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30,672 in text YL2016073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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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 包產到戶 」 為 核心 內容 的 「 家庭 聯產 承包 責任制 」 迅速 普及 , 人民 公社 制度 走向 瓦解 。 5一九八三年 , 人民 公社 制度 最終 得以 廢除 , 集體 經濟 在 農村 消亡 。 在 這 個 過程 中 , 中國 農民 找到 了 「 一 種 擴大 被 利用 的 財產 總量 、 財產 與 權利 的 分配 模式 」 。 6 在 城鎮 , 產權 變革 集中 在 企業 。 在 一九五○年代 的 中國 , 雖然 有 不同 類型 的 股份制 企業 , 卻 都 被 納入 計劃 經濟 運轉 體制 。 後來 , 中國 只有 國有 和 集體 所有制 企業 , 沒有 任何 自主權 。 從 一九七八年 開始 到 一九八○年代 , 國有 企業 實行 「 放權 讓利 」 、 「 擴大 企業 自主 權 」 、 「 企業 承包 制 」 ; 一九九○年代 , 大型 企業 公司化 , 以 股份制 方式 重組 和 實現 上市 。 與 此 同時 , 民營 經濟 和 私營 企業 迅速 發展 , 並 得到 法律 的 保障 。 7 之後 , 股份制 在 中國 普遍 出現 , 民營 企業 大量 採用 股份 企業 的 組織 形式 , 相當 多 的 鄉鎮 企業 透過 產權 改造 , 加入 民營 企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