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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 「 人 」 和 「 物 」 的 關係 , 不能 閉着 尊眼 推理 , 認為 「 人 」 和 「 人 」 的 關係 也 是 如此 這般 。 柏楊 先生 小時候 , 曾 有 一 項 奇遇 , 柏府 附近 , 有 條 深 可 沒 頂 的 小 河 , 一 位 青年 才俊 把 兩 個 大 葫蘆 綁到 腋窩 , 往 水 裏 一 跳 , 竟然 浮 了 起來 , 游到 對岸 , 觀眾 掌聲雷動 。 他 想 , 如果 把 大 葫蘆 綁到 腰窩 , 豈不是 上半身 全部 露出 水面 , 更 悠哉 游哉 耶 , 於是 果如 所 料 , 觀眾 再度 掌聲 雷動 。 他 就 又 想 , 如果 把 大 葫蘆 綁到 腳底板 , 豈不是 簡直 可以 踏 水 而 行 , 在 水面 上 健步 如飛 耶 , 於是 , 只 聽 噗通 一 聲 , 這 次 沒有 果 如 所 料 啦 , 觀眾 也 沒有 掌聲雷動 , 而是 一 陣 驚叫 , 七手八腳 的 救 人 。 蓋 該 青年 才俊 跳到 水 裏 之後 , 頭重腳輕 , 大 葫蘆 上 浮 , 尊頭 下降 , 來 了 個 倒 栽葱 節目 。 水面 上 只 見 兩 個 拚命 掙扎 的 大 葫蘆 , 不見 人 蹤 。 等到 好容易 把 他 閣下 救出 , 已 淹 了 個 半死 。 湯明昭 女士 用 的 似乎 是 這 種 大 葫蘆 邏輯 , 把 「 人 」 與 「 物 」 之間 的 關係 , 認為 也 可以 應用到 「 人 」 與 「 人 」 之間 的 關係 上 ── 尤其 是 夫妻 之間 的 關係 上 。 一 個 人 擁有 世界 上 唯一 的 一 塊 寶石 , 當然 百般 愛惜 , 不 是 至親 好友 , 連 瞧 一 眼 都 棉花店 失火 , 免談 。 可是 在 婚姻 上 , 如果 某 一 個 女人 , 鐵定 的 屬於 某 一 個 男人 , 或 某 一 個 男人 , 鐵定 的 屬於 某 一 個 女人 , 不但 不見得 發生 「 一定 加倍 珍惜 」 , 恐怕 反而 更 不 珍惜 。 原因 很 簡單 , 在 傳統 的 男性 中心 社會 中 , 臭 男 人力 大 無窮 ( 包括 體力 和 財力 ) , 一旦 發狠 曰 : 「 我 珍惜 妳 是 妳 的 福 , 我 折磨 妳 是 妳 的 命 。 」 結果 老奶 得到 的 不 是 加倍 的 珍惜 , 而是 大 葫蘆 朝上 , 加倍 的 倒栽葱 。 吾友 丹扉 女士 曾 畫龍點睛 說 過 : 在 有些 女人 眼 中 , 丈夫 會 跑掉 , 而 老爹 跑 不 掉 , 所以 對 丈夫 百依百順 , 對 老爹 就 五雷 轟頂 。 在 有些 男人 眼 中 , 嬌妻 會 跑掉 , 老娘 比 老爹 更 跑 不 掉 , 所以 嬌妻 的 重要性 也 同樣 的 後來居上 。 丹扉 女士 是 為 探討 孝道 而 寫 的 , 柏楊 先生 借來 說明 我們 的 論點 , 夫父母 子女 間 是 天倫 的 愛 , 父母 揍 子女 而 仍 愛 子女 , 子女 忤逆 , 也 不能 使 父母 改變 心腸 , 親情 似 海 , 十 指 連心 , 怎麼 跑 都 跑 不 掉 焉 。 而 夫妻 之間 是 人倫 的 愛 ── 「 跑 不 掉 」 的 愛 , 本質 上 絕不 可能 ; 因為 絕不 可能 , 所以 危險 萬狀 。 父母 子女 之間 「 跑 不 掉 」 , 有 先天 的 無盡 愛心 在 支持 , 夫妻 間 一旦 陷入 「 跑 不 掉 」 泥沼 , 那 只有 哀哀 一生 。 今年 (一九七八) 十二月 十五日 台北 《 聯合報 》 , 有 一 則 新聞 , 照抄 於 後 : 「 彰化市 一 位 苦命 女 , 家庭 貧困 , 國民 初級 中學 畢業 後 , 到 一 家 紡織廠 工作 , 工廠 小開 看 她 容貌 不錯 , 千方百計 追求 , 對方 父母 也 在 旁 協助 , 使 她 與 小開 發生 關係 , 當 她 知道 已 懷孕 時 , 對方 同意 結婚 , 保證 全心全意 愛 她 。 但是 , 結婚 之後 , 立刻 就 變 了 。 丈夫 開始 對 工廠 中 其他 女子 動腦筋 , 醜聞 時傳 , 為了 面子 , 她 都 忍 了 。 而 丈夫 好吃懶做 , 不出 數 年 , 工廠 倒閉 , 丈夫 就 在 家 睡覺 吃飯 , 一點 不 為 孩子 着 想 。 她 只好 揹着 孩子 , 住到 娘家 , 每 天 到 一 家 工廠 去 作工 , 維持 家用 。 誰 知 她 的 丈夫 趁 她 外出 工作 之 際 , 偷偷 把 一 兒 一 女 帶走 , 晚上 並 派 一 名 打手 威脅 , 要 她 繼續 工作 , 否則 不准 她 與 兒女 見面 , ( 柏老 按 : 這 是 中國 社會 惡 傳統 的 一 部份 , 用 兒女 作為 夫妻 間 鬥爭 的 工具 ── 有些 惡棍 , 還 揚言 要 殺 兒女 來 迫使 對方 屈膝 , 比起 《 不 結婚 的 女人 》 的 女 主角 , 你 以為 如何 ? ) 苦命女 為了 生活 , 只好 繼續 工作 。 前天 , 她 偷偷 找到 丈夫 的 住所 , 發現 一 雙 兒女 蹲 在 樓梯口 , 飢寒交迫 , 滿 身 髒兮兮 , 母子 三 人 相擁 痛哭 , 兒女 震 於 父親 的 淫威 , 不 敢 隨 母親 走 , 苦命 女 寫信 給 輔仁 大學 同舟社 法律 服務部 求助 , 她 希望 能 跟 丈夫 離婚 , 並 願 撫養 一 雙 兒女 。 」 同舟社 毫無 辦法 , 只 抖出來 幾 條 「 六 法 全 輸 」 給 她 , 唯一 的 辦法 , 只有 盼望 那 位 鴨子屎 丈夫 振作 。 問題 是 , 該 鴨子屎 丈夫 振作 起來 , 固然 稱心如意 , 可是 振作 也 者 , 並 不 那麼 簡單 , 看 情形 他 一 竿 到底 , 硬是 蠻幹 啦 , 「 反正 妳 跑 不 掉 」 , 誰 都 救不了 她 。 去年 (一九七七) 十一月 二十五日 台北 《 新生報 》 , 也 有 一 則 新聞 : 二十一 歲 的 另 一 位 苦命女 , 於 一九七四年 嫁給 台東縣 的 詹頂順 先生 , 就 不斷 遭受 丈夫 的 毒打 。 一九七五年 , 詹頂順 外出 服役 。 公公 婆婆 繼續 努力 , 把 她 趕出 大門 。 苦命女 只好 帶 着 四 個 月 大 的 孩子 去 當 店員 , 可是 兩 個 無恥 的 公婆 , 卻 反過來 伸手 向 她 要 錢 。 到 一九七七年 , 苦命女 又 懷 了 孕 , 惡公 惡婆 知道 後 , 恐怕 影響 她 的 店員 工作 , 失去 財源 , 就 強迫 她 墮胎 , 然後 像 押解 人犯 一樣 , 把 她 押解到 高雄市 瑞呈 旅社 , 交給 老闆娘 黃甘草 女士 , 脅迫 苦命 女 賣淫 。 還 由 保鑣 鄭發 先生 充當 監獄官 , 不准 她 行動 自由 。 這 件 事 的 結局 , 比 同舟社 有勁 。 苦命女 終於 逃走 , 一 串 狗男女 , 全部 入獄 。 嗚呼 , 幸虧 她 跑掉 啦 , 如果 她 「 跑 不 掉 」 , 誰 也 救不了 她 。 人際 之間 的 關係 , 跟 「 人 」 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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