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27,731 in text YL2016061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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件 宮廷 內鬥   、 相互 ﹁  吐槽   ﹂ 的 謀逆 大 案   , 更 牽扯出 一 場 文字獄   , 害 得 多少 人頭 落地   。 ︻ 註 一 ︼     還要 附帶 一 提 的 是   : 晚 清稗 官野史 和 一些 武俠 小說 中 所 提到 ﹁   江南 八 大 俠   ﹂ 之 一 的 女俠 呂四娘   , 都 指 她 是 呂留良 的 女兒   , 從 獨臂 神尼 AB 也 傳說 她 是 明末 崇禎 皇帝 自縊 前 以 劍 削去 左臂 的 那 位 公主 AB 學成 武藝 後   , 深夜 入宮   , 神 不 知   , 鬼不覺 將 雍正帝 的 頭 砍下   , 帶到 呂留良 墓 前 祭奠   。 以致 雍正帝 蓋 棺 時   , 是 以 一 顆 黃金鑄 的 人頭 代替 入葬   。 當然   , 這 是 小說家 之 言   , 不足採信   。 但 雍正帝 瘁逝   , 暴斃 之 說   , 甚囂塵上   , 這 又 是 另外 一 個 故事 了   !    雍正 五年 ︵   一七二七年   ︶ 秋  , 張熙 奉師 命持 書信 去 見 川陝 總督 岳鍾琪   。 他 後來 在 受 審 時 詳細 敘述 此 行 經過  :   重犯 無知   , 屬 在 弟子   , 遂 誤聽師 命   , 冒然 前往   。 及到 投遞 後   , 岳公 始 而 嚴審   , 重犯 以 受犯師 曾 靜 ﹁   只 去 獻議   , 不必 告 以 姓名 里居   ﹂ 之 命   , 且 彼時 無知 之 見   , 誤聽師 說   , 尚 固執 為 事關 天經地義 之所在   , 捨身 可以 取義   , 所以 寧 受 三木 ︵   即 夾棍   ︶ 之 重刑   , 至 暈 絕不 變   。    岳鍾琪 知重犯 死 不肯 供   , 不能 改移   , 旋即 放夾 ︵   鬆刑   ︶   , 許重犯 為 好漢子   , 且 慰 之 謝 之   , 以 賓客 禮待 之   。 於 逆書 所 言 事理   , 無不 盛稱 以為 實   。 既 見 重犯 堅 不 告 犯師 姓名   , 乃 呼天以 示 之 信   , 及 言 當 身 所 處 之 危險   , 甚至 垂淚 以 示 其 誠  ; 且 具 書具儀 時   , 告 以 必 欲 聘請 曾 靜 以 輔己   。 ︵   岳公   ︶ 命 ︵   其  ︶ 侄 整裝   , 即 欲 與 重犯 同行   。 更 以 長安縣 李知縣 扮作 親信 之 家人 王 大爺 時刻 相 陪伴   , 無 一 不 極其 機密 而 渾然 無跡   。 以 重犯 當時 之 固執師 說   , 雖 死 不肯 搖奪 者   ,卒 乃 使 重犯 實情 畢露   , 然後 具 摺奏聞   。    張熙 在 供詞 中 詳述 心情 轉折 過程   , 並且 供出 岳鍾琪 誘供 種種 手段   ,讀 之 頓感 毛骨悚然   。 不過   , 供詞 中 卻 獨缺 了 岳公爺 最為 得意 的 關鍵 之 作 ﹁  盟誓   ﹂ 一 段   。 究竟 是 原來 就 沒有 ﹁   盟誓   ﹂ 之 舉   , 僅不過 是 岳 為了 表現 自己 不惜 甘冒 ﹁   獲罪 於 天   ﹂ 而 求得 張熙口 供   , 以 向 皇帝 表示 忠藎 呢   ? 還是 張熙 內心 有愧 於 因 ﹁  盟誓   ﹂ 而 被 誘騙 供出 實 情 避 而 不 談 呢   ? 只有 起 岳   、 張 二 人 於 地 下 才 能 真相 大白 了   。 不過   , 當 雍正帝 看到 這 段 供詞 時   , 想到 自己 當時 寫給 岳鍾琪 那 段 硃批   , 教 他 如何 如何 誘供   , 不 知 是否 會 有 ﹁   多此 一 舉   ﹂ 的 感覺   。    張熙 供出 老師 曾 靜和 一些 有 往來 的 親戚 朋友 姓名 住址   , 岳鍾琪 立即 飛報 晉京   。 雍正帝 除了 照例 獎慰 一 番   , 立即 派 副都統 海藍 ﹁  馳驛出 京  ﹂   ,密 與 湖南 巡撫 王國棟 會同 緝拿 一干 人犯   。    海藍 於 十月 十一日 自 京師 啟程   , 十月 二十七日 即 兼程 趕抵 湖南 長沙府 巡撫 衙門   , 將 諭旨 交辦 事項   , 密付 巡撫 王國棟 會同 辦理   。    這 一 場 清 初 大規模 整肅 叛逆 行動   , 雖然 一切 都 在 祕密 中 進行   , 今天 回 過 頭 來 看 整 個 過程   , 仍然 令 人 感到 十分 恐怖   。    海藍 抵達 長沙   , 是 在 二十七日 下午 六時 左右   , 經過 密傳 諭旨   , 立即 就 在 傍晚 八時 許 分別 展開 行動   , 派遣 相關 地方 首長 親自率 差役 前往 寧遠縣 查拿 嫌犯 劉之行 和 他 的 學生 陳立安   ; 永興縣 查拿 主犯 曾靜  ; 安仁縣 查緝 張熙 之 父 張新華 及 至親 張照  、 張勘 二 犯  ; 華容縣 查拿 嫌犯 譙中翼   。    海藍 在 指派 各 路 負責人 時   , 特別 吩咐 多 帶 兵役   , 謹密 搜拿   。 王國棟 也 以 地方 首長 身分   , 密 邀 各 地方 文武員 弁  , 調撥兵 丁差役 嚴加 防範   。 海欽差 並 指示 防堵 罪犯 乘機 逃逸   ,務期 逮獲 要犯   , 毋致 疏脫   。 雖然 整 個 行動 部署 周詳  , 而且 均 在 極 保密 的 情況 下 進行   , 但 調動 人馬 兵役 眾多   , 涉及 三 府 一 州 廣大 地域   , 各 目標 地區 與 總指揮 所在地 長沙   , 距離 近 者 數百 里   , 遠 者 千餘 里  , 且 多山嶺 重疊   , 交通 極為 不便   。 因此 海   、 王 二 人 極其 小心 謹慎 以 求 萬全   。    緝拿 行動 開始 後 僅 十五 天   , 長沙 知府 孫元 就 將 主犯 投書人 張熙 的 父親 張新華   , 哥哥 張照和 族叔 張勘 捕獲 解送 長沙 巡撫 衙門   , 交 海藍 和 王國棟 處理   。    張熙 的 父親 張新華   , 時年 六十 歲   , 原名 張仕璜   , 曾考 中 秀才   , 後 因 例考 不 到 被 除名   。 由此可見 張家 雖然 貧窮   , 但 卻 世代 耕讀 傳家   。 張新華 在 供詞 中 說  : 張熙 是 他 第二 個 兒子   , 隨 永興縣 曾靜 讀書   。 近年 來 見 他 ﹁   大言不慚   ﹂   , 因此 將 他 趕出 家門   。 張熙 乾脆 就 住在 曾家   。 今年   , 張熙 回來 將 祖傳 薄田 拿去 典 當做 盤費   , 說 是 要 往 川陝 上書 去   。    我 被 曾靜 所 愚   , 兒子 做出 這樣 不法 的 事   , 我 不能 管束   , 實在 該死   。    張照 是 張熙 的 哥哥   , 他 的 供詞 很 直截了當  :   我 只 曉得 種田   , 他們 做 的 什麼 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