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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46,982 in text YL2017297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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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 基本 共識 是 : 任何 一 個 科學 發現 在 沒有 接受 科學界 其他 人 的 批評 和 驗證 之前 , 都 不能 稱為 科學 知識 。 知識 如果 是 ﹁ 特別 ﹂ 的 — 是 一 個 人 想出來 的 , 而且 不 受 他人 的 審視 及 批評 , 那 它 一定 不 是 科學 知識 。 科學 是 通過 重驗 這 一 機制 來 實現 其 可 公開 驗證性 。 一 項 發現 如果 要 在 科學界 得到 公認 , 必須 能 讓 其他 科學家 重複 相同 的 實驗 , 並 得到 相同 的 結果 。 只有 這樣 , 我們 才 說 該 發現 是 被 重複 驗證 了 。 所以 , 這 種 重複 驗證 機制 保證 了 某 個 發現 不 是 因為 個別 研究 者 的 偏見 或 錯誤 造成 的 。總之 , 某 發現 要 得到 科學界 的 接受 , 前提 一定 是 : 可以 被 最初 發現 者 以外 的 其他 研究 者 重驗 。 只有 經歷 這樣 的 檢驗 , 此 發現 才 具有 公開性 。 此時 它 不再 是 最初 研究 者 的 私有 財產 , 而是 可以 為 其他 研究 者 繼續 發展 、 批評 並 應用到 自己 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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