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28,677 in text YL2016069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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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查 。 公元 四八六年 ( 北魏 太和 十 年 ) , 他 走出 第二 步 , 實行 均田制 。 規定 以 戶受田 , 受田 數量 按 每 戶 人口 來 計算 : 戶 中 男丁 受 四十 畝 , 婦女 二十 畝 , 奴婢 也 照 此 標準 。 當時 中原 地廣人稀 , 每 家 農戶 都 能 分到 足夠 土地 , 兩百 年 的 戰亂 早已 消滅 了 大莊 園主 和 巨富 , 農戶 的 貧富 之 差不過 是 多少 幾 名 奴婢 而已 , 豪傑 的 傳統 作風 是 「 不畜 田產 , 輕 財 好俠 」 , 只有 這樣 的 首領 才 能 形成 一方 的 凝聚力 , 才 能 在 禍亂 中 自存 。 孝文帝 的 均田制 沒有 損害 任何 人 的 利益 , 所以 推行 中 也 沒有 太 大 的 阻力 , 這 就 不同於 王莽 改制 了 , 那時 要 剝奪 大莊園 主 田產 是 極為 困難 的 。 這 兩 步 完成 之後 , 農戶 的 土地 使用權 就 受到 了 朝廷 的 認可 和 保護 , 他們 就 不必 再 依附 於 豪傑 , 這時 他們 才 會 產生 對 王朝 的 歸屬感 和 效忠感 , 這 是 建立 大 帝國 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