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27,050 in text YL201605981
<< Prev Next >>
    
 

資本主義式 的 成長 。 根據 經濟史學家 馬迪森 ( Angus Maddison ) 的 研究 , 中國 的 GDP 到 十九世紀 初 , 仍 佔 全球 總值 的 三三% , 可是 到 了 一九五○年 跌到 只 佔 五% 左右 。 中國 建立 一 套 政治 、 社會 制度 , 有效 治理 面積 相當於 歐洲 或 美國 的 廣大 土地 , 並 藉 遙遙領先 歐洲 的 科技 之 助 , 讓 農民 享有 真正 繁榮 、 和平 的 生活 。 ( 農民 在 前 工業 時期 的 中國 或 歐洲 都 是 國家 的 主角 。 ) 以前 工業 時期 人類 的 標準 來 看 , 中國 在 長達 兩千 年 的 大部分 時間 內 , 提供 全 世界 五分之一 人口 良好 的 生活 。 只 是 , 中國 在 十九世紀 的 功能 益加 失調 , 到 了 二十世紀 初 , 中國 的 制度 顯然 已 成 了 經濟 、 政治 現代化 的 重大 障礙 。 要 了解 今天 的 中國 , 就 要 了 解 帝制 下 的 中國 如何 、 為何 成功 與 失敗 , 以及 中國 在 過去 與 現在 又 是 如何 發展 經濟 。 中國 長期 領先 歐洲 的 關鍵 中國 的 帝制 可 上溯 到 西元 前 一○三○年 的 周朝 , 在 西元 前 二二一年 秦始皇 一統 天下 , 到 一九一二年 清朝 覆亡 — — 這 是 人類 歷史 最 了不起 的 成就 之 一 。 地理 條件 、 自然 條件 和 種族 的 相對 同質性 , 使得 在 大陸 規模 上 建立 共同 的 政府 制度 較為 容易 。 老天爺 也 幫 了 大 忙 : 土地 肥沃 , 雨量 豐沛 , 全 國 大部分 地處 溫帶 或 亞熱帶 氣候 , 河川 密布 , 穀物 收成 好 , 農業 自然 發達 。 中國 帝制 的 目的 和 根基 是 開墾 土地 , 提升到 倫敦 政經 學院 鄧剛 教授 ( Kent Deng ) 所 稱 「 農業教 」 ( cult of agriculture ) 的 地位 。 中國人 在 西元 前 三世紀 就 已經 開始 崇拜 神農 , 成家 就 得 擁有 一 塊 可 耕種 土地 的 觀念 也 已 建立 。 中國 古代 「 社稷 」 一 詞 與 西方 「 社會 」 ( society ) 相對 , 「 社 」 指 土地 或 地神 , 「 稷 」 指 的 是 粟 , 皆 源自 對 農業 的 尊敬 。 中國 的 社會 奠基 於 土地 以及 土地 所 生產 的 東西 之上 , 但是 , 拉丁文 的 societas 指 的 卻 是 人際 關係 。 西方 對 社會 的 觀念 與 公民 ( citizenship ) 息息相關 , 建立 在 人群 聚居 之上 , 而 非 孤立 的 鄉村 。 到 一七八○年代 , 中國 當時 兩億九千萬 人口 也 僅有 百分之六 住在 城市 裏 。 帝制 的 精髓 和 持久 不 墜 奠立 在 這 個 三角 關係 上 : 第一 是 擁有 土地 、 小 規模 的 務農 家庭 ; 第二 是 保護 它們 , 並 從 農村 繁榮 抽取 所得 的 帝制 系統 ; 第三 是 試圖 公平 、 客觀 治理 , 以 增進 農業 生產 的 儒家 官吏 。 英國 經濟 與 社會 歷史學家 陶尼 ( Richard Tawney ) 指出 : 「 中國 鄉村 生活 裏 的 典型 人物 不 是 佃農 , 而是 擁有 土地 的 農民 」 。 勞斯基 ( Thomas Rowski ) 也 認為 : 「 至少 在 過去 一千 年 裏 , 中國 農業 是 由 一 大 群 自由 的 、 小 規模 的 農民 所 主宰 , 在 私有 土地 制度 下 運作 」 。 到 了 十八世紀 , 高達 九二% 的 已 註冊 土地 屬於 私人 所有 。 在 這些 財產 所有人 以 小 地主 居多 , 平均 農地 面積 只有 六八‧七 畝 。 歐洲式 封建 主義 的 土地 所有權 概念 在 中國 也 曾經 存在 , 但 始終 處於 守勢 , 並 於 秦朝 ( 西元 前 二二一 — 二○七年 ) 大致 消失 了 。 歐洲 的 封建 主義 持續 到 十四世紀 , 可是 中國人 早 在 一千多 年 就 離棄 了 它 。 歷代 皇帝 的 職責 就 是 支持 土地 的 生產力 , 增進 擁有 土地 、 耕作 土地 者 的 收入 , 並 確保 天下 百姓 免於 飢荒 。 歷朝 歷代 也 的確 以 創意 和 活力 來 履行 其 職責 。 到 了 一五○○年 , 歷經 兩千 年 的 投資 , 中國 擁有 無 人 能 比 的 交通 基礎 架構 : 二十八 條 全 國 公路 , 五十三 條 省級 大道 , 交織 著 繁密 的 運河 和 可航 的 河道 。 准許 私人 擁有 土地 是 秦國 宰相 商鞅 ( 西元 前 三九○ — 三三八年 ) 所 定 , 他 創造 一 套 土地 登記制 , 確立 產權 歸屬 , 這 比 美國 獨立 宣言 足足 早 了 兩千 年 ! 這 項 創舉 激發 農民 增加 生產 的 意願 , 使 秦國 糧食 充足 , 軍隊 不 愁 後勤 補給 , 為 統一 六 國 奠下 基礎 。 魏國 宰相 李悝 ( 西元 前 四五五—三九五年 ) 首創 「 善平糴 」 的 制度 , 儲藏 六 個 月 以上 供給量 的 穀物 , 以 低價 保證 農民 收益 , 並 收購 餘糧 以 備 未來 飢荒 之 年 使用 — — 這 套 辦法 後來 發展成 全 國 糧倉 , 等於 是 結合 歐盟 共同 農業 政策 和 美國 農業 支援 的 制度 。 中國人 在 水利 、 荒年 救濟 、 改良 品種 和 耕作 技術 等 方面 領先 歐洲 數百 年 。 李約瑟 指出 , 中國人 在 十二世紀 末 之前 已經 發明 羅盤 和 船舵 , 在 十四世紀 末 之前 已經 發明 火藥 和 機械鐘 。 中國 的 稅賦 低 , 從來 不 超過 GDP 的 十% , 中國 的 皇帝 可 說 是 政治 務實 主義 者 , 結合 了 英國 保守黨 的 稅務觀 和 工黨 重視 公共 建設 兩 者 之 長 。 這 套 制度 運作 了 相當 長 的 一 段 時間 。 商鞅 建議 承認 私有 財產 , 其實 只不過 遵循 現實 發展 。 農民 耕作 他們 祖先 傳下來 的 土地 , 因而 發展出 權利 意識 。 他們 沒有 歐洲人 的 封建 觀念 , 認為 國王 應 上帝 之 命 持有 土地 , 因此 對 土地 具有 絕對 權利 。 在 中國 , 皇帝 的 權威 或許 與 天命 有關 , 但 天命 並 未 賦予 皇帝 對 土地 的 權利 。 權利 乃是 來自 祖先 。 土地 所有權 的 樣式 後來 變 得 相當 繁複 。 例如 宋朝 初年 ( 約 當 西元 一○○○年 ) , 除了 租金 之外 , 又 出現 一 套 租賃 制度 , 除了 授予 土地 耕作權 之外 , 還 可 另 立 租約 授予 開礦權 和 汲水權 , 每 項 權利 都 創造出 活絡 的 市場 。 不僅 可以 買賣 轉租權 , 即使 附屬 於 土地 的 抵押 質權 也 可 買賣 。 因此 , 中國 在 一千多 年 前 就 出現 了 全 世界 第一 個 次級 質押權 市場 , 遠 比 歐洲 金融 工具 發展 得 更 棒 。 這 套 制度 運作 良好 。 雖然 中國 的 可耕地 面積 比 歐洲 小 , 人口 更 稠密 , 可是 農業 生產力 卻 高出 許多 。 有關 營養 和 每 日 熱量 攝取量 的 歷史 紀錄 極 難 蒐集 , 但是 加州 大學 爾灣 分校 的 歷史學 教授 彭慕蘭 ( Kenneth Pomeranz ) 在 《 大分流 》 ( The Great Divergenc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