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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 中國 」 社 的 經理 , 我 是 發行人 , 「 御特 」 警備總部 把 我們 三 人 一下子 逮捕 下獄 之後 , 「 自由 中國 」 半月刊 自然 無法 連續 出版 了 。 「 自由 中國 」 半月刊 是 每 月 一日 和 十六日 出刊 , 故 稱 「 半月刊 」 , 亦 稱 「 雙 週刊 」 , 九月 一日 這 一 期 是 出版 了 , 我們 三 人 於 同年 同 月 四日 被 捕 後 , 故 同 月 十六日 這 一 期 即 不能 出版 , 蓋 「 御特 」 警備總部 除 提去 我們 三 人 之外 , 連 「 自由 中國 」 社 的 文稿 、 訂閱單 和 帳簿 等等 , 一齊 囊括 而 去 。 這 明明 是 迫使 「 自由 中國 」 半月刊 不能 繼續 出版 的 作法 。 國民黨 頭目 和 特務 機關 之 心毒 手辣 , 於 此 可見一斑 了 。 「 御特 」 警備總部 之 要 逮捕 劉子英 , 是 要 把 我 牽到 匪諜 的 裡面 去 , 一面 可以 免去 「 以 軍法 取締 言論 文字 之 惡 評 」 , 一 面 也 可以 加重 我 的 罪名 , 而 使 世人 誤信 我 和 匪諜 多多少少 有一點 來往 , 蓋 劉子英 在 大陸 時代 是 我 的 部下 , 而 劉子英 的 入 臺 又 是 我 保進來 的 。 此外 , 劉子英 入 臺 後 曾 住在 「 自由 中國 」 社職員 宿舍 裡 , 則 我 曾 一再 加以 照料 過 。 有 此 幾 種 原因 , 「 御特 」 警備總部 的 辦案 人員 , 就 用 威嚇 ( 劉子英 如 拒絕 利誘 , 警備 威嚇 要 判 他 死刑 ) 和 利誘 的 手段 來 誣攀 我 和 匪諜 有 來往 , 就 可以 另 加 我 一 個 「 明知 為 匪諜 而 不 告密 檢舉 」 的 罪名 。 這樣一來 , 我 犯 著 兩 種 罪刑 , 就 可以 判處 重刑 , 而 使 外人 看起來 , 雷震 之 坐牢 , 不 是 專 為 文字獄 , 而是 牽連 匪諜 在 內 , 那 就 比較 好看 一點 。 關於 劉子英 和 我 的 關係 , 以及 如何 受到 威嚇 利誘 而 誣陷 我 等等 , 我 當 另 文 敘述 之 , 題為 「 我 和 所謂 『 匪諜 』 劉子英 的 關係 」 。 ( 註 59 ) 【 註 四 】 我們 民國 卅八年 二月 在 上海 胡適 寓所 徐家匯 上海 銀行 二樓 上 討論 「 自由 中國 」 應 在 何處 辦理 時 , 胡適 立說 應該 放 在 上海 辦理 。 究 應 辦日報 或 期刊 , 由 我們 決定 。 他 是 主張 辦 期刊 , 他 說 了 許多 理由 。 他 說 , 過去 各 國 從事 革新 運動 的 人 , 都 是 辦理 期刊 , 因為 期刊 、 週刊 、 半月刊 或 月刊 、 季刊 等等 , 可以 用 長篇大論 來 闡釋 其 主張 , 久而久之 可以 深入 人心 。 日報 則 只 注意 時事 新聞 , 而 看 報 的 人 首先 要 看 的 是 新聞 , 其次 再 來 看 專論 或 通訊 , 如 有 時間 時 , 再 看 文藝 作品 的 副刊 。 一般人 看 雜誌 , 即 期刊 , 其 目的 是 要 看 社論 和 專論 。 我們 的 目的 , 乃是 要 闡釋 民主 自由 , 和 宣傳 民主 自由 , 自應 辦 期刊 而 不宜 辦 日刊 。 他 又 說 : 「 一般人 看 報紙 , 看完 了 就 丟掉 了 , 很 少 有 人 保存 起來 , 除非 把 他 所 需要 的 東西 剪下來 保存 。 一般人 對於 訂閱 雜誌 大多 保存 起來 。 我們 辦 這 本 刊物 的 目的 , 既是 要 向 全 國 公民 宣傳 自由 與 民主 的 真實 價值 , 並 要 督促 政府 切實 改革 政治 經濟 , 而 建立 一 個 自由 民主 的 社會 , 用來 影響 北方 淪陷 區域 的 同胞 , 那 就 應該 在 距離 淪陷 區域 最近 的 上海 辦理 期刊 了 。 」 我 倒是 比較 主張 辦日報 的 , 那 是 因為 期刊 日子 太 久 , 即令 辦 週刊 , 一 週 只 能 出 一 次 , 似 有 「 遠 水 不能 救近 火 」 之 感 。 後來 決定 辦 一 份 日報 , 一 份 週刊 。 胡適 認為 長江 是 「 天塹 」 , 共產黨 無 海軍 , 是 無法 飛渡 的 。 故 他 於 卅八年 四月 六日 乘 克里夫蘭 總統號 去 美 時 , 在 輪船 上 寫 的 「 自由 中國 」 的 宗旨 , 第三 條 還 說 : 「 我們 要 盡 我們 的 努力 , 援助 淪陷 區域 的 同胞 , 幫助 他們 早日 恢復 自由 。 」 在 當時 胡適 的 心目中 , 以為 共產黨 無 海軍 , 國民黨 有 海軍 , 且 有 幾百萬 陸軍 , 還 有 美國 援助 的 坦克車 和 飛機 大砲 , 自 可 扼守 長江 以南 而 和 共產黨 的 北方 相 對峙 , 造成 過去 晉時 南北朝 、 和 今日 東西德 與 南北韓 的 局面 。 但 他 萬 未料 蔣中正 不 去 注意 北方 的 共產黨 , 而 只 知 同室 操戈 和 李宗仁 ( 註 60 ) 扯皮 , 明爭暗鬥 , 鬧 得 李宗仁 十分 痛恨 蔣中正 的 掣肘 。 胡適 更 未料到 那 個 扼守 長江 的 江陰 砲臺 未 放 一砲而讓 共匪 渡江 了 。 江陰 要塞 司令 戴戎光 為 了 共產黨 的 賄賂 四百 條 金子 而 竟 置 國家 於 不顧 了 。 所以 匪首 周恩來 ( 註 61 ) 常 說 : 「 和 國民黨 軍隊 , 尤其 是 和 蔣介石 軍隊 打仗 , 只要 有 條子 就 夠 了 。 」 據說 , 共產黨 和 戴戎光言明 先 付 二百 條 金子 , 渡江 成功 後 , 再 付 二百 條 。 不料 共產黨 成功 後 即 把 戴戎光 逮捕 , 不僅 未 付 其餘 的 二百 條 , 連 原 已 付給 的 二百 根 條子 也 搜去 了 , 連 戴戎光 的 生命 也 不保 了 。 按 「 自由 中國 」 的 宗旨 第三 條 , 胡適 於 民國 四十一年 十二月 返 臺 , 同年 十一月 廿八日 在 「 自由 中國 」 雜誌 三 週年 紀念會 上 講演 時 曾 說 : 「 第三 條 所 說 援助 淪陷 區域 的 同胞 , 是 說 援助 當時 淪陷 的 半 個 大陸 的 同胞 , 在 現在 來 說 , 應該 是 打回 大陸 。 」 上註 已經 提到 過 。 【 註 五 】 「 重慶號 」 巡洋艦 , 是 對 日 抗戰 時 , 英國 給與 的 , 由 王世杰 任 「 訪英團 」 團長 時 促成 的 ,訪 英團 的 團員 , 大部分 為 參政員 , 除 王世杰 外 , 有 杭立武 、 王雲五 ( 註 62 ) 、 胡霖 ( 註 63 ) , 立法院 則 有 立法委員 溫源寧 ( 註 64 ) ( 按 原有錢 端升 ( 註 65 ) , 因 他 和 英國 空軍 大臣 克里浦 私通信 時 , 曾 批評 了 國民黨 政府 之 故 。 這 是 國民黨 蔣中正 在 抗日 最 艱難 時 , 希望 英國人 幫忙 , 至少 是 同情 中國 抗戰 , 所以 要 一些 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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