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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 。 足見 座談會 的 主流 意見 與 共識 所在 。 又 , 籌組 反對黨 決議 為 第四 點 , 前 三 項 結論 為 : (1) 由 在野黨 和 無黨 無 派 省議員 向 議會 提案 , 要求 修改 地方 自治 法規 , (2) 請 民青 兩 黨 要求 政府 , 促成 第一 項 決議 的 實現 , (3) 請 在野黨 和 無 黨 無 派 的 報刊 , 站 在 言論界 的 立場 提出 呼籲 , 促進 第一 項 決議 的 實現 。 註 48 : 薛化元 ( 一九九六:三六二 ) 就 指出 , 雖然 一九五七年 《 自由 中國 》 就 開始 將 反對黨 主張 與 地方 選舉 關聯 起來 , 並 將 臺灣 本土 政治 人物 納入 反對黨 的 思考 中 , 不過 未 受到 重視 , 當時 《 自由 中國 》 所 呼籲 成立 的 反對黨 , 「 仍 是以 自 中國 大陸 來 臺 、 民青 兩 黨 及 國民黨 內 開明 人士 為主 所 組成 的 」 。 註 49 : 如 經歷 過 日本 統治 和 二二八事件 的 臺籍 政治 精英 楊肇嘉 就 在 一九六○年 五月 四日 , 吳三連 約請 胡適 、 雷震 與 在野黨 領袖 吃飯 之 時 , 提到 「 二二八 時期 , 臺灣 知識 份子 被 殺 有 一萬七千五百 人 , 卅 年 亦 補 不 過來 的 」 ( 《 雷震 全集 》 第四十 冊 , 頁 三○一 ) 。 註 50 : 雷震 入獄 後 , 在 其 獄 中 手稿 中 , 也 寫下 他 對 當時 臺灣 政治 領域 中 存在 的 省籍 問題 的 觀察 和 體會 : 「 今日 統治 臺灣 的 人 , 不僅 多數 為 大陸人 , 而且 重要 的 權力 都 握 在 大陸人 手 中 , 因此 , 臺灣人 的 心目中 , 總 覺得 大陸人 是 統治 階層 , 猶 之 如 殖民 時代 的 統治 者 , 而 自視為 『 受治 階層 』 , 對於 政治 沒有 充分 的 發言權 , 只是 供 人 驅使 的 工具 而已 , 於是 一般 臺灣人 的 心目中 , 就 有 『 強者 』 、 『 弱者 』 、 『 治 者 』 、 『 被 治 者 』 的 感觸 , 而 認為 自己 吃 了 虧 , 沒有 受到 應 有 的 重視 , 即 是 盡 了 義務 而 沒有 享受 應 得 的 權利 , 因而 常 有 憤憤不平 之 念 。 」 ( 國史館 , 二○○二 a : 二七五 - 二七六;三九七 - 三九八 ) 註 51 : 以 《 雷震 日記 》 這 階段 的 記載 為 例 。 五月 十九日 , 選舉 檢討會 通過 籌組 反對黨 決議 次日 , 《 自由 中國 》 編委會 成員 戴杜衡 就 在 「 討論 本 刊 今後 態度 」 的 編輯 會議 上 發表 意見 , 認為 「 把 臺灣人 搞起來 , 大陸人 將來 要 受 其 欺壓 的 , 大陸 來 的 人 , 百分之九十 不 贊成 這 種 ( 與 臺灣人 組 黨 ) 作法 」 , 雷震 當時 則 說明 「 這 次 會議 , 我 非主動 者 , 但是 贊成 人 , 我們 不 參加 , 他們 也 要 自動 的 出來 組織 , 因 選舉 舞弊 太甚 , 而 南韓 事件 又 鼓勵 了 他們 , 我們 參加 之後 , 還 可 防止 惡化 」 , 但 編委會 中 多數 委員 ( 戴杜衡 、 夏道平 、 殷海光 ) 仍 不 贊成 雷震 領導 此 一 反對黨 ( 《 雷震 全集 》 第四十 冊 , 頁 二九三 ) 。 註 52 : 傅 正在 主編 《 雷震 日記 》 時 , 於 五月 廿日 《 雷震 日記 》 後 加註 , 謂 「 《 自由 中國 》 半月刊 只有 我 一 人 是 全力 支持 雷 先生 組 黨 活動 」 , 「 結果 , 編輯 委員 中 也 只有 我 陪 雷 先生 坐牢 」 ( 《 雷震 全集 》 第四十 冊 , 頁 三一三 ) , 可以 作為 註腳 。 註 53 : 《 雷震 日記 》 , 一九六○年 六月 八日 ( 《 雷震 全集 》 第四十 冊 , 頁 三二五 ) 。 註 54 : 雷震 的 「 吾意 已 決 」 , 原因 有 四: (1) 基於 政黨 政治 信念 之 堅持 , 這 使 他 能夠 排除 來自 身份 與 族群 認同 的 局限 , 為 以 公民 意識 為 基礎 的 現代 民主 國家 的 到來 而 奮鬥 。 (2) 基於 言行 合一 操守 的 履行 , 反對黨 的 正當性 為 雷震 與 《 自由 中國 》 所 一再 鼓吹 , 在 選舉 檢討會 以 公決 方式 作出 決議 後 , 雷震 自然 也 得 承擔 責任 , 言行 合一 。 (3) 基於 胡適 的 精神 支持 , 胡適 曾 告訴 雷震 「 不 和 臺灣人 在一起 , 在 新黨 不會 有 力量 」 , 這 足以 讓 雷震 產生 精神 支持 力量 。 ( 4) 基於 臺灣 社會 的 民意 反映 , 《 自由 中國 》 受到 臺灣 民間 高度 支持 , 雷震 也 受 相當 敬佩 , 此 一 民意 反映 讓 雷震 受到 更 大 的 鼓舞 ( 詳 林淇瀁 , 二○○三:二六三 - 二六六 ) 。 註 55: 這 段 期間 , 雷震 的 主要 行程 如 下 : 五月 廿五日 , 雷震 和 夏濤 聲訪 胡適 , 胡適 告訴 他 必須 和 臺灣人 在一起 ; 約集 主席團 成員 和 齊世英 、 夏濤聲 、 楊毓滋 、 郭雨新 、 胡適 等 聚會 研商 ; 卅日 , 赴 謝漢儒 處 , 為 新黨 參與 人事 與 組織 作 商討 ( 謝漢儒 , 二○○二:二二六 - 二二八 ) 。 註 56 : 《 雷震 日記 》 , 一九六○年 六月 十九日 ( 《 雷震 全集 》 第四十 冊 , 頁 三三二 ) 。 註 57 : 雷震 對 戴杜衡 的 溝通 次數 , 除了 五月 十九日 之外 , 尚 有 同 月 卅一日 , 當天 雷震 至 戴 住處 談 了 兩 個 小時 , 戴 希望 「 新黨 要 極力 矯正 地域 觀念 , 不 使 內地人 恐懼 」 , 態度 已 不再 反對 雷震 加入 ; 六月 廿二日 , 雷震 又 赴 戴 住處 談 反對黨 問題 ; 卅日 , 三 訪 戴杜衡 , 雷震 為 使 戴杜衡 的 意見 也 能 為 新黨 籌組 人士 了解 , 勸說 戴寫篇 〈 大陸人 與 臺灣人 〉 社論 ( 此 文 其後 由 夏道平 執筆 , 發表 於 《 自由 中國 》 第廿三 卷 第二 期 , 一九六○年 七月 十六日 , 頁 三 - 四 ) , 戴 雖 因 當日 頭昏 不能 寫 , 但 已經 衷心 感佩 雷震 的 大公無私 精神 ( 《 雷震 全集 》 第四十 冊 , 頁 三一九 ; 頁 三三四 ; 頁 三三九 ) 。 註 58 : 如 夏道平 撰 社論 批評 當政 者 的 司法 、 警察 和 稅吏 導致 臺灣 民怨 ; 批評 「 若干 臺灣人 」 「 把 政治 上 的 怨憤 擴大成 對 大陸人 的 怨憤 」 的 不當 ; 同時 , 也 批評 「 迷誤 於 政治 權力 的 人們 」 在 大陸人 當中 散布 「 如果 臺灣人 的 勢力 抬頭 , 居 少數 地位 的 外省人 就 會 受到 歧視 , 或 甚至 比 歧視 更為 不幸 的 遭遇 」 的 危言聳聽 , 呼籲 「 不 分 臺灣人 和 大陸人 , 一致 合作 經由 和平 的 程序 為 民主 自由 法治 而 奮鬥 」 ( 社論 , 〈 臺灣人 與 大陸人 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