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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 第一 屆 理事會 上 , 就 雷案 的 關鍵 作 了 一 次 分析 , 陶氏 的 分析 可以 歸納為 兩 點 : (一) 「 劉子英 並 不 是 重要 人物 , 他 只 做 接線生 , 把 雷震 和 邵力子 、 傅學文 的 線 接上 , … … 他們 與 邵 、 傅 兩 人 的 關係 , 仍然 存在 。 」 (二) 「 民國 卅五年 國民 政府 召開 政治 協商 會議 , … … 當時 共匪 主張 政協 成為 常設 會議 , 國民 政府 卻 認為 政協 只 是 一 次 會議 , 開 了 一 次 會議 , 即 不再 開, … … 共匪 及 民主 同盟 之 不 參加 國民 政府 , 亦 不 參加 制憲 國民大會 , 這 也 是 各 種 原因 之 一 的 一 個 原因 。 」 「 政治 協商 影響 是 很 大 的 。 中國 國民黨 的 瓦解 即 是 由於 一 部分 黨員 中 了 『 聯合 政府 ,國 共 和談 』 的 毒 , 雷震 以 其 政協 秘書長 的 高位 , 中毒 最 深 。 … … 雷震 中 了 不可 解 的 毒 , … … 」 「 到 了 四十二 年 以後 , 雷震 的 『 政治 協商 , 聯合 政府 , 國際 干涉 』 的 『 抱負 』 是 在 『 自由 中國 』 半 月刊 裡 , 漸漸 展開 了 。 」 雷震 還 有 上訴 階段 , 陶氏 以 政府黨 高級 要員 身份 馬上 用 肯定 態度 把 「 初審 判決 」 當為 一 個 「 確定 判決 」 來 評論 , 不論 其 是否 有意 影響 最後 的 覆判 , 老實說 , 這 一 把 「 初審 判決 」 當為 「 確定 判決 」 的 作法 , 是 極 不 公平 的 , 也 是 不 夠 厚道 的 。 而 最 重要 的 是 陶氏 的 分析 態度 , 極 不 公平 , 不 夠 厚道 ! 第一 , 雷案 還 未 最後 定讞 ( 罪證 是否 真確 , 本 文 不 談 ) , 也 就 是 本案 的 是非 尚 在 爭論 之中 , 怎麼 可以 馬上 認定 「 他們 與 邵 、 傅 兩 人 的 關係 , 仍然 存在 」 ? 假如 不 講求 事實 , 而 只 憑 一 句 還 未 經過 「 對質 」 的 話 便 馬上 認為 有罪 , 恕 我 不 客氣 的 說 : 「 雷震 可以 判罪 ? 凡是 與 共匪 、 俄共 有 過 來往 的 人 , 又 有 什麼 不可以 判罪 ? 」 再 明白 的 說 : 今日 可以 對付 雷震 的 , 明天 也 可以 對付 另外 的 人 。 第二 , 如 陶氏 所 言 : 「 政治 協商 會議 為 國民 政府 所 召開 , 雷震 做 政協 秘書長 只是 奉 國民 政府 之 命 行事 」 , 「 政協 」 的 失敗 , 原因 不只 一 個 , 陶氏 已 有 明言 , 怎麼 可以 肯定 的 說 : 「 雷震 以 其 政協 秘書長 的 高位 , 中毒 最 深 。 … … 中 了 不可 解 的 毒 , … … 」 ? 假定 如 陶氏 所 言 : 雷震 真的 是 「 中 了 『 聯合 政府 ,國 共 和談 』 的 毒 」 , 這 個 毒性 絕 不會 「 到 了 四十二年 以後 」 , 才 「 在 『 自由 中國 』 半月刊 裡 , 漸漸 展開 」 , 而 必定 是 政府 在 大陸 最 危急 的 時候 , 或者 說 在 蔣 總統 下野 的 時候 就 已 展開 , 因為 一 個 有 常識 的 人 就 會 明白 : 只有 在 這 個 時候 唱 「 聯合 政府 , 國 共和談 」 的 調子 , 才 算是 把握 了 機會 。 事實 如何 呢 ? 雷震 在 「 申請 覆判 理由 書狀 」 裡 明白 的 說 : 「 卅八年 一月 廿一日 是 蔣 總統 宣布 下野 的 一 天 , 我 於 當天 同 王雪艇 先生 乘 臥車 離 京 赴 滬 , 臥車票 是 上午 購買 的 ( 那時 臥車票 必須 在 上午 買 , 臨時 買不著 的 ) 。 我 在 離 京 的 前 幾 天 , 曾經 發表 過 反對 和談 的 談話 ( 中央社 南京 卅八年 一月 十七日 電 ) , 在 『 中央日報 』 發表 。 」 ( 震 按 各 地 黨報 均 曾 發表 了 ) 「 不幸 , 這 類 呼籲 竟 無 人 敢 出來 響應 , 最 奇怪 的 是 : 當時 政府 負責人 到 上海 湯恩伯 將軍 主辦 的 保衛 上海 的 軍官 訓練班 來 講話 , 一再 要求 不要 在 報 上 發表 其 名字 , 怕 的 是 影響 和談 。 」 更 可悲 的 是 : 「 眼看著 大陸 就 要 淪陷 , 人民 將 被 奴役 , 而 當時 輿論界 的 論調 , 普遍 呈現 著 消極 和 曖昧 的 態度 , 對 時局 的 發展 只有 隨聲 附和 , 不 敢 做 正面 的 主張 。 」 ( 見 「 自由 中國 」 半月刊 第十六 卷 第六 期 ── 「 創刊 『 自由 中國 』 的 意旨 」 , 震 按 該 期 係 民國 四十六年 三月 十六日 出版 , 用 「 雷震 」 名字 發表 的 ) 【 註 一 】 雷震 到 上海 以後 , 與 谷正綱 、 方治二 先生 共同 輔佐 湯恩伯 將軍 保衛 大 上海 , 有 報紙 稱 他們 為 「 三劍客 」 。 他們 也 準備 隨時 為 國 殉職 。 卅八年 三月 廿五日 , 雷震 與 胡適之 先生 等 在 臺 集議 創辦 「 自由 中國 」 半月刊 。 「 卅九年 十月 間 , 我 ( 雷震 自稱 ) 在 香港 所 做 的 反共 工作 , 是 盡人皆知 的 。 當時 我 是 『 香港時報 』 管理 委員會 的 委員 兼 秘書 , 我 在 香港 與 各 方 反共 人士 聯絡 , 以 圖 加強 團結 , 積極 反共 ( 見 雷震 『 申請 覆判 理由 書狀 』 ) 。 雷嘯岑 當時 是 『 香港時報 』 總主筆 ( 震按 總主筆 是 陶希聖 在 臺灣 遙領 , 並 支取 薪金 , 雷嘯岑 是 代主筆 , 因為 陶希聖 未曾 去 過 , 而 雷嘯岑 所 領 薪金 卻 比 陶希聖 低 一級 , 總主筆 和 社長 許孝炎 待遇 則 相同 , 所以 雷嘯岑 常常 不平 , 而 『 香港時報 』 工作 人員 亦 大為 不平 , 認為 陶希聖 不 應 在 臺北 大領 乾薪 而 不 寫 一 篇 社論 , 有 人 竟 斥 其 為 無恥 之 尤 ) , 他 對 雷震 在 香港 的 作為 有 如此 一 段 回憶 : 『 八 年 前 , 他 ( 指 雷震 ) 奉 本 黨 總裁 之 命 , 到 海外 聯絡 反共 非共 的 中國 知識 份子 時 , 那 一 股 盡忠 黨國 和 愛護 領袖 的 熱忱 表現 , 迥非 一般 「 門神式 」 的 黨員 所 能 企及 。 』 」 雷震 卅九年 「 那 一 股 盡忠 黨國 和 愛護 領袖 的 熱忱 表現 」 , 是 有 收穫 的 : (一) 錢穆 ( 註 10 ) 先生 四十一 年 來 臺 講學 , 象徵 著 知識 份子 的 歸心 ; (二) 「 第三 勢力 」 終於 沒有 搞成 ; ( 註 11 ) (三) 左舜生 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