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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 29,393 in text YL2016071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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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 等到 我 做 了 ﹁ 童子軍 ﹂ , 才 ﹁ 知道 ﹂ 我 以前 在 穀場 上 ﹁ 操 ﹂ 錯 了 。 以上 是 筆者 童年 時期 一 件 ﹁ 無知 ﹂ 的 小 經驗 。 可是 其後 數十 年 中 , 這 種 ﹁ 無知 ﹂ 的 經驗 , 不斷 地 重演 。 就 拿讀 蘇格拉底 的 經驗 來 說 罷 , 從 中學 、 大學 到 現在 , 以 ﹁ 不 知 ﹂ 而 為 ﹁ 知 ﹂ 的 經驗 , 就 翻過 多少 次 身 。 如今 斗膽 再 向 各界 讀者 大談 蘇格拉底 , 如 有 高明 , 匡 我 不 逮 , 則 ﹁ 聞 善言 則 拜 ﹂ 之餘 , 生命 中 不 又 要 多出 個 ﹁ 無知 ﹂ 的 階段 來 了 嗎 ? 吾 生 也 有涯而知 也 無涯 。 人生 一輩子 本來 就 在 這 個 無止境 的 ﹁ 無知 ﹂ 過程 之中 , 一段段 地 摸索 前進 。 ﹁ 知識分子 ﹂ 究竟 有 多少 ﹁ 知識 ﹂ , 實在 是 天曉得 。 不過 ﹁ 無知 ﹂ 如 下 走 者 , 縱作 惡 也 不會 太 大 。 大不了 誤 了 人家 幾 個 子弟 , 欺騙 了 若干 讀者 罷了 。 可是 手 握 兵符 政柄 、 掌 生殺 大權 的 人 , 如果 只是 全盤 ﹁ 自信 ﹂ , 而 毫不 ﹁ 自疑 ﹂ ; 自覺 聰明 天縱 , 不 知 其 ﹁ 不 知 ﹂ , 而 強 不 知 以為 知 , 那 就 民 無類 矣 。 所以 胡適之 先生 以前 主張 多 談 點 ﹁ 問題 ﹂ , 少 談 點 ﹁ 主義 ﹂ , 也 不 是 毫無 道理 的 。 照 蘇格拉底 的 看法 , 一 個 哲學家 像 胡適 那樣 的 人 , 要 有 自知之明 , 已經 很 難 了 , 何況 群眾 ! 因此 那 以 ﹁ 德謨 ﹂ ︵ demo , 希臘文 為 ﹁ 民眾 ﹂ ︶ 意志 為 依歸 的 ﹁ 德謨克拉西 ﹂ ︵ democracy ︶ , 實在 是 最 庸俗 和 最 無知 無能 的 政體 , 應該 廢除 。 但是 ﹁ 眾人 之 事 ﹂ 究竟 要 讓 誰 來 管 呢 ? 蘇格拉底 因而 主張 元首 大位 要 讓 ﹁ 有德 者 居 之 ﹂ 。 ﹁ 德 ﹂ 只是 ﹁ 知 ﹂ 的 表現 , 有 ﹁ 知 ﹂ 自然 就 有 ﹁ 德 ﹂ 了 。 但是 怎樣 才 能 化 ﹁ 無知 ﹂ 為 ﹁ 有 知 ﹂ 呢 ? 這 個 從 無 到 有 的 過程 和 方法 , 便是 所謂 ﹁ 蘇格拉底 的 法則 ﹂ 了 。 蘇氏 認為 天下 任何 事物 和 概念 都 有 其 ﹁ 普遍界 說 ﹂ ︵ universal definitions ︶ 的 。 以 鄧小平 的 ﹁ 黑 貓 白 貓 ﹂ 為 例 罷 。 按 蘇氏 的 ﹁ 法則 ﹂ , 則 ﹁ 黑 貓 、 白 貓 皆 非 貓 ﹂ , 只有 ﹁ 捉 老鼠 ﹂ 這 個 ﹁ 普遍界 說 ﹂ , 才 能 概括 所有 的 ﹁ 貓 ﹂ 。 所以 要 找出 ﹁ 什麼 是 貓 ? ﹂ 這 條 問題 的 答案 , 諸子百家 不妨 各 提 一 條 , 大家 來 開 個 ﹁ 研討會 ﹂ ︵ symposium ︶ 。 在 會 中 不妨 辯論 一 番 。 去 其 ﹁ 特殊 ﹂ , 存 其 ﹁ 普遍 ﹂ ; 水 落 而 石 出 , ﹁ 普遍界 說 ﹂ 自然 就 顯示出來 了 。 這 種 兩造 或 多 造 按 邏輯 舉行 的 推理 問答 , 柏拉圖 叫 它 做 ﹁ 辯證 討論 ﹂ ︵ dialectic conversation ︶ 。 黑格爾 說 這 就 是 他 底 ﹁ 辯證法 ﹂ 的 老祖宗 , 當然 也 就是 馬克思 的 老 祖宗 了 。 貓 、 狗 的 ﹁ 普遍界 說 ﹂ 既然 可以 如此 推出 , 其他 與 人 有關 的 任何 概念 和 事物 的 ﹁ 普遍界 說 ﹂ 也 都 可 如法炮製 。 筆者 昔年 亦 嘗 以 蘇氏 的 ﹁ 問答法 ﹂ 來 試求 ﹁ 中國 知識分子 ﹂ 這 一 概念 的 ﹁ 普遍界 說 ﹂ 。 如此 則 ﹁ 資產 階級 知識分子 ﹂ 、 ﹁ 無 產 階級 知識分子 ﹂ EF 皆 非 ﹁ 知識分子 ﹂ 。 ﹁ 中國 知識分子 ﹂ 應 有 其 共同 的 ﹁ 普遍界 說 ﹂ 。 如果 我們 也 能 替 ﹁ 中國 知識分子 ﹂ 找出 幾 條 像 ﹁ 貓 捉 老鼠 ﹂ 一樣 的 ﹁ 普遍界 說 ﹂ , 則 列寧 的 理論 認為 ﹁ 知識分子 ﹂ 之 與 ﹁ 階級 ﹂ 如 ﹁ 毛 之 附皮 ﹂ 這 一 特殊界 說 , 就 不能 概括 所有 的 ﹁ 中國 知識分子 ﹂ 了 。 相反 的 , 它 將 由於 他 本身 的 ﹁ 普遍界 說 ﹂ 而 形成 一 個 單獨 的 ﹁ 形式 ﹂ ︵ form ︶ , 這 個 ﹁ 形式 ﹂ 是 有 其 特有 的 ︵ 如 社會學家 所 說 的 ︶ ﹁ 次文化 ﹂ ︵ subculture ︶ 了 。 這 個 ﹁ 普遍 ﹂ 的 ﹁ 次 文化 ﹂ , 就 要 與 它 ﹁ 個體 ﹂ 間 ︵ 如 ﹁ 毛 之 附皮 ﹂ ︶ 的 ﹁ 階級 意識 ﹂ ︵ class consciousness ︶ 發生 牴觸 了 。 上述 這 種 推理法 , 就是 所謂 ﹁ 蘇格拉底 的 法則 ﹂ , 也 就 是 我們 中學 教科書 上 所 說 的 ﹁ 蘇格拉底 問答 法 ﹂ 。 杜威 對 這 ﹁ 法則 ﹂ 大為 讚賞 , 胡適 當然 更 是 如 響斯應 。 他 師徒 二 人 為什麼 對 這 個 ﹁ 法則 ﹂ 大為 讚賞 呢 ? 那 就是 因為 ﹁ 法則 ﹂ 只 是 個 ﹁ 法則 ﹂ AB 是 一 種 尋找 真理 、 解決 ﹁ 問題 ﹂ 的 方法 , 而 不 是 替 任何 ﹁ 主義 ﹂ 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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