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30,248 in text YL2016072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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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 是 他們 預先 調查 了 曹 、 章 、 陸 的 情況 。 h 溫和 的 羅家倫 到 了 趙家樓 感到 很 奇怪 , 怎麼 有 人 會 帶 著 「 自來火 」 ( 火柴 ) 呢 ? 後來 才 明白 , 原來 來 的 這些 人 早 有 預謀 。 i 作為 遊行 總指揮 的 傅斯年 , 倒是 不 希望 隊伍 轉向 曹家 , 可是 , 這 位 新潮社 的 頭兒 , 在 北大 新文化 運動 中 很 有 威望 的 學生 領袖 人物 , 此時 的 話 卻 根本 沒有 人 要 聽 , 人們 需要 的 是 一 個 發洩 的 出口 , 不管 這 個 口 在 哪兒 , 總之 要 找 這麼 一 個 。 不僅 如此 , 據 羅家倫 的 回憶 , 還 有 人 打 了 傅斯年 一 拳 , 從此 將 傅斯年 打 得 萬念俱灰 , 「 自此 以後 , 五四運動 和 傅斯年 便 不 發生 關係 了 」 。 j 如果 這 事 屬實 , 那麼 , 等於 遊行 的 學生 , 在 未 對 曹家 和 章宗祥 動武 之前 , 暴力 就 已經 發生 了 , 最先 觸霉頭 的 竟然 是 自己人 的 領頭人 。 據 當事人 回憶 , 另 一 個 學生 領袖 , 《 新潮 》 的 骨幹 羅家倫 , 還 被 人 罵為 「 無恥 膽小鬼 」 。 1 ) 進入 曹宅 之後 , 有 人 要 點 火燒 房子 的 時候 , 跟著 大隊 人馬 來到 趙家樓 的 另 一 個 總指揮 段錫朋 , 發現 不 對 , 見匡 互生 要 點火 , 出來 阻止 , 說 : 「 我 負不了 責任 ! 」 匡互生 回答 說 : 「 誰 要 你 負責任 ! 你 也 確實 負不了 責任 。 」 於是 , 火 便 燒 了 起來 。 1 !
 
更 耐人尋味 的 是 , 這些 學生 在 沒有 找到 曹汝霖 、 抓住 章宗祥 痛打 的 時候 , 下手 相當 狠 , 甚至 用 旗杆 鐵棍 打 他 的 腦袋 , 簡直 是 要 把 人 往 死 了 打 。 1 @ 可是 日本人 中江 丑吉 出來 保護 章宗祥 的 時候 , 大家 發現 他 是 日本人 , 就 不約而同 地 住 了 手 , 因為 是 擔心 打 了 日本人 , 「 增加 外交 交涉 上 的 麻煩 」 。 1# 按 抗議 者 的 道理 , 曹 、 章 、 陸 無非 是 日本 的 走狗 , 日本人 才 真正 是 罪魁禍首 , 碰上 了 日本人 , 理應 更加 痛恨 才 是 , 怎麼 可能 在 火頭 上 戛然 而 止 呢 ? 看來 , 不僅 那些 一時 失控 的 學生 , 還是 預謀好了 的 激進 分子 , 腦袋 裡 依然 有 義和團 運動 的 陰影 , 他們 不 想 讓 外國人 , 即使 是 仇敵 , 認為 他們 是 野蠻 的 「 拳匪 」 。 在 北京 , 另外 一 件 跟 日本人 發生 衝突 的 事件 , 發生 在 一九一九年 的 八月 二十六日 , 當時 京津 兩 地 的 學生 代表 到 新華門 請願 , 一直 堅持 到 次日 , 發現 一 個 日本 記者 安藤秀吉 在場 , 學生 們 將 他 揪住 , 說 是 他 在 學生 存放 食物 的 地方 站立 已 久 , 「 恐暗 下 危險物 , 吾人 食 之 必 死 」 。 但是 學生 並 沒有 毆打 這 個 日本 記者 , 而是 將 他 交給 了 巡警 , 依然 能 堅持 不肯 跟 外國人 動武 。 1 $ 顯然 , 對於 運動 中 人 而言 , 對 自己 國家 的 人 施暴 , 特別 是 對 那些 公認 是 賣國 的 人 施加 暴力 , 就 不 算是 不 文明 。 只有 把 火 燒到 外國人 頭 上 , 才 是 野蠻 , 才 是 拳匪 行徑 。 其實 , 當年 的 義和團 暴力 , 也 主要 是 針對 國人 的 , 也 是 在 他們 看來 具有 賣國 嫌疑 的 人 , 所謂 信洋教 、 跟 洋人 打交道 的 二毛子 。 五四運動 中 , 這樣 的 暴力 後來 還 發生 若干 次 , 對 不肯 抵制 日貨 的 商人 , 對 替 政府 說話 的 《 昌言報 》 記者 , 捆 、 打 、 遊街 , 都 有 過 。 其中 《 昌言報 》 經理 和 主編 被 「 雙臂 倒捆 , 復繫 長 繩 , 牽 至 街心 , 人 皆 呼 『 賣 國賊 』 不已 。 有 憤 而 手 批 彼等 面頰 者 。 復 以 該 社 之 紙張 , 書 『 賣 國賊 、 漢奸 』 等 字樣 , 貼 在 彼等 胸 前 及 背後 , 並 遍 插 亡命旗 」 遊街 , 一路 挨打 。 1% 據 當日 北京 日 華 同仁 醫院 診斷 , 章宗祥 的 傷勢 相當 嚴重 , 診斷 是 , 頭部 挫創 , 全身 各 部 打撲傷 兼 腦震盪 。 診斷書 上 說 : 現症 : 在 頭部 顱頂部 創傷 一 處 , 長 約 五 釐米 , 深達 骨膜 , 又 有 不 整齊 斜傷 三 處 及 小 挫傷 三 處 , 在 頭部 有 橫斜 小 裂傷 二 處 及 皮下 出血 腫瘤 二 個 , 又 在 左右 耳翼 有 大小 二 處 之 破裂 創傷 , 其他 左右 肩胛部 、 脊部 、 胸部 、 腹部 、 腰部 及 上下肢 有 大 如 手掌 以至 小 如 銅圓 之 打撲傷 共 二十一 處 , 精神 朦朧 , 應答 不明 , 時 發哼聲 , 呼吸 細微 , 稍 切迫 ,脈 稍 頻 , 數 雖 尚 整調 ,然 微弱 也 。 胸 、 腹腔 臟器 不 見 變動 , 周身 尚 無 骨折 症狀 。 豫後 綜觀 前記 症狀 , 現今 傷勢 頗 重 , 於 今日 非 見 其 腦 症狀 之 經過 如何 , 不能 判定 將來 也 。 1^ 對於 這 種 運動 中 的 暴力 , 當時 的 輿論 , 基本 上 沒有 譴責 的 。 只有 當時 身為 北大 講師 梁漱溟 , 在 一九一九年 五月 十八日 《 國民 公報 》 上 , 發表 〈 論 學生 事件 〉 一 文 , 表示 了 異議 , 他 說 : 「 我 的 意思 很 平常 , 我 願意 學生 事件 付 法庭 辦理 , 願意 檢廳 去 提起公訴 , 審廳 去 審理 判罪 , 學生 去 遵判 服罪 。 檢廳 如果 因 人 多 , 檢查 的 不 清楚 , 不 好 辦理 , 我們 盡可 一一 自首 , 就 是 情願 犧牲 。 因為 , 如 不 如此 , 我們 所 失 的 更 大 。 在 道理 上 講 , 打傷人 是 現行犯 , 是 無 可諱 的 。 縱然 曹 、 章罪 大 惡極 , 在 罪名 未 成立 時 , 他 仍 有 他 的 自由 。 我們 縱然 是 愛國 急公 的 行為 , 也 不能 侵犯 他 , 加 暴行 於 他 。 縱 是 國民 公眾 的 舉動 , 也 不能 橫行 , 不管 不顧 。 絕不 能 說 我們 所 作 的 都 對 , 就 犯法 也 可以 ( 使得 我們 民眾 的 舉動 就 犯法 也 可以 使得 ) 。 」 1& 除了 梁漱溟 外 , 北大 法學 教授 張孝簃 在 學生 問到 當天 運動 的 法律 問題 時 , 也 表示 , 學生 的 行為 , 「 法無可恕 , 情有可原 」 。 1 * 然而 , 公開 發表 的 梁漱溟 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