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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8,750 筆查詢結果的延伸上下文;文本 YL2016069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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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 架構 和 體制 結構 的 缺陷 也 使 情勢 更加 複雜 。 台灣 的 制度 有點 像 法國 的 雙首長制 , 有 總統 、 也 有 行政院長 。 但 台灣 還 未 發展出 法國 紓緩 兩 個 權力 中心 並立 的 問題 之 機制 。 行政 部門 內部 的 制衡 , 以及 行政 、 立法 部門 之間 的 制衡 , 是 一九九○年代 多 次 修憲 訂出來 的 東西 , 創造出 太多 的 牽制 、 太少 的 平衡 。 總統 不必 經過 立法院 的 同意 就 可 任命 行政院長 , 但是 總統 無 權 否決 立法院 通過 的 法案 。 只有 在 立法院 行使 其 職權 , 對 行政院長 通過 不信任案 之後 , 總統 才 能 解散 立法院 。 在 同 一 政黨 控制 行政 、 立法 兩 院 , 而且 黨紀 可 在 幕後 協調 兩 院 關係 時 , 台灣 的 制度 至少 還 可 適度 運作 。 行政 、 立法 部門 分 屬 兩黨 控制 時 , 制衡 云云 , 竟是 政策 僵滯 。 立法院 本身 也 有 一 堆 問題 。 由於 選舉 制度 使然 , 個別 立委 要 靠 本身 的 努力 才 能 當選 , 黨紀 因此 十分 薄弱 。 一旦 當選 , 他們 心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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