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27,003 in text YL2016059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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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 這些 人 活埋 。 欽差 大臣 李侍堯 參奏 孝 感知縣 秦樸 諱匿 此 案 , 乾隆帝 對 梅調元 等 凶徒 竟 得 漏網 , 認為 地方 大小 官員 失職 , 督撫 因循 怠玩 。 命 將 原任 湖廣 總督 特成額 及 湖北 藩臬 兩 司 永慶 、 王廷燮 俱 革職 逮問 。 又 將 梅調元 等 法辦 。 諭皇子 等 帝 重視 祀天禮   諭稱 , 臨御 五十一 年 來 , 冬 至 南郊 祀天 親詣 五十一 次 , 上 辛祈穀 親詣 四十九 次 , 只有 乾隆 五年 (1740) 與 四十九年 因 身體 不適 , 遣 皇子 、 親王 恭代 , 此後 南郊 天壇 大 祀 , 必 年年 親往 , 至 八十六 歲 歸政 時 堅持 不懈 , 以 申敬 天法祖 之 志 。 林爽文 反清 起義   林爽文 , 福建 漳州 平和縣人 , 其 父 於 乾隆 三十八年 (1773) 攜 全 家 來 臺灣 , 傭工 於 彰化縣 。 林爽文 曾 從 縣衙 捕役 , 被 革 後 在 家 中 靠 耕田 趕車 度日 。 他 素喜 交結 , 為 人 豪爽仗義 。 四十九年 , 加入 了 平和人 嚴煙 來 臺 所 傳 天地會 。 五十一年 八月 , 林爽文 與 林灃 等 在 大里杙山 內 飲酒 結拜 天地會 , 武斷 一方 , 地方官 不 敢 過問 。 本 年 秋 , 諸羅縣 添第會 與 雷公會 因 爭 產械鬥 被 鎮壓 , 會黨 逃往 大里杙 , 與 天地 會合 為 一會 。 十月 , 新任 彰化 知縣 俞俊 治理 大里 杙會黨 。 十一月 十七日 ( 1787 .
 
01 .06 ) , 總兵 柴大紀派 游擊 耿世文 、 知府 孫景燧 帶兵 前來 彰化 緝治會 黨 。 二十七日 ( 1787 .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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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) 夜晚 , 林爽文 等 前往 清軍 營盤 劫營 , 清軍 全軍覆沒 , 知縣 俞俊 、 游擊 耿世文 等 也 被 殺 。 梁國治 ( 1723 ~ 1787 )   浙江會稽 ( 今 紹興 ) 人 , 字階平 , 號 瑤峰 。 乾隆 十三年 (1748) 狀元 , 授翰林院 修纂 。 外任 道員 、 按察使 、 布政使 。 三十四 年 ,擢 湖北 巡撫 ,署 湖廣 總督 。 三十八 年 , 於 湖南 巡撫 任上 特旨 召為 軍機 大臣 , 旋入 南 書房 , 參預 機要 。 五十 年 , 晉 東閣 大學士 。 傳 其 大度 容人 , 在 軍機 時 和珅 竟 用 佩刀 剃 其 髮 以為 嬉笑 。 著有 《 敬思堂集 》 , 病卒 , 諡文 定 。帝 獲悉 臺灣 林爽文 起事   林爽文 等於 乾隆 五十一年 十一月 二十八日 ( 1787 .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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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) 又 攻陷 彰化縣城 , 知府 孫景燧 等 被 殺 。 林爽文 自稱 「 盟主 大 元帥 」 , 書 「 天運 」 年號 , 後 改為 「 順天 」 , 出榜 安民 。 十二月 初六日 ( 1787 .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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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) , 破 諸羅 縣城 。 莊大田 也 是 福建 平和人 , 乾隆 七年 , 隨 父 來 臺 , 四十九 年 , 加入 天地會 , 為 鳳山 一帶 天地會 首領 。 應 林爽文 之 約 起事 , 自稱 「 洪號 輔國 大 元帥 」 , 於 十二月 十二日 ( 1787 .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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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 ) 攻下 鳳山 縣城 , 知縣 湯大全 自刎 。 至 二十七日 ( 1787 .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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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) ,帝 始知 林爽文 在 彰化 戕官 陷城 ,命 閩浙 總督 常青 、 福建 徐嗣曾 等 剿辦 。 晉封 十 公主 為 固倫 公主   乾隆帝 於 四十五年 (1780) 將 十 公主 指婚 給 和珅 之 子 豐紳 殷德 , 至是 又 諭 : 公主 已 十三 歲 , 本 是 愛女 , 又 值 及 笄吉禮 , 加恩 晉封為 固倫 公主 。 所有 指婚 一切 禮儀 , 查例 遵照 辦理 。 固倫 公主 本來 只有 中宮 皇后 所 出 的 皇女 才 可 受封 , 由 惇妃 所 生 的 十 公主 應封 以 稍 低 的 和碩 公主 , 封固倫 公主 屬於 特例 。 固倫額 駙豐紳 殷德 的 服色 也 隨 公主 名號 改變為 與 貝子 相同 。 命 王傑 為 東閣 大學士   乾隆 五十一年 (1786) , 東閣 大學士 、 軍機 大臣 梁國治卒 , 大學士 一 缺例 應 由 吏部 尚書 協辦 大學士 劉墉 遞補 , 但 因 劉墉 曾 洩露 乾隆 帝禁 中 秘語 , 帝 以 其 欲 嵇璜 請告 而 覬覦 補授 大學士 , 破例 以 兵部 尚書 王傑 補授 。 遣犯 楊天植 殺死 家主 被 凌遲 處死   將軍 恆秀 奏聞 , 發往 黑龍江 為 奴遣犯 楊天植 殺死 家主 大小 五 口 逃走 , 被 拿獲 凌遲 處死 。 帝命 通飭 東 三省 將軍 : 嗣後 遇有 減等 免死 發遣 人犯 , 如 不悔罪 , 不 思 守分 , 難以 使令 , 盡可 聽 伊 主 報官 打死 , 不必 論 犯罪 輕重 即可 結案 。 黃仕簡 、 任承恩 以 貽誤 軍機 褫職   黃仕簡 、 任承恩 渡 臺 以來 並 不 親臨 陣伍 , 定期 會 攻 , 彼此 觀望 , 遷延 時光 。 新任 閩浙 總督 李侍堯 奏稱 , 該 二 人 各 有 牽制 , 不免 坐 費時日 。 乾隆帝 因此 將 二 人 解任 革職 , 命 賠償 貽誤 軍費 。 至 乾隆 五十三年 (1788) 二月 , 清朝 捕獲 林爽文 後 , 黃 、 任 二 人 獲釋 。 湖南 鳳凰 苗民 聚眾 抗 官  署 湖廣 總督 舒常 、 湖南 巡撫 浦霖 奏稱 , 乾隆 五十二年 (1787) 三月 , 鳳凰廳 勾補 寨苗人 石滿宜 等 潛赴 路 旁 , 搶劫 行旅 ,勒人 取贖 , 並 抗拒 官兵 往捕 。 後浦霖剿平 勾 補寨 , 拿獲 石滿宜 等 男婦 並 幼孩 一百餘 名 , 傷斃 四十五 名 。 隨後 , 石滿宜 等 被 凌遲 處死 。 駁復 京師 八旗 米局 之 議   副都 御史 劉權之 因 乾隆 五十二年 (1787) 京師 米價 漸昂 , 奏請 復八 旗 官局 , 收買 旗米 , 官 為 轉糶 。帝 諭官 為 經理 勢不可行 : 米價 漲落 , 總 在 轉運 流通 , 減價 糶賣 , 不過 是 杜弊 之 法 ; 生齒 日繁 , 百物 價值 不能不 較 前 增貴 , 從前 一 人 之 食 , 今 將近 二十 人 食 之 ; 雍正 年間 設 八旗 、 內務府 米局 原 係 一時 調劑 之 法 , 日 久 不免 生弊 。 今 欲 設 米局 是 防 弊 而 弊 即 叢生 。 命 將軍 常青 等 參閱 藍鼎元 《 東征集 》   藍鼎元 曾 於 康熙 六十年 (1721) 參與 鎮壓 臺灣 朱一貴 起事 , 有關 其 軍 中 贊 畫 的 文字 收入 所 著 《 東征集 》 。 乾隆帝 閱讀 該 書 , 以為 所 論 臺灣 形勢 及 經理 事宜 頗 有 可 採 之 處 。 於是 命 將軍 常青 、 總督 李侍堯 參閱 該 書 辦理 臺灣 事宜 。 重申 總兵 具摺 辦事   諭稱 , 各 省 總兵例 得 專摺 奏事 , 近來 所 奏 不過 到任 及 查閱 營伍 等 事 , 但 該 鎮 果能 將 實在 情形 入告 , 如果 所 奏 與 督撫 不同 , 原 可 收 兼聽 之益 。 嗣後 凡 遇 地方 緊要 事件 皆 須 專摺 奏聞 , 即 尋常 雨水 收成 亦 應 隨時 據實奏報 。 命福康安 為 將軍 赴 臺灣 督辦 軍務   乾隆 五十二年 (1787) 五月 底 六月 初 , 林爽文 包圍 諸 羅 , 切斷 府城 與 諸羅 、 鹿仔港 之間 的 水陸 聯繫 , 官軍 陷入 南北 各自 為戰 的 局面 , 柴大紀 困守 諸羅 孤城。南路 莊大田 收復 鳳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