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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 30,249 in text YL2016072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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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 了 日本人 , 「 增加 外交 交涉 上 的 麻煩 」 。 1# 按 抗議 者 的 道理 , 曹 、 章 、 陸 無非 是 日本 的 走狗 , 日本人 才 真正 是 罪魁禍首 , 碰上 了 日本人 , 理應 更加 痛恨 才 是 , 怎麼 可能 在 火頭 上 戛然 而 止 呢 ? 看來 , 不僅 那些 一時 失控 的 學生 , 還是 預謀好了 的 激進 分子 , 腦袋 裡 依然 有 義和團 運動 的 陰影 , 他們 不 想 讓 外國人 , 即使 是 仇敵 , 認為 他們 是 野蠻 的 「 拳匪 」 。 在 北京 , 另外 一 件 跟 日本人 發生 衝突 的 事件 , 發生 在 一九一九年 的 八月 二十六日 , 當時 京津 兩 地 的 學生 代表 到 新華門 請願 , 一直 堅持 到 次日 , 發現 一 個 日本 記者 安藤秀吉 在場 , 學生 們 將 他 揪住 , 說 是 他 在 學生 存放 食物 的 地方 站立 已 久 , 「 恐暗 下 危險物 , 吾人 食 之 必 死 」 。 但是 學生 並 沒有 毆打 這 個 日本 記者 , 而是 將 他 交給 了 巡警 , 依然 能 堅持 不肯 跟 外國人 動武 。 1 $ 顯然 , 對於 運動 中 人 而言 , 對 自己 國家 的 人 施暴 , 特別 是 對 那些 公認 是 賣國 的 人 施加 暴力 , 就 不 算是 不 文明 。 只有 把 火 燒到 外國人 頭 上 , 才 是 野蠻 , 才 是 拳匪 行徑 。 其實 , 當年 的 義和團 暴力 , 也 主要 是 針對 國人 的 , 也 是 在 他們 看來 具有 賣國 嫌疑 的 人 , 所謂 信洋教 、 跟 洋人 打交道 的 二毛子 。 五四運動 中 , 這樣 的 暴力 後來 還 發生 若干 次 , 對 不肯 抵制 日貨 的 商人 , 對 替 政府 說話 的 《 昌言報 》 記者 , 捆 、 打 、 遊街 , 都 有 過 。 其中 《 昌言報 》 經理 和 主編 被 「 雙臂 倒捆 , 復繫 長 繩 , 牽 至 街心 , 人 皆 呼 『 賣 國賊 』 不已 。 有 憤 而 手 批 彼等 面頰 者 。 復 以 該 社 之 紙張 , 書 『 賣 國賊 、 漢奸 』 等 字樣 , 貼 在 彼等 胸 前 及 背後 , 並 遍 插 亡命旗 」 遊街 , 一路 挨打 。 1% 據 當日 北京 日 華 同仁 醫院 診斷 , 章宗祥 的 傷勢 相當 嚴重 , 診斷 是 , 頭部 挫創 , 全身 各 部 打撲傷 兼 腦震盪 。 診斷書 上 說 : 現症 : 在 頭部 顱頂部 創傷 一 處 , 長 約 五 釐米 , 深達 骨膜 , 又 有 不 整齊 斜傷 三 處 及 小 挫傷 三 處 , 在 頭部 有 橫斜 小 裂傷 二 處 及 皮下 出血 腫瘤 二 個 , 又 在 左右 耳翼 有 大小 二 處 之 破裂 創傷 , 其他 左右 肩胛部 、 脊部 、 胸部 、 腹部 、 腰部 及 上下肢 有 大 如 手掌 以至 小 如 銅圓 之 打撲傷 共 二十一 處 , 精神 朦朧 , 應答 不明 , 時 發哼聲 , 呼吸 細微 , 稍 切迫 ,脈 稍 頻 , 數 雖 尚 整調 ,然 微弱 也 。 胸 、 腹腔 臟器 不 見 變動 , 周身 尚 無 骨折 症狀 。 豫後 綜觀 前記 症狀 , 現今 傷勢 頗 重 , 於 今日 非 見 其 腦 症狀 之 經過 如何 , 不能 判定 將來 也 。 1^ 對於 這 種 運動 中 的 暴力 , 當時 的 輿論 , 基本 上 沒有 譴責 的 。 只有 當時 身為 北大 講師 梁漱溟 , 在 一九一九年 五月 十八日 《 國民 公報 》 上 , 發表 〈 論 學生 事件 〉 一 文 , 表示 了 異議 , 他 說 : 「 我 的 意思 很 平常 , 我 願意 學生 事件 付 法庭 辦理 , 願意 檢廳 去 提起公訴 , 審廳 去 審理 判罪 , 學生 去 遵判 服罪 。 檢廳 如果 因 人 多 , 檢查 的 不 清楚 , 不 好 辦理 , 我們 盡可 一一 自首 , 就 是 情願 犧牲 。 因為 , 如 不 如此 , 我們 所 失 的 更 大 。 在 道理 上 講 , 打傷人 是 現行犯 , 是 無 可諱 的 。 縱然 曹 、 章罪 大 惡極 , 在 罪名 未 成立 時 , 他 仍 有 他 的 自由 。 我們 縱然 是 愛國 急公 的 行為 , 也 不能 侵犯 他 , 加 暴行 於 他 。 縱 是 國民 公眾 的 舉動 , 也 不能 橫行 , 不管 不顧 。 絕不 能 說 我們 所 作 的 都 對 , 就 犯法 也 可以 ( 使得 我們 民眾 的 舉動 就 犯法 也 可以 使得 ) 。 」 1& 除了 梁漱溟 外 , 北大 法學 教授 張孝簃 在 學生 問到 當天 運動 的 法律 問題 時 , 也 表示 , 學生 的 行為 , 「 法無可恕 , 情有可原 」 。 1 * 然而 , 公開 發表 的 梁漱溟 的 異議 , 立刻 引起 學界 精英 一連串 的 針對 他 的 異議 和 批評 。 很多 人 認為 , 雖然 學生 之 舉 在 形式 上 與 法律 不合 , 但 卻 符合 法律 的 精神 , 法律 要 遵循 公理 。 著名 國會 議員 兼 記者 藍公武 先生 , 還 舉出 西方 國家 遊行 示威 中 出現 的 暴力 , 證明 只要 公眾 行為 符合 道義 , 有點 暴力 也 無傷大雅 。 如果 對 此 進行 追究 , 反而 在 法律 上 是 冤枉 , 在 道德 上 是 作偽 。 1 ( 甚至 , 不僅 曹汝霖 的 鄰居 含糊 其 辭 , 推說 當時 沒 看清 , 即使 把 人 傳來 , 也 認 不 出來 。 2 ) 就 連 曹家 的 傭人 , 也 不肯 出面 具體 指證 是 誰 放 的 火 、 打 的 人 , 提供 的 唯一 線索 , 是 說 記得 先 進來 的 學生 , 是 戴 四角帽 的 。 2 !
從 老 照片 上 我們 就 能 知道 , 當時 學生 戴 四角帽 者 , 車 載斗量 。 甚至 一些 在 事件 中 受傷 的 警察 保安 隊員 , 也 不肯 指證 學生 , 說 連 他們 自己 為何 人 毆傷 , 也 不 清楚 。 2 @ 顯然 , 在 這樣 的 輿論 氣氛 中 , 當時 的 學生 斷然 沒有 可能 去 「 一一 自首 」 , 學生 的 暴力 , 即使 在 當時 , 已經 被 全然 忽視 , 甚至 在 傳聞 中 被 開脫 : 曹家 的 房子 , 是 曹汝霖 為了 嫁禍 學生 , 甚至 是 為了 焚燒 賣國 文件 , 自己 點燃 的 。 公眾 和 輿論 關注 的 是 另外 一 種 暴力 ── 政府 對 學生 的 暴力 。 火燒 趙家樓 之後 , 三十多 個 落在 後面 的 學生 被 捕 , 據 彭明 考證 , 被 捕 的 學生 一共 有 三十二 人 , 其中 北大 二十 人 , 高師 八 人 , 工業 學校 二 人 , 中國 大學 一 人 , 匯文 大學 一 人 。 2 # 學生 被 捕 , 當然 不 是 因為 「 愛國 遊行 」 , 而是 放火 打 人 , 但是 輿論 不 這麼 看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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