牌 , 「 先 說 先 輸 」 , 不 說話 , 人家 莫測高深 , 大家 會 敬畏 三 分 , 底牌 一 亮 , 就 被 人 看破 腳手 , 尤其 在 喜歡 吹毛求疵 , 不 厚道 的 台灣 社會 , 是 危險 的 。 譬如 扁宋會 , 所謂 十點 聲明 是 不 盡如人意 , 當時 李 總統 說 : 「 我 叫 他 去 抓 鬼 , 結果 他 反而 被 鬼 抓。 」 阿扁 總統 也 不甘示弱 回應 : 「 原本 兩 人 約 下午 五點 在 總統 官邸 見面 , 李 總統 四點 就 提前到 , 我 以為 有 何等 重要 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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