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撞到 該 老爺 汽車 的 車頭 上 , 車夫 先生 的 袖子 被 粉碎 了 的 照 後鏡 刮破 , 當然 也 流出來 一點 尊 血 。 好 啦 , 這 就 夠 啦 , 他 下 了 三輪車 , 悲慘 哀號 , 好像 美國 印第安人 已 駕臨 台北 , 要 剝 他 的 頭皮 。 人群 聞 聲 雲集 , 一齊 怒吼 曰 : 「 你們 有 汽車 的 人 沒有 一 個 講理 的 , 把 人 撞成 這 個 樣子 , 還 不 在乎 呀 , 拉下來 揍 他 。 」 該 倒楣 份子 只好 賠 了 一百二十 元 。 這 兩 個 故事 使 人 垂頭喪氣 , 南京東路 那麼 一 撞 , 當然 欺人太甚 , 但 三輪車 踏到 快車道 上 , 同樣 也 欺人太甚 , 而 快車道 上 突然 出現 了 三輪車 , 三 作牌 卻 沒有 看見 , 就 未免 難為情 啦 。 廈門街 一 劇 , 證明 中國人 已 喪失 了 思考 和 判斷 能力 , 只 論 強弱 , 不論 天理 國法 , 窮苦 的 三輪車夫 如此 , 蠢血 沸騰 的 群眾 如此 , 二 抓牌 不用說 , 更 是 這 個 調調 。 嗚呼 , 除非 你 有 勢 , 你 就 很 難 有理 , 有理 也 沒 處 說 , 說 啦 也 沒有用 。 中國人 最 大 的 特點 是 , 不 按 事實 判斷 是非 , 只 按 直覺 判斷 是非 。 腳踏車 撞 了 行人 , 腳踏車 再 有理 也 沒 理 ; 汽車 撞 了 三輪車 , 汽車 再 有理 也 沒 理 ; 汽車 撞 了 行人 , 那 就 更 沒有 個 完 。 同樣 情形 , 行人 不 守 交通 規則 也 是 車禍 的 主要 原因 , 一 個 十八世紀 農業 社會 的 腿 , 最好 走 十八世紀 農業 社會 的 路 。 要 走 二十世紀 工業 社會 的 路 , 似乎 就 得 換上 二十世紀 工業 社會 的 腿 。 有些 朋友 走路 就 好像 得 了 低頭瘋 , 《 儒林外史 》 馬二 先生 逛 廟會 , 形容 曰 : 「 他 不 看 女人 , 女人 也 不 看 他 。 」 低頭瘋 則 是 「 他 不 看 車子 」 , 如果 再 碰到 「 車子 也 不 看 他 」 , 就 頭破血流 矣 。 壓死 活該 在 農業 社會 中 , 交通 不便 , 行人 稀少 , 普通 一 個 縣城 , 來來往往 , 不過 那麼 幾 個 人 , 而且 都 是 步行 , 你 撞 我 一 臂 , 我 碰 你 一 肩 , 沒 啥 了不起 。 偶爾 有 個 騾車 經過 , 立刻 萬 人矚目 , 早 就 避開 啦 。 同時 騾車 的 速度 比起 汽車 , 簡直 不能 比 。 即令 沒有 遠遠 避開 , 臨時 一 跳 , 也 還 來得及 。 這 還是 較 大 的 城市 , 如果 較 小 的 城市 , 像 甘肅河 西 走廊 的 那些 縣份 , 若 山丹 , 若 玉門 , 在 十字路口 站 了 半 天 , 都 難看到 一 個 走動 的 影子 , 景象 淒涼 , 更 不在話下 。 在 這 種 馬路 上 , 當然 怎麼 走 都 可以 , 直 走 固 沒 人 說 啥 , 橫走倒走 , 也 悉 聽 尊便 , 除非 忽冬 一 聲 掉進 水溝 裡 , 不會 有 其他 禍事 也 。 有 些 人 到 了 紐約 , 有點 不 慣 ; 有 些 人 到 了 台北 , 也 有點 不 慣 ; 不要 說 噪音 能 把 人 吵瘋 , 僅只 到 大街 上 走 那麼 一 趟 , 他 的 尊腿 如果 仍 是 十八世紀 的 腿 , 他 就 得 十分 痛苦 。 現代 的 尊腿 在 穿過 馬路 時 , 就 得 跟 賊 先生 一樣 , 眼觀 四面 , 耳聽八方 , 身手 俐落 , 當機立斷 , 如果 仍 堅決 的 復古 , 安步當車 , 早晚 會 有 一 輛 汽車 感動 得 猛 吻 他 閣下 , 以 示 擁戴 。 報 上 說 警察局 已 對 十八世紀 的 腿 , 採取 行動 , 有 若干 亂走 的 朋友 , 被 罰掃 大街 , 這 是 一 個 菩薩 心腸 的 處罰 。 但 柏楊 先生 不 贊成 掃 大街 , 蓋掃 大街 類似 體罰 , 於法無據 , 而 執行 者 要 面對 著 受罰 者 , 勢必 嚴重 的 傷害 了 受罰 者 的 自尊心 , 會 結下 無聊 的 仇恨 , 產生 無謂 糾紛 。 而且 一 掃 就 是 幾 個 小時 , 等於 妨礙 自由 ── 而且 是 侮辱性 的 妨礙 自由 。 只要 罰錢 就 行 啦 , 這 比 挖 他 的 肉 還 要 使 他 心痛 。 有 人 說 , 罰錢 有 缺點 , 有錢 的 朋友 根本 不 在乎 。 我 想 這 只 是 技術 問題 , 不 是 原則 問題 , 一 個 擁有 三千萬 元 的 哼崽 之 輩 , 罰 他 一 塊 錢 當然 不 在乎 , 但 罰 他 兩千五百萬 元 , 他 就 在乎 啦 。 當然 , 法律 上 不可能 罰 這麼多 , 但 可以 罰到 最高額 。 它 主要 的 好處 是 只 教 他 心疼 , 而 不會 引起 他 對 三作牌 私人 的 反感 。 一 個 十八世紀 的 腿 , 經過 兩 次 嚴重 的 罰款 , 準能 把 它 變成 二十世紀 的 腿 。 柏楊 先生 忽然 想 建議 立法院 , 應該 制定 一 條 法律 , 凡 二十世紀 的 汽車 撞到 了 十八世紀 的 腿 者 不 罰 。 給 汽車 司機 頒 一 面 錦旗 似乎 不像話 , 但 總 不能 罰 。 蓋錯 不 在 他 也 , 社會 上 必須 有 是非 , 「 是 」 就是 「 是 」 , 「 非 」 就是 「 非 」 , 不能 因為 外在 的 大小 不同 , 連 是非 都 跟著 變 。 仍 是 一 句 老 話 , 只要 遵守 交通 規則 , 車禍 就 絕對 可以 避免 ── 至少 可以 減少到 最 低 限度 。 四十 公里 的 時限 是 隨時 可以 煞車 的 , 凡 煞不住 的 都 是 超速 。 行人 如果 有 兩 條 二十世紀 的 腿 , 他 就 不致 暈暈 忽忽 , 亂 闖 亂蕩 。 中國 同胞 撞傷 或 撞死 了 人 , 往往 撒 鴨子 就 跑 , 而 美國 同胞 便 很少 這 種 現象 ( 不 是 真的 一 個 都 沒有 , 請 別 抬 這 種 瞎槓 ) , 非 美國 同胞 全 是 神仙 , 中國 同胞 道德 淪喪 。 而是 有 兩 種 原因 , 使 美國 同胞 比較 厚道 也 。 一 曰 , 他們 在 車禍 中 可以 得到 是非 的 判斷 , 司機 老爺 不 怕 不可理喻 主義 , 只要 有理 , 他 跟 被 撞 的 傢伙 一樣 , 同 受 法律 和 輿論 的 保護 ; 不會 像 在 中國 , 只要 汽車 撞 了 人 , 司機 就 鐵定 的 要 倒楣 。 二 曰 , 美國 同胞 樣樣 有 保險 , 一切 都 由 保險 公司 負擔 。 嗚呼 , 一 個 司機 老爺 , 月薪 能 有 幾 兩 銀子 ? 不 小心 出 了 節目 , 真是 哭皇天 都 沒有用 。 前 些時 一 個 小孩子 被 撞 駕崩 , 除了 棺材費 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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