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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 26,720 in text YL2016058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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戲班 演 三國戲 時 , 廖和春 都 扮演 馬夫 , 在 關 老爺 ( 有時 也 由 女 演員 扮演 ) 身邊 騰跳 翻滾 。 演 了 兩 、 三 年 的 武行 , 廖和春 離開 丹桂社 , 在 幾 個 戲班 當 臨時 演員 。 一九三六年 , 也 就 是 十八 歲 那 年 , 他 加入 台北 「 瑞光 」 歌仔戲 劇團 , 在 原有 的 武行 之外 , 開始 演 起 三花 。 三花 在 戲劇 中 扮演 甘草 人物 , 製造 舞台 效果 , 其 表演 沒有 固定 的 程式 , 即興 成分 濃厚 , 需要 演員 的 豐富 生活 經驗 與 靈活 的 反應 能力 。 廖和春 當 三花 , 無形 中 擴大 了 自己 的 舞台 角色 , 他 也 利用 空閒 在 當地 的 私塾 讀 了 幾 年 漢文 , 總算 粗通 文字 , 但 仍 不 太 會 書寫 。 皇民化 運動 時期 , 瑞光 是 當時 三十 個 演 「 改良 戲 」 的 劇團 之 一 。 廖和春 沒有 新劇 演出 經驗 , 但 憑藉 多 年 的 歌仔戲 舞台 生涯 , 對 改良 戲 倒 也 能 應付 裕如 。 在 接觸 改良 戲 之後 , 對 新劇 自由 的 表演 方式 產生 興趣 , 他 覺得 歌仔戲 演出 內容 、 台詞 、 身段 太過 重複 , 缺乏 變化 。 此時 他 與 劇團 的 一 位 旦角 結婚 , 這 段 婚姻 維持 不過 兩 年 , 便 告 仳離 , 後 又 與 一 位 斗六 女子 結婚 , 新婚 妻子 原來 也 在 歌仔戲班 , 婚後 就 從 舞台 退下 , 並 為 廖和春 生 了 兩 個 女兒 。 戰爭 末期 的 台灣 局勢 緊張 , 看戲 的 觀眾 愈來愈 少 , 大部分 的 劇團 經營 困難 , 陷入 半 歇業 狀態 。 一九四四年 , 瑞光 劇團 解散 , 廖和春 回 西螺 老家 以 補鼎 ( 鍋 ) 為生 , 一直 到 戰後 才 再度 加入 劇團 。 戰後 各 種 不同 類型 的 劇團 紛紛 成立 。 廖和春 北上 加入 九份 黃知 ( 豬 ) 母 的 「 金山樂社 」 , 不但 當 演員 , 也 擔任 「 說戲 先生 」 , 負責 在 戲班 演出 前 為 演員 說明 劇情 大綱 , 安排 角色 , 其餘 就 由 演員 自由 發揮 。 一 年 之後 , 他 和 二 姐 廖玉美 夫婦 以及 曾 在 瑞光 劇團 同 台 的 尤生發 、 呂秀 夫婦 合組 「 新 台灣 」 歌仔戲 劇團 。 尤氏 夫婦 一生 一旦 , 擔任 男女 主角 , 廖氏 演 三花 兼 劇團 編導 , 廖妻 林秀蘭 則 負責 在 戲院 門口 收票 兼管 雜務 。 而後 兩 對 夫妻 因 意見 不合 , 廖和春 退出 新 台灣 , 另 組 「 大 台灣 古裝 話 劇團 」 , 融合 歌仔戲 和 新劇 的 表演 特色 。 換言之 , 以 歌仔戲 的 古裝 造型 配合 新劇 動作 , 不用 文武場 。 當時 這 種 「 古裝 話劇 」 受到 觀眾 的 歡迎 , 許多 新 劇團 改走 這 個 路線 , 例如 「 星光 劇團 」 的 靜江 月 即 以 「 新人 古裝 話 劇團 」 聞名 。 「 大 台灣 」 的 古裝 話劇 只 維持 兩 年 便 專演 時裝 話劇 — — 新劇 , 並 由 一 團 擴充到 四 團 — — 「 大 台灣 」 、 「 雙十 」 、 「 華藝 」 、 「 重 光 」 , 成為 台灣 新劇界 最 具 代表性 的 劇團 , 而 出身 歌仔戲 的 廖和春 也 成為 當時 台灣 新劇 最 著名 的 人物 。 廖和春 初組 大 台灣 時 , 演員 不 多 , 只有 十一 人 , 事實 上 , 大台灣 劇團 擴充成 三 、 四 團 時 , 也 曾 有 過 九 個 演員 的 最 低 記錄 。 因為 人數 少 , 每 個 演員 要 擔任 其他 技術 工作 或 雜務 , 演出 前 搭 景 , 架燈 皆 須 團員 共同 完成 。 演出 時 , 沒 上場 的 演員 執行 音效 、 變換 布景 , 十分 忙碌 。 大 台灣 在 正常 狀況 時 , 團員數 大約 在 二十八 到 三十 人 之間 : 包括 男女 演員 十四 至 十五 人 , 樂隊 五 人 , 布景 ( 道具 ) 六 人 , 收票員 兩 人 , 煮飯 一 人 。 其實 劇團 人數 可 多 可 少 , 彈性 極 大 。 廖和春 的 新 劇團 成員 , 男 稍 多於 女 , 他 的 劇團 最初 採 雙生 雙旦 制 , 第一 小生 、 小旦 都 由 主要 女 演員 — — 也 就 是 他 的 外甥女 洪來春 、 洪寶珠 — — 扮演 , 男 演員 只 擔任 「 副生 」 的 角色 , 這 是 沿襲 「 改良 歌仔戲 」 和 「 古裝 話劇 」 的 演出 風格 。 一九五○年代 中期 , 大 台灣 由 一 團 擴大成 四 團 , 小生 由 男 演員 扮演 , 成為 真正 的 男 主角 。 除了 丑婆偶 由 男性 反串 之外 , 劇團 演出 大多 男 扮男 , 女 扮女 , 依 性別 扮演 角色 , 二○年代 新劇 男扮女 、 三○年代 改良 戲女 扮男 的 情形 已 不 常見 。埕 當時 的 新劇 演員 有 出身 歌仔戲班 , 也 有 半路 出家 者 , 對 演員 而言 , 參加 歌仔戲 或 新 劇團 , 除了 表演 方法 不同 , 其餘 並 無 大異 , 兩 者 的 劇團 組織 、 營運 方式 也 相似 。 由於 新劇 不需 戲曲 演員 的 唱做 基礎 , 只要 面貌 姣好 或 有 個性 、 口齒 伶俐 便 可 擔任 重要 角色 。 劇團 常 帶有 家族 色彩 , 夫妻 、 父兄弟 姐妹 同 台 的 情形 十分 普遍 , 原因 在於 同 一 家族 成員 耳濡目染 , 相互 牽引 。 再 方面 , 劇團 營運 是 團員 集體 演出 , 需要 編導 、 演員 、 舞台 技術 各 部門 的 搭配 , 團員 若 因 恩怨 、 債務 或 其他 因素 經常 流動 , 必 造成 演出 的 困擾 。 因此 , 劇團 經營 者 常 訓練 家人 在 劇團 擔任 要角 , 避免 其他 演員 拿蹻 。 除了 培養 家人 之外 , 另 一 個 方法 則 是 把 他人 變成 家人 , 這 也 是 民間 戲曲 團體 共同 的 生態 。 廖和春 經營 「 大 台灣 」 最早 的 合夥人 是 二 姐 廖玉美 夫婦 。 而後 , 廖和春 之 女 廖照華 和 廖玉美 的 三 位 養女 洪來春 、 洪寶珠 、 洪碧霞 都 成為 劇團 重要 演員 , 女兒 、 外甥女 先後 與 劇團 重要 男 演員 結婚 , 女婿 、 甥婿 自然 成為 劇團 的 主幹 , 廖和春 經營 的 劇團 能 由 一 團 擴大到 四 團 , 就是 有 這些 親人 做 班底 的 緣故 。 除了 家人 之外 , 誼同 父子 、 師徒 的 陳登輝 與 汪瑞堂 是 廖和春 的 得力 助手 , 陳登輝 為 劇團 管帳 , 汪瑞堂 則 為 他 整理 口述 劇情 大綱 。 一九五五 至 五六年 間 , 廖氏 先後 組織 「 雙十話 劇團 」 和 「 華藝話 劇團 」 , 「 雙十 」 由 姪女 洪來春 及 姪婿 李重光 負責 , 李重光 曾 為 「 大 台灣 」 主要 演員 , 熟悉 劇團 事務 , 深得 廖氏 信賴 。 「 華藝 」 則 由 女兒 廖照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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