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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28,728 in text YL2016069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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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 個 中國 具有 主權 , 但 它 的 管轄 範圍 ( 實際 上 存在 政治 、 行政 掌控 的 區域 ) 只 及於 台灣 、 澎湖 、 金門 和 馬祖 , 並 承認 中華 人民 共和國 對 大陸 的 管轄 。 傳統 上 , 民進黨 也 主張 台灣 的 主權 只 限於 台 澎 金馬 。 這裡 也 一樣 出現 往 中間 靠攏 的 現象 。 誠如 上 一 章 所 說 , 對於 李登輝 一九九九年 七月 提出 特殊 的 國 與 國 關係 之 說法 , 有 一 種 解釋 是 , 他 把 中華民國 主權 局限 在 只有 台灣 、 澎湖 和 金馬 等 外島 , 是 為了 消除 在 領土 議題 上 存在 的 含糊 不清 。 同樣 的 , 民進黨 在 它 一九九九年 五月 的 聲明 中 , 用 的 是 較 輕 的 字詞 「 管轄權 」 來 指 這些 領土 , 而 不用 「 主權 」 來 稱呼 。 二○○四年 二月 , 陳水扁 說 : 「 至於 有 人 問 說 , 我國 的 領土 是否 及於 外蒙古 ? 或者 中國 大陸 ? 中國 大陸 有 中華 人民 共和國 , 外蒙古 有 蒙古 共和國 , 他們 都 是 聯合國 的 會員國 。 我們 不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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